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1000089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投工 |
分类号: | F426.92 |
页数: | 2 |
页码: | 116-11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到1981年景德镇市水利工程投工的情况。水利工程规模都比较小,建筑材料以土石为主。水利工程维修是以承租田亩多少分摊为主。水利建设贯彻“民办为主”的原则,土方一般采取“按亩负担,有劳出力”的办法,按工程受益田亩多少,多受益多负担,少受益少负担,不受益不负担。通过总结水利工作经验,为保护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进一步贯彻“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规定每个农民每年负担10个水利义务工。 |
关键词: | 景德镇市 投工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