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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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8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630
页数: 2
页码: 87-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行政机构的情况。包括第三科主管林务、建设科、农林局、景德镇市农林垦殖局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行政机构

内容

民国初,浮梁县政府设立三个科,第三科主管林务。民国24年(1935),江西省政府制定组织规程,改组县政府,裁局设一、二、三科,第三科(即建设科)分管农工商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农村合作等有关建设事务;24~35年,均设建设科,科内配备1~3名农林科员负责林务工作。
  1949年6月~1951年5月,浮梁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管辖农林水、交通、畜牧水产,科内设1~2名农林科员管林务。1951年6月至1955年3月称县农林科。1955年3月4日,浮梁县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委(扩大)会决定:在县人委下设农业、林业、水利三个职能科。
  1956年6月,农业科、林业科合并组成农林局。1957年11月15日,浮梁县农林局改为农田水利局,专门成立林业局。1958年1月24日,浮梁县农业水利局与林业局合并正式成立农林水利局,有干部10人。7月25日,成立浮梁县农林垦殖局。
  1959年3月,县市合并后,成立景德镇市农林垦殖局。1965年4月16日,农林垦殖局、森林工业局合署办公,机构设置有劳动人事科、木竹管理科、工会、保卫科、秘书科、农垦科、财务科、森防站、林业科、林业工作站、水土保持办公室、基建设计队、木竹经理部等科室,下属单位有市林科所,共有干部、职工121人。同年11月9日,市森林工业分局与市农林垦殖局合署办公,内设秘书科、人事保卫科、农垦科、林业科、财务计统计、木竹管理科、基建设计科。
  1968年下半年,市农林垦殖局机构被撤销。11月,市革命委员会景革发(68)277号文又决定:成立景德镇市林业服务站革命委员会。1969年4月,市革命委员会景发(69)63号文决定,将林业服务站、农水服务站、农业机构服务站三单位合并组成农林水管理局革命委员会,林业服务站被改为林业组,成为农林水管理局革命委员会下属一个职能组,下设政工组、保卫组、办事组、木竹经营组。下属单位有南安林管所、臧湾林管所、三龙林管所、蛟潭林管所、红卫林管所。1970年4月,林业组撤销,改为林业服务站革命委员会。
  1971年7月1日,原景德镇市林业服务站改为景德镇市林业局,成立中共景德镇市林业局委员会。5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市林业局下设政工、保卫、办事、生产、计划物质调拨五个职能组,定编37人。1973年2月24日,林业局改为农林垦殖局,内部职能设置:农垦科、林业科、政工科、人武部、秘书科、基建科、财务统计科、劳动工资科、工会。
  1979年7月,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局建制。下设秘书科、政工科、保卫科、劳动工资科、计划财务科、营林科、农垦科、森工科、林政科、工会、纪检组、设计队等12个职能科室,机关工作人员90人。1983年12月,市农林垦殖局改为市林业局,局职能机构设有秘书、劳动人事、林政保护、营林、垦殖场管理、保卫、党办、纪检、调査设计队等9个科室,人员66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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