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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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349
颗粒名称: 监察
分类号: D630.9
页数: 4
页码: 335-3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9112年景德镇市监察部门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条例》、对全民企业招工工作的监察、围绕农民承担费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检查1991年度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监察 经济建设

内容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各级监察部门遵循监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全而开展监察工作。
  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99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10件(次),直接调查646件,立案76件,结案63件,给予政纪处分48人(其中,警告10人,记过9人,记大过8人,降级4人,降职3人,撤职6人,开除留用察看8人)。受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41人。挽回经济损失111.4万元,收缴违纪款9.8万元。
  199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6件(次),直接调查502件,立案37件,结案34件,给予政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10人,记过4人,记大过5人,降级1人,降职2人,撤职3人,开除留用察看3人)。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21人.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注重惩处与保护、教育与监督相结合,既严肃查处违法乱纪、影响极坏的案件,又立足于防范和教育,把查处违纪的防线前移,对一般性的违纪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早打招呼勤监督,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教育和挽救干部.对受到诬告或错告的同志,及时帮助其澄清事实,分清是非,消除不良影响,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1991年,开展批评教育的人数达75人,1992年63人;1991年,以澄清事实而保护干部人数达107人,1992年75人。
  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991~1992年,先后开展了全市水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乐平“棉花二六工程”(即棉花种植而积6万亩、产棉6万担)的实施情况的检查;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的检查;1991年全市,招工招生工作的检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情况的检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吉湖工程茶叶低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检查;陶瓷出口创汇情况的检查。1991年,开展监督检查15项,1992年35项。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政府排忧解难,有效地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开展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的廉政建设工作。1991年底,市监察局创办了《廉与勤》小报,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首批发行1600份,聘请通讯员71名。1992年出刊22期,刊稿233篇,使之成为廉洁勤政宣传的主要阵地。1991年10月、1992年11月,分别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1992年8月,选择市林业系统开展“纠风”工作评估试点工作,采取全系统动员、分阶段汇报、干部自评互评、社会问卷调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市林业系统近几年来“纠风”的效果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考核评估。10月,召开全市基层站所“纠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10个“纠风”工作效果较明显、成绩较突出的先进站所介绍经验。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还在“纠风”中查处了一批利用行业特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张良华)
  【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条例》】 1991年初,市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安排。此后,组织监察干部和部门监察室负责人、人民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集中学习讨论;印制500份《条例》发至各行政机关学习;市、县(区)监察局分别举办以学《条例》为重点的业务培训班;珠山区监察局将《条例》发至每个监察对象,并在本局干部中进行《条例》知识闭卷考试;昌江区监察局组织政府机关干部学习《条例》通过问卷考试进行验收,参考人员达干部总数的93%。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使监察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张良华)
  【对全民企业招工工作的监察】 1991年8月,全市安排1990年度全民企业招工计划1300人,招工单位51个,报考人数达8000人。招工计划均下达到各招工单位,由招工单位在劳动部门指导下,自行制定招工简章,组织报考、命题、考试、问卷、录用等各项工作。为防止在招工中的不正之风的发生,市监察局从8月至11月,集中力量对招工工作开展了全过程的廉政监察。同时,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市劳动部门重点受理群众揭发的违反招工纪律的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市监察局与劳动部门共收到157件揭发信,由市监察局直接调查的51件,取消22名不合格考生的录取资格.在招工中市监察局事前介入,事中监督,秉公办事,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张良华)
  【围绕农民承担费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1992年1~4月,市、县(区)监察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场)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8个乡镇。从检查情况看,1991年,全市乡、村提留合计1912万元,比上年下降2%,仅占当年人均收入的4.7%,低于《条例》限额。但是,社会集资摊派过多过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如水费粮、教育集资粮、农业开发粮、放水员工资、电排费、建祠堂、架桥、修路和修复古建筑集资等。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村存在的坑农、卡农、害农等行为坚决进行了纠正。(张良华)
  【专项检查1991年度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1992年3~6月,市、县(区)监察局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对1991年度全市国家定购粮、专项储备粮收购计划的执行及收购资金的到位和兑现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共检查了57个乡镇、49个粮管所,抽查有关文件和报表181份,查阅原始帐本198本,核对粮食收购码单5000余张,召开座谈会57次,走访村公所50个,农户261家,查看仓库62座。针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出监察建议55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粮食收购政策、侵占农民利益的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使“卖粮难”“兑现难”的问题得到缓解,国家给粮农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张良华)
  【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监督检查】 1992年初,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总体方案》,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市监察局提出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的意见》,重点围绕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出口创汇等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这一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批转实施。7至8月,市、县(区)监察局密切配合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吉湖工程茶叶低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督促资金到位,纠正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并向政府提交了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专项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发,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市监察局又对陶瓷出口创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了监督检查,针对陶瓷出口创汇形势严竣的状况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出口创汇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张良华)
  【检查落实促销政策情况】 1992年7月,市监察局组织两个组对陶瓷、机械、电子、建工建材等4个系统及其所属的12家企业贯彻落实景府发(1990)34号和景府发(1992)21号两个关于促销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部门对促销的认识有所提高,引起了部门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促销措施,调动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销售队伍逐步壮大,销售人员的配备超过了市政府要求的最低限度;促销形式趋于多样化,推动了销售形势的好转。执行促销政策中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执行销售政策思想不够解放;促销政策宣传、落实的不够全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进一步健全、配套.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市监察局向政府提出了改进建议,对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单位中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保证促销政策检查的效果,市监察局于11月再次组织人员对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对促进全市销售形势的好转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得到了省、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张良华)
  【开展“维护企业、农民合法权益”专项举报工作】 1992年11月,市监察局研究制定了专项举报办法,规定了专项举报的受理内容、程序、要求等,列举了侵犯企业、农民利益的17个方面的举报问题,明确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监察对象利用职权侵犯企业、农民利益的问题,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举报办法印发到有关部门,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张良华)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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