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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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1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销售
分类号: F426.81
页数: 4
页码: 140-1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茶叶销售的情况。其中包括内销、外销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销售

内容

内销 唐元和十一年(816)秋,白居易《琵琶行》言及“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证实当时浮梁茶叶贸易自由。五代及宋代,“许人民自由贸易(但不得出境)外,天下之茶悉收买于官,而公卖之于民间。”清代境内生产红茶后,仅有少量的副脚茶销往边疆,绿茶内销也为数不多。抗日战争时期至解放前夕,景德镇市场上有6、7家茶叶门市店,专门负责市场上的绿茶供应.有3家茶社,其中规模较大的叫复兴茶社,社址五龙庵,种有珠兰花,用以窨制香茶。也有一些挑茶担小贩,走街串巷叫卖茶叶。民国29年(1940)前后,浮梁绿茶多为高山茶,质高价低,茶农出售中档绿茶,每百市斤以大米计算,约值普通大米450~500市斤,当年7月份以后可值普通大米1000斤左右。
  1950年,茶内销开始分两个渠道,一是红茶的副脚茶销往边销茶加工单位或直接销往内蒙、黑龙江等地方的商业部门。中档和低档的红茶,部分卖给上海内销批发站,再由其转销国内市场;另一个渠道是由茶叶果品公司(有时称土杂公司)组织绿茶货源投放市场。1984年以前,茶叶归国家收购,茶农(包括茶场)自留茶不得超过茶叶产量的1%,不能自由贸易。1984年,国务院下达75号文件,对茶叶购销体制进行改革,除边销茶叶外,实行议购议销,市场放开。当年,市茶科所在市中山北路设有茶叶门市部,供应各种档次的绿茶和花茶,农贸市场上也有少量的绿茶销售。
  外销茶叶为国家主要大宗出口商品之一,历史上多为官办。民间经营茶叶始于两汉,正式外销则始于唐初。唐元和八年(813),“每岁出茶七百万驮(驮:唐代饼茶的计量单位,即饼茶一片),税十五万贯。”、“唐贞元九年始征茶税,以其十之一为税,每岁得钱四十万贯。”当时浮梁(区划包括现在安徽省祁门县的西南乡)是全国的茶叶贸易中心地之一,约占全国的茶叶贸易量和税收额3/8。16世纪末,中国茶叶大量输入欧美市场。1828年后,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而大量制作红茶,作为出口的主要商品。
  外销 红茶,过去没有标准样茶,也没有较稳定的牌价,而是随国际行情波动而升降。评茶方法是先扦取样茶,先红后绿,分级评价,一次定盘,是为“一盘珠。”北洋军阀时期,兴田的萃丰和昌华茶号的红茶,直运香港、九龙出售,每担售价纹银360两(十六两制),折合银元504元。上海红茶价,民国19~21年(1930~1932),高庄茶每担400元,中庄茶每担200元;23~24年,每担高庄茶为190元,中庄茶每担100元;25年,高庄茶每担240元,中庄茶每担100元左右。28~29年2月,浮梁红茶评价表上规定为60个等级,级差多数在5元之内,最高是一级为每担288元,最低是六十级为每担15元。从25~32年的8年中,大多数年份平均在130~170元之间。最高是30年,平均每担239元;最低是26年,平均每担75元。经过8年抗日战争,中华民族惨遭战争创伤,经济萧条,茶叶价格亦随之贱如糟糠,大面积茶园遭抛荒,产销一落千丈。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力发展岀口商品,积极扶持和鼓励外销岀口茶的生产。1950年始,由外贸系统的国营茶厂精制加工岀口红茶,调拨给上海茶叶出口公司对外销售,即茶叶由国家统一收购,其外汇由国家兑换统一使用。1934年12月,全国茶叶生产会议公布,国家生产的红茶大部分岀口外销,出口一吨红茶,可交换10吨钢材或20吨汽油(折合1985年的牌价计算),每斤红茶价值16.40元.
  国内红茶销售,国家采取外贸系统内部结算的办法,先按内部调拨价计算,后按照“一厂一茶一价”的原则,照工厂实际成本加8~10%的利润结算。故经营只盈无亏。1965年,经省批准,景德镇市九龙山茶场试制出口精制红茶,执行外贸系统的内部调拨价。由于跨系统的原因,当年采取参照景德镇茶厂的毛茶工差损失标准,给予每担补价30.55元,由省茶叶公司直接补给九龙山茶场3.68万元。1966〜1971年,外贸系统不同意按系统内工差损失补给农业口,而精制茶仍执行外贸系统内部调拨价价,受到“不等价交换”的部分经济损失。1972年,精制茶调拨实行“一省一茶一价”的原则,解决精制红茶销售中“系统”间的矛盾,生产精制红茶的积极性再度得以调动。
  1954年以来.“浮红”与“祁红”同一个标准,一直是按照“同质同级同价”的原则办理。1983年以后,“浮红”与“祁红”在上海口岸同质同级不同价,标准级“浮红”比“祁红”低3.93%,每担茶相差18元.
  1972〜1985年,精制红茶调拨价有4次变动,以三级工夫红茶为中准级(原级系数为100%)。
  1950〜1985年,累计生产精制红茶41.86万担,其中外销红茶33.62万担,占80.32%。精制红茶销售价以1980年和1982年为最高。平均单价分别为每担298.75元和295.79元。市区7个精制茶厂销售情况,以景德镇茶厂最好,其次是西湖茶厂。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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