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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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85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运输
分类号: S752
页数: 2
页码: 80-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木竹运输的情况。其中包括集材、水运、陆运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木竹 运输

内容

集材 境内林区山高坡陡,道狭路险,集材困难,集材成本占生产成本三分之二左右。为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加快集材速度,1959年10月,市农垦局在寿安公社土塔山建成一条土滑道和竹木运输滑道,全长488米,宽0.8米,比人工肩运提高工效8.6倍。1960年大搞木竹砍运革新,金竹山垦殖场实验成功的竹木滑道比肩扛提高工效10倍。但因坡陡,木材滑行冲击力大,竹木结构滑道易损坏而未推广使用。1964年,峙滩林管所修建板车道7.3公里,当年发挥效益,收回投资总额的40%。1970年,在万寿山垦殖场礼芳高山伐区。兴建平板车道集材。1974年,程家山采育林场架设的一条空中索道,因受地形影响,集材面积不大,经常搬迁,颇费时日而停用。
  水运70年代以前,境内生产的木材以水运为主。水运渠道为昌江及其支流东河、南河、西河、建溪河、小北港河、小港河和大港河等。昌江常年可流送大型木排;其支流在丰水季节可流送中型木排,在平水季节一般只能放小型木排。内运,主要是从兴田等产地,经峙滩,流放到市城区。外运,则在市城区编结成大型木排后,顺昌江而下,经波阳县,入鄱阳湖,南通江西省内各水系,北通长江各码头。
  民国时期,木材放运主要是农民自运或由木材商雇排工放运。解放初,木竹放运排工有两种,一种是农民在冬闲时组织起的副业排工;一种是专门为私商和森工部门代放运的专业排工。
  1955年11月,浮梁县成立河道运输改革委员会,任务是改进技术,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同年,成立峙滩收购小组,组织25人的专业排工。
  1963年,水运到城区的木材共2.04万余立方米,占全年生产任务的66%。
  水运价格甚廉,1957年,小河运输每立方米1公里运费0.06~0.15元,大河0.014~0.02元。
  陆运 1957年提出“开发边远山区,实行深采远运,”林区公路不断延伸。至70年代,市内有公路干线14条,长342公里。山区公路425公里,公路直通各社(场)大队,形成交通网络,陆运甚为方便。木材运输亦随之转为以陆运为主。
  为加快木材运输,1970年4月,成立景德镇市林业汽车运输队,以营运木竹为主.1973年,汽车运材计价标准为:杉条木每立方米1公里0.2元,松条木每立方米1公里0.225元,杂木每立方米1公里0.25元,毛竹每根公里0.006元。短途运输,10公里以内按基本运价加收100%,20公里以内加收50%,30公里以内加收20%,30公里以上不予加收。1975~1985年,累计运送木材14.03万立方米,周转量为877.72万立方米/公里,其它货物运输量达217.28万吨/公里。
  1985年,林业汽车运输队有汽车11辆,年运输木材1.71万余立方米,周转量为135.22万吨/公里,其中运输木材周转量125.18万立方米/公里。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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