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用材林基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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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8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用材林基地
分类号: S727.1
页数: 3
页码: 65-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用材林基地的情况。其中包括国营商品材基地、湿地松速生丰产林基地、集体用材林基地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林业 用材林基地

内容

国营商品材基地 国营枫树山林场,系境内具有较大规模的商品材后备基地。1952~1985年,共营造人工林62.10万亩,保存面积21.16万亩,保存率为34.1%。其中杉、松商品材基地造林面积47.51万亩,保存面积18.37万亩。有人工林活立蓄积56.78万立方米,其中杉木用材林蓄积35.33万余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62.2%;松类用材林蓄积21.37万立方米,占37.6%;阔叶树用材林蓄积749立方米,占0.2%。
  湿地松速生丰产林基地 1981年10月,枫树山林场接受林业部营造湿地松速生丰产林试点任务,随之组建樟树坑分场,开始湿地松造林施工。至1982年3月14日,完成基地造林2460亩,其中湿地松130亩,湿地松、杉树混交林1540亩。总投工53460个,造林投资13.98万元。1982年继续施工,至1983年1月26日,新增造林面积7497亩。其中湿地松7047亩,占94%。1984年,完成基地造林1.09万亩。其中湿地松面积6722亩,占造林总面积的61.8%。造林整地、全垦占84%,大穴垦占9%,条垦占3%,其它占4%;总投工量23.42万个,造林投资39.52万元,平均每亩成本为34.66元,造林总用苗量235.3万株。三年内,基地共完成造林面积2.08万余亩,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第一期工程2万亩造林任务的4%。到1985年,已完成基地造林3.14万余亩。并在磨刀港、浮南、柏树下、浮西、浮东、樟树坑等6个分场全面铺开基地造林。
  1982~1985年,枫树山林场共完成基地造林3.06万亩,其中湿地松造林面积2.24万亩,占造林面积68.7%。四年内,部、省联营共投资为310万元,每亩平均间接和直接成本为75.82元。
  集体用材林基地境内大片杉木用材林基地建设始于70年代中期。1974年上半年,市林业部门根据国家林业部和江西省关于建立大片杉木用材林基地的指示和规划要求,组织林业技术干部进行用材林基地调查,并拟就规划。同年10月,上报省农林垦殖局获准,同意市关于建立15万亩用材林基地规划。当年开始实施,至1982年,累计造杉木用材林15万亩。
  基地分四大片:瑶里片包括瑶里公社的白石塔、罗源、寺前、南泊和鹅湖公社的东埠、桥溪、朱锦、鹅湖8个大队和林场,计5万亩;西湖片包括西湖公社的合源、桃墅、西湖、潘村和红卫公社(现经公桥乡)的柘坪、港口6个大队和林场,计4.5万亩;英溪片包括峙滩公社的英溪,兴田公社的程家山、锦里、清溪,臧湾公社的胜利5个大队和林场,计3.5万亩;江村片包括江村公社的严台、诰峰、沽演、中洲4个大队,计2万亩。基地有8个社场23个大队和林场,其中有社队林场7个,属国营部份林场3个。基地内的公社、大队,从1975年起,相继办起19个社队林场,实行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
  造林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所造林木经市林业部门验收后,每亩补助造林款12元,连续抚育三年,每亩每年1元5角。1980年,抚育费每亩增加到3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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