第四章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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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1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基地建设
分类号: F287
页数: 4
页码: 144-1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茶叶基地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经济扶持、茶场茶厂、专业承包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基地建设

内容

第一节 经济扶持
  民国时期,茶农得不到真正的经济扶助。茶商要得到银行和茶叶公司的贷款,须先认缴省茶叶公司的股金,才有权获得贷款。民国36年(1947),浮梁县茶叶社商共有40户(其中茶叶合作社18户,厂商22户),认缴股金9507万元(法币)。按每担茶3万元一股计算,以80%作为贷款数,由省公司收取月息六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茶商向银行贷款,还要茶叶公司及其办理机构担保,并负担比公司更高的利息。
  50年代,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发展茶叶生产,发放无息贷款,帮助垦复茶园,1950~1954年,共发放茶叶无息贷款19.88万元。其中:1950年4.62万元,1951年5.62万元,1952年1.9万元,1953年4.12万元,1954年3.62万元。
  1955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关于大力发展茶叶生产的指示》,提出6项具体措施,其中一项为经济扶持。1956年3月28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指示,规定在红茶生产前发放预付定金,每担预付16元。同时,为照顾茶农在收茶季节临时雇人采茶的实际需要,凡出售(预售)干毛茶100斤的,平均增加供应大米29斤。以后在不同的时期对毛茶的收购,除付给预购定金外,并按收购量奖售给不同标准数量的化肥、粮食和棉布等物资。
  1936年4月,市人民政府为大力发展茶叶生产,在景祁公路边的勒功乡杨家坂建立国营浮梁县茶场。从开辟新式茶园到建立初制厂和精制厂,国家投资200多万元.1963年,国家在罗家垦殖场建立茶叶基地,用于茶园建设和初制设备的投资共130多万元。70年代前后,臧湾和万寿山等国营垦殖场,分别建立茶园和初精制加工厂,均从不同渠道得到国家财力支持。
  1975年,市内聘用10名农民茶叶技术员,分赴主要茶区指导茶农生产,由国家支付培训费和工资。至次年4月,国家支付全部开支6000元。
  1975~1980年,贯彻1974年全国茶叶基地建设会议精神,加快茶叶发展步伐,国家要求景德镇市在1980年实现茶叶产量5万担。6年中,国家拨款共31.2万元,其中省农业厅拨幼龄茶园抚育款12.7万元,市财政拨种茶款18.5万元。
  “六五”期间,市财政对茶叶发展扶持资金拨款达211.5万元,省农业厅拨款12万元。其中用于新垦茶园26万元,幼龄茶园抚育费55.8万元,用于初制厂和精制厂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140多万元.
  新平茶场是市直接抓的机械型重点茶场,1980~1985年,市财政和农业局共投资17.1万元。其中用于机耕、机灌、初制加工设备13.4万元。用于茶园抚育4.1万元。
  1985年,臧湾垦殖场筹办茶叶精制厂,市财政支付10万元支农周转金,3年为期,不计利息,投产后归还。
  第二节 茶场茶厂
  民国27年(1938),江西农业院在东郊茅家坂创办浮梁茶叶改良场。37年,农业院婺源茶业改良场奉命迁移浮梁,与浮梁茶业改良场合并,属官办茶场。1949年5月收归浮梁专区茅家坂农场,属地方国营性质。
  新中国成立之后,相继建立一大批茶场、茶厂。其中国营茶场有九龙山茶场、臧湾垦殖场茶叶分场、万寿山垦殖场茶叶分场。集体茶场有寿安乡茶场。乡办茶场有旧城、江村、黄坛、新平、储田、三龙、峙滩、西湖、福港、天晓山、鹅湖、黄金山、湘湖、马源坞、创业茶场等;村办花园场有河源、马家、金山、王港、东埠茶场等;茶叶精制厂有江村、西湖、金山、金竹山、臧湾茶叶精制厂。
  景德镇茶厂 1950年2月1日,浮梁专区在经公桥建立中国茶叶公司屯溪支公司经公桥机器制茶厂,是建国后全国最早兴办的12个红茶厂之一。1950年下半年,改称为中国茶叶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浮梁茶厂,下设桃墅、严台、沧溪3个手工分厂,并在全市范围内设9个茶叶收购站。1954年,厂址由经公桥迁至景德镇市太白园,改名为景德镇茶厂,原经公桥厂的厂房改为初制毛茶之用,为省属外贸系统的国营企业。1980年,划归市商业局主管。
  建国36年来,景德镇茶厂共收购红毛茶29.59万担,销售精制红茶31.22万担(1971~1972年未列明精制茶,按收购毛茶折算)。其中外销红茶25.66万担,占总精制茶的82.19%。新中国成立后,市内所产制的礼茶、名优茶大部分出自该厂。1985年,全厂职工276人,固定资产294万元,流动资金23.9万元。缴纳国家税金54.57万元(含预交所得税6.46万元在内),创利润14.8万元。工资总额38.38万元。景德镇茶厂下设洪源茶场(有茶园68亩)和经公桥初制厂,年精制加工能力在15000担以上,初制加工在4000担左右。
  九龙山茶厂 是以生产出口红茶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营农垦企业。1956年4月1日创建,原名国营浮梁县茶场。1958年改名为国营景德镇市九龙山综合垦殖场。有新式茶园5217亩,其中采摘茶园4410亩。下设茶叶科学研究所和杨家坂、白茅、长滩3个分场。1959年实行机械化制毛茶。1965年开始试制精制红茶,直接对上海口岸调拨。1966年正式生产精制红茶,成为全省第一家红茶生产“一条龙”的完整体系。1963~1965年,连续3年获省政府颁发的茶叶生产先进单位奖状。1978年,先后获得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和国家农垦总局颁发的茶叶生产先进单位奖旗。同年,全国茶叶杂志《茶叶科技简讯》刊登组照“九龙山下飘茶香”,反映其垦荒种茶、采茶、喷灌应用、科研、初精制加工等场景。中央和省级农业展览馆,亦展出其发展业绩。1979年获农垦部颁发的茶叶先进单位和经营管理先进单位奖,1980年获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茶叶生产先进单位奖。
  1957~1985年,共为国家提供商品茶8.98万担,其中精制红茶8.62万担。在精制红茶中,外销茶为6.35万余担,占73.75%。30年中,向国家交纳税金503.35万元,上交利润(1979年财务包干前)18.99万元,国家投资回收率165.23%,居全市农垦企业的首位。1985年,全场职工1170人,年工资总额77.3万元。固定资产268.62万元,流动资金77.94万元。全年生产总值279.4万元,销售收入288.6万元,交纳国家税金29.8万元,其中农业税4.1万元,创利润10.9万元。建场30年来,国家共拨款316.13万元。1985年茶叶加工能力,包括初精制配套可达1万担以上。
  罗家茶厂 国营景德镇市罗家垦殖场的所属单位之一。1963年,市财政共拨给罗家垦殖场用于新辟茶园的经费投资13.75万元。1964年冬,共开辟新式茶园4059亩。茶园建成后,相继成立罗家垦殖场茶叶分场和茶叶初制厂。1978年以前,共售红毛茶173.66担。1979~1985年,共生产红毛茶1.62万担。1979年经省批准,建立茶叶精制厂,生产的精制红茶直接对上海口岸调拨。此后,茶叶生产年年盈利。到1985年,共生产精制红茶2.62万担(含自产毛茶在内),其中外销茶2.06万担,占78.75%。为国家提供200多万元税源。1985年,全厂共有职工317人,工资总额为34.32万元。固定资产为137.21万元,流动资金6.6万元(不含由总场直接掌握的流动资金)。年生产总值210万元,年创利润额13.05万元。红毛茶初制加工能力在3000担以上,精制加工能力为1万担。
  江村茶厂 1975年冬,江村公社在古潭平天〓建立茶场,垦种500亩新式茶园。以后陆续扩种,到1980年,共有新式茶园2330亩。1978年建立茶叶初制厂,1983年建立茶叶精制厂,产制的精红茶直接对上海口岸调拨。至1983年,累计生产精制红茶5064担,其中外销红茶4556担,占89.96%。1984~1985年,所产“浮红”二、三、四级工夫茶,荣获3次部优和1次省优奖。国家对该场投资10万元,其中种植茶园(包括抚育幼茶)投资3万余元,初制设备投资2万元,精制设备投资5万元.1985年,初制加工能力为2000担,精制加工能力为4000担以上。
  第三节 专业承包
  1983年,茶叶生产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一批茶叶种植专业户,各茶叶精制厂家也实行专业承包,承包方式多种多样。
  随田到户承包 粮田、竹山、茶山、油茶山、用材林、薪炭林等,统一按劳力和人口分配到户管理,按等级分别收取公共积累。凡是没有专业茶场的茶叶生产单位,都按这种方式承包。
  单户(或1人)承包 1985年,湘湖茶场由1名浙江省金华县东考乡人承包,承包面积430亩,定额年产茶10担,结果欠银行贷款1.83万元,一走了之。1983~1984年,河源茶场(村办)由1人承包,一年上交茶场1000元公共积累,一切费用自理。王港茶场(村办)包括初制厂在内,有300亩茶园,由1人承包,一年上交1500元。马家村办茶场茶园面积780亩,1984~1985年由当地一位农民承包,每年上交4000元公共积累。虽然承包给个人的单位不多,时期不长,但是少则一年,多则两年就收回了茶园和厂房设备,仍归集体经营。
  同行业的外单位承包 1985年,河源茶场由金山(村办)茶叶精制厂承包,每年付给1000元的公共积累。实际上是一种单位租赁经营的形式。
  作业定额承包 包括茶园管理、鲜叶采摘以及毛茶精茶等作业,均分面积、分产量(联系质量)、分技术工种进行定额承包。这种承包形式较为广泛,持续时间也较长。国营茶场茶厂和较大的乡办茶场茶厂,多是采取此种承包方式。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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