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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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346
颗粒名称: 劳动·人事·监察
分类号: F249.27;D630.3;D630.9
页数: 11
页码: 328-3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9112年景德镇市劳动、人事与监察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劳动 人事 检察

内容

劳动
  【概述】 1991~1992年,市劳动局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尊重和扩大企业在劳动工资方面的自主权,围绕搞好大中型企业这个中心,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大胆进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三项制度改革的探索,稳妥推进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二年来,办理待业登记20732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20856人,其中,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3658人,吸收集体职工12165人,个体就业1934人,其它安置3099人。重视社会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给全市96名特困户子女安排了工作。1991年12月16日,成立景德镇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宏观协调,提出“关于在八五期间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意见”。劳动服务企业314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了技术职称。全市劳动服务企业达249个,从业人员37770人,年产销营业额1.5亿元,年实现税利1216.8万元。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市、县、区都建立了劳务市场,成立职业介绍所5个。企业在劳动部门下达的招工计划内,实行择优录用、自主招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步伐的意见》、《工人保留身份合理流动试行办法》,全市78.2%的企业主动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市属国营企业实行优化组合的有35户,职工达41549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40户,人数达22014人,实行综合配套改革的有30户。全市劳动合同制工人已达26503人,占职工总数的13.94%。市县已建立了劳动仲裁机构,全市有109家国有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职工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搞活。工效挂钩的企业已达100户,共计50072人,工资总额达1.05亿元。1991年4月,制订《陶瓷行业苦脏累工种津贴办法》。企业普遍实行了浮动工资及多种分配形式,拉开内部分配档次。
  社会养老保险形成全方位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共有298家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统筹,在职职工74052人,退休人员23382人,统筹减轻了106个企业的负担。参加合同制养老保险的单位529家,职工23530人。县以上集体企事业单位215家60007人实现了退休费用市级统筹。小集体及其它人员985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加入待业保险的职工达110439人.在各类社会保险中,全部实行了个人缴费制度。全市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开始运行。
  职业培训和技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两年举办各类就业前业务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80期,培训待业青年16858人,533名高级技工经过培训考核,晋升为工人技师。市技工学校计划内招生993名,计划外招生256名,在校生达1366人,在毕业生中普遍实行了双证制(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在全省技校选优评估中,经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1992)12号通知核定,市技校办学规模为1200人。同年又被列为全省重点技校。安全监察工作得到加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举办厂矿长安全培训班和锅炉工、绞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52期,1992人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周”活动,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展,七件作品在省获奖。摄制了二集安全生产电视小品,深入工厂矿山进行安全监察939次,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89份。对57个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职工伤亡事故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全市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128起,重伤55人,死亡103人,连续两年工伤事故死亡人数均未突破省考核目标。劳动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大局,制订《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召开全局政治思想工作会。机关各科室将办事程序张贴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局长值班电话,抽调人员组成三项制度改革调研组。局领导带领科室人员深入到陶瓷、机械系统和华意、光明等40个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写出了《当前我市破“三铁”的进展情况、特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按照对立统一规律,搞好劳动制度配套改革》等调研论文,指导和推动全市三项制度改革。(王亚平)
  【劳服企业产值连年超亿元】 至1992年末,全市劳服企业:249家,职工37770人,两年生产经营总额2.87亿元,实现税利2356.6万元,其中,1991年1.37亿元,实现税利1139.8万元;1992年1.5亿元,实现税利1216.8万元。(汪镇辉)
  【百花宾馆开业】 1991年10月,屹立在瓷城昌江西岸的百花宾馆隆重开业,它是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又一直属企业。该馆主楼8层,总投资257万元,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拥有100间客房、高中档床位212个,房内装饰富丽典雅,设备齐全;馆内设有中西餐厅、宴会厅、风味雅座等,有相应的大、小会议室6间;有别具南粤风格酒宴、歌舞为一体的豪华小餐厅;底层有一流卡拉OK豪华舞厅,七楼屋面有600平方米属全市最高最大的露天歌舞厅,既可听歌起舞,还可依栏凭眺昌江两岸夜景;商场经营中西餐具、茶具、各类陈设瓷、艺术瓷一应俱全,批零兼营;停车、美容、代邮等综合配套,为旅客提供最佳服务。(汪镇辉)
  【国有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 全市试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始于1991年,景德镇瓷厂率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同年11月,对全厂被录用的251人不分所有制界限,统称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992年3月,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赣府发(92)4号文批转省体改委、省劳动厅《关于在国营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报告》。而后,此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至1992年底,全市试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企业40家,参加职工22014人。(李国麟)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开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全市迅速开展劳动争义伸裁工作,先抓机构组建,至1991年7月,市、县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全部组建,到1992年底,全市109家国有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占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87.2%。为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举办首期劳动争议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40人,经过考试合格发给了结业证书。赠发江西省劳动厅编印的《劳动争议处理图解》、《处理违法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规范》图表500套,与市总工会、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了劳动争议处理知识竞赛,宣传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参赛者达3668人。同时,继续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对全市2000余名新招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技校分配的毕业生和2842份已到期并已办理了续订手续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积极稳妥地受理和处理4起劳动争议案,其中,案外处理3起,自动撤诉1起。属因开除、除名的各1件,劳动合同争议的2件。(汪启明)
  【100家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1992年1月起,对有较多结存效益工资的挂钩企业,给予一次性固定升级,效益一般的升半级,效益差的不升级。此次,共升级46550人,月增资651700元。至1992年底,全市有100户50072人实行多种形式的工效挂钩.工效挂钩分总挂总提、分挂分提、工资总额包干等形式,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指标挂钩;挂钩指标分上缴税利、实现税利、实物工作量、工资含量等,企业全部采用复合指标挂钩。
  (高道忠)
  【多种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形式由企业自行决定,目前在全市企业实行的形式有:全额计件6524人,占职工总额11.81%;超额计件12543人,占22.71%;定额计件7021人,占12.71%;计时加奖励27650人,占48.47%;提成工资250人,占0.45%;总额承包工资99人,占0.1.8%;岗位工资454人,占0.82%;含量工资1568人,占2.84%。多数企业都实行了浮动工资,其中,工资浮动50%以上的企业占50.67%;浮动30%以上的占1.36%;浮动20%以上的占36.58%;浮动20%以下的占11.3%。
  (高道忠)
  【陶瓷行业苦脏累工种实行岗位津贴】 为搞好和完善陶瓷企业内部分配,稳定陶瓷生产苦脏累工种职工队伍,充分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1991年8月,市人民政府批转由市劳动局、省陶瓷公司、市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制定的《江西省景德镇市陶瓷行业苦脏累工种岗位津贴试行方案》.在此之前,进行了半年多时间的试点,在全市十几家大中型陶瓷生产企业上百个工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陶瓷生产工艺流程,从原料精制、机压、注浆、手工成型、烧炼、装坯6大类型的苦脏累程度和劳动强度,划为一、二两大类25个工种以及与陶瓷生产工种相同的6个苦脏累工种实行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一类工种,每人每月津贴14元;二类工种,每人每月津贴8元;上岗享受,下岗取消。对在苦脏累工种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一类工种,每人每月津贴提高到20元;二类工种,每人每月津贴提高到14元。(牛金星)
  【两项防尘技术科研成果通过劳动部鉴定】 市劳动安全卫生监测站与江西省劳动保护设计研究所、北京劳动保护研究所联合研究的“陶瓷综合防尘技术研究”项目,以及与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合作的“陶瓷矿山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研究项口,于1991年5月和9月,分别通过了由劳动部组织的有关方面专家、教授参加的评审鉴定会。专家一致认为“陶瓷综合防尘技术研究”成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对全国各陶瓷工厂的防尘具有指导意义;“陶瓷矿山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研究成果为评价陶瓷矿山劳动卫生工作现状,搞好陶瓷矿山劳动安全的科学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饶寿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认可】 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于1992年11月根据《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要求进行审查,经省劳动厅认可(批准号为赣劳认(92)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告(劳动部注册号为L92120715),取得检验资格。批准检验范围为:1、额定蒸汽压力<2.45MPA(25公斤力/平方厘米)的在用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0.06MW(5×104千卡/小时)的在用承压热水锅炉检验.2、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3、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4、在用汽车槽车检验.5、额定蒸汽压力<2.45MPA(25公斤/平方厘米)有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0.06MW(5×10千卡/小时)的承压热水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6、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至此,市锅检所成为经批准、能承担现有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监督检验的全市唯一单位。(谷中兴)
  【特种设备普查登记】 为加强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1991年,对全市的电梯、厂内运输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实行“使用证”制度。1992年,先后对全市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并建立了台帐。全市共有电梯109台。厂内运输车辆91台。行车106台,吊车23台,电动葫芦83台,升降机73台。(刘青海)
  【锅炉房综合治理安全达标】 1990年底,全市有各类锅炉560台,锅炉房240座,锅炉使用单位228个。为了改变锅炉房脏、乱、差的现状,1991年4月,根据江西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锅炉房综合治理工作”通知,认真贯彻《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积极组织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房进行综合治理,通过自查自评,找出差距,及时整改,达到安全合格锅炉房标准的,并由单位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复查,市锅炉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发给“景德镇市安全合格锅炉房”标志牌,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达标。到1992年末,全市锅炉房综合治理面达到96%,合格锅炉房占78%。(余春庆)
  【矿山安全监察规范化】 1991~1992年,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本着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宗旨,以乡镇煤矿为重点,以预防瓦斯、冒顶事故为中心,加强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实行乡镇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制度。二是实行乡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制度。三是实行标准化预防性安全监察制度。四是实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五是实行矿山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制度,有效地抑制了事故的发生。(张希跃)
  【工伤事故伤亡人数低于省考核指标】 在安全生产方面,市劳动局注重现场监察、定点监察、预防性监察等工作,连续两年全市工伤事故人数均低于省考核指标。1991年,县以上企业死亡29人,为省政府下达控制死亡指标的78.4%,县以上企业重伤23人,为省政府下达控制重伤指标的60%,县以下企业死亡17人,为省政府下达控制死亡指标的44.7%;1992年,县以上企业死亡31人,为省下达考核目标的88.6%,乡镇企业死亡14人,为省下达考核目标的43.8%。(刘青海)
  人事
  【概述】 1991~1992年,人事工作发扬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机构、工资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职称等项改革;努力做好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干部培训教育等方面工作。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趋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制订下发《景德镇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市、县(区)编委相应制订《工作规则》。市委、市政府提出机构编制实行三个冻结: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实行冻结,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原则上实行冻结,各种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使用的行政、事业编制也实行冻结;四个停止:停止增设机构,停止提高机构规格、停止增加人员编制、停止增加领导职数;做到三个控制: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控制干部人数的增长,控制工资基金的增长.
  考试录用干部。干部聘(录)用工作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1991年,从乡镇、人武、计生人员中择优录用干部112名;从企业优秀工人中择优录用干部59名;从“五大”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聘用干部70名。1992年,选招优秀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70名;从全市“五大”毕业生、垦殖场系统、银行系统以及企业中聘(录)用干部385名。两年共为机关、事业单位、农业一线等做出成绩的115人奖励升一级工资;配合市档案局、教育局、财政局等8个部门做好向国家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审核工作,共审核推荐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5人.在市物价局和人事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点.
  加强人事计划宏观管理。人事计划管理逐步理顺计划、劳动、人事三者的关系,形成了机构编制、人员计划、工资基.金、干部调配四者协调一致的综合管理机制。全市的干部计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工资总额计划执行情况较好,保证了国家统配人员的安置,满足了新建、扩建单位的需要。两年省人事厅下达增人计划2055人,实际进人1777人(其中包括接收大中专应届毕业生1690人),有效地控制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增长。
  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订《职称改革工作程序》,拟定《景德镇市企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评聘高级技术职务暂行办法》,截止1992年底,151名在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在市内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步缓解了人才密集的高教文卫科单位在职称评聘中的一些矛盾,对稳住人才起到了较好作用。两年全市共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821人,对20680名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主持或参与晋升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软件等资格考试和外语考试的考务工作,参考人员累计15631人;解决43名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家属子女“农转非”;选拔推荐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
  工资制度改革与保险福利工作。根据省人事厅赣人薪发[1990112号文件精神,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5%工作人员工资升级共1534人。举办3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干部培训班,270名工资管理干部接受培训;完成320个机关、事业单位计18640人的建立工资“三卡”工作。审批办理3229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龄津贴,月增资32万元,增加奖励工资,月增资83万元。配合农林水单位办理112名工作满5年第一线的科技人员浮动固定一级工资;配合粮油统销价格提高,做好补贴工作;会同教育局审批班主任津贴、教师津贴、超课时津贴;审批办理5278人,提升职务、职称进档、军转干部工资套改等工资手续。为4552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费,月增离退休费14.21万元,人均月增资31.23元。完成遗属补助证换发工作,换证337户计407人,审批干部离退休634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退职133人。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作,在全市进行了6个月的调查摸底,测算统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培训工作。两年共接收军转干部44名(其中团职4人,营职16人,连排职16人,技术干部8人),随调迁家属10人。为使军转干部尽快适应新岗位,举办1期2个月的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26名军转干部领取了《结业证书》。
  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992年6月,设立干部培训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仅半年举办聘(录)用干部岗前培训班6期,513名学员领取了《结业证书》。开办经济类、会计类和外语专业技术人员考前、晋升前培训班,2112人参加培训;举办2期人事干部岗位培训班,175人获得《岗位培训证书》;协助和指导工商系统举办2期工商干部岗位培训班;举办1期专业技术人员电视英语讲授班,8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组织4000名专业技术人员收看《九十年代中国与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展望》录像片;配合市文化局、林业局开办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班;为全市2.1万名专业技术人员颁发了《继续教育证书》。(李立新)
  【市人事局挂牌办公】 1990年12月24日,撤销市劳动人事局,成立市人事局.1991年1月7日正式办公,同年市科技干部管理(包括职称评定)工作,划归市人事局管理。
  市人事局贯彻“公正求实、廉洁守纪、团结勤奋、热情服务”的16字建局方针;制定了八要四听行为规范,建立政务、事务、党务、廉政、工作程序。为改进机关作风,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服务观念,建立约束机制。1992年3月,人事局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办公,标明自己的科室、姓名、职务,前来联系工作的群众根据自己需要,对口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共计接待群众1069人次(其中领导接待群众556人次),解答和解决各类问题742件。(李立新)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大楼落成】 座落在沿河西路金鱼山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大楼,高6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96平方米,造价70万元。1987年5月破土动工兴建,1991年10月24日落成,首批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即日开学。并陆续举办工资管理干部培训班3期,计270人;聘用干部岗前培训班2期,计141人;晋升职称考前培训班1期,计72人;人事干部岗位培训班2期,计172人。(李立新)
  【下放六项人事管理权限】 市人事局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搞好工作的突破口,进一步下放六项人事管理权限,以景人发[1992112号文件下发实施.
  一是机构编制方面。各县(市)、区在1991年机构总数内有权自主设置和调整机构;市直副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和财政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在不增加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不提高机构规格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内部科(室)进行更名和调整;凡经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使用中央专项编制的除外),可由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编制。二是干部调配方面。市直单位在本市区内,企业之间调动干部或企业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干部,由企业自行办理;事业单位之间调入干部(不含从不需财政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调入财政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从机关调入干部,在编制定员内,由市直各主管部门自行审批办理。三是聘用干部方面。事业单位聘用干部,在上级下达的增干计划以及编制定员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审批。全民所有制企业可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聘用干部。四是有关“农转非”方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担任副处级以上的党政干部家属“农转非”及被录用干部的“农转非”,在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内,由市人事局或委托县政府人事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五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有条件的主管部门经批准可对晋升工程、中级、小教、卫生四个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高等院校经批准可对本院教师晋升讲师职务进行评审,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实行评聘分开;企业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在本企业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职务和待遇由企业自主决定。六是人员计划管理方面。市属企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增加人员(不含工人),不再向市人事局申报增人计划;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市直各主管部门自行决定。(李立新)
  【从优秀工人中择优录用干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赣人考发【1991】10号文件精神,从企业优秀工人中择优录用干部(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二轻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中的优秀工人).在实际录用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加强相互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通过严格考核,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在干部岗位和生产一线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群众拥护的优秀分子吸收录用干部;采取群众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好中选优,择优录用。通过考核和县、市、省三级人事部门审查,从国营企业优秀工人中录用干部36名,二轻企业优秀工人中录用干部16名,乡镇企业优秀工人中录用干部7名。(李立新)
  【对农业开发总体战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为表彰在农业并发总体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分子,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改善产品质量;科技、教育、兴农;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有功人员予以升级奖励。1991年升级奖励13人,1992年升级奖励13人。(李立新)
  【企事业单位内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随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全市知识分子较多,上级下达指标有限的矛盾越显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景党发[1992112号文件下发实施《景德镇市企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办法》。开展内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按照省里颁发的《关于对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的暂行办法》,对受聘人员进行了年度(或任期)的考核;二是按规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三是根据市职改领导小组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和方法,设置和调整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通过内聘的办法,全市有151名在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市内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李立新)
  【企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再下达职数】 根据人事部和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文件精神,对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市人事(职改)部门不再采取下达职数的直接控制办法。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单位均实行评聘分开,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人的学历、资历、水平、业绩,评定相应任职资格。通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由企业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实行评聘分开的推荐条件和推荐评审程序不变。企业中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又取得突出业绩,可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聘职务内部有效。1992年,全市89个企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296人,另有16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全部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按照企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巾报专业技术职务52人。(李立新)
  【教育学院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单位】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赣职改字[19921第79号文件精神,选择人才密集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教育学院经省职改小组批准为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后,2人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李立新)
  【为引进交流人才办实事】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发展瓷都经济,积极引进交流人才,积极帮助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学校自费、代培毕业生到企业安排工作牵线搭桥,同时,解决其聘用干部身份,并享受正规院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对自学成才的社会闲散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承认其聘用干部身份;对职称较低,贡献较大者实行低职高聘,享受高聘待遇,连续三年成绩突出,考核优秀,承认其高聘的职称;外地辞职、辞退来景德镇市工作的专业人员,承认其原有的干部身份和技术职称。(李立新)
  监察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各级监察部门遵循监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全而开展监察工作。
  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99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10件(次),直接调查646件,立案76件,结案63件,给予政纪处分48人(其中,警告10人,记过9人,记大过8人,降级4人,降职3人,撤职6人,开除留用察看8人)。受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41人。挽回经济损失111.4万元,收缴违纪款9.8万元。
  199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6件(次),直接调查502件,立案37件,结案34件,给予政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10人,记过4人,记大过5人,降级1人,降职2人,撤职3人,开除留用察看3人)。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21人.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注重惩处与保护、教育与监督相结合,既严肃查处违法乱纪、影响极坏的案件,又立足于防范和教育,把查处违纪的防线前移,对一般性的违纪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早打招呼勤监督,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教育和挽救干部.对受到诬告或错告的同志,及时帮助其澄清事实,分清是非,消除不良影响,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1991年,开展批评教育的人数达75人,1992年63人;1991年,以澄清事实而保护干部人数达107人,1992年75人。
  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991~1992年,先后开展了全市水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乐平“棉花二六工程”(即棉花种植而积6万亩、产棉6万担)的实施情况的检查;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的检查;1991年全市,招工招生工作的检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情况的检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吉湖工程茶叶低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检查;陶瓷出口创汇情况的检查。1991年,开展监督检查15项,1992年35项。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政府排忧解难,有效地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开展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的廉政建设工作。1991年底,市监察局创办了《廉与勤》小报,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首批发行1600份,聘请通讯员71名。1992年出刊22期,刊稿233篇,使之成为廉洁勤政宣传的主要阵地。1991年10月、1992年11月,分别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1992年8月,选择市林业系统开展“纠风”工作评估试点工作,采取全系统动员、分阶段汇报、干部自评互评、社会问卷调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市林业系统近几年来“纠风”的效果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考核评估。10月,召开全市基层站所“纠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10个“纠风”工作效果较明显、成绩较突出的先进站所介绍经验。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还在“纠风”中查处了一批利用行业特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张良华)
  【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条例》】 1991年初,市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安排。此后,组织监察干部和部门监察室负责人、人民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集中学习讨论;印制500份《条例》发至各行政机关学习;市、县(区)监察局分别举办以学《条例》为重点的业务培训班;珠山区监察局将《条例》发至每个监察对象,并在本局干部中进行《条例》知识闭卷考试;昌江区监察局组织政府机关干部学习《条例》通过问卷考试进行验收,参考人员达干部总数的93%。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使监察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张良华)
  【对全民企业招工工作的监察】 1991年8月,全市安排1990年度全民企业招工计划1300人,招工单位51个,报考人数达8000人。招工计划均下达到各招工单位,由招工单位在劳动部门指导下,自行制定招工简章,组织报考、命题、考试、问卷、录用等各项工作。为防止在招工中的不正之风的发生,市监察局从8月至11月,集中力量对招工工作开展了全过程的廉政监察。同时,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市劳动部门重点受理群众揭发的违反招工纪律的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市监察局与劳动部门共收到157件揭发信,由市监察局直接调查的51件,取消22名不合格考生的录取资格.在招工中市监察局事前介入,事中监督,秉公办事,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张良华)
  【围绕农民承担费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1992年1~4月,市、县(区)监察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场)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8个乡镇。从检查情况看,1991年,全市乡、村提留合计1912万元,比上年下降2%,仅占当年人均收入的4.7%,低于《条例》限额。但是,社会集资摊派过多过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如水费粮、教育集资粮、农业开发粮、放水员工资、电排费、建祠堂、架桥、修路和修复古建筑集资等。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村存在的坑农、卡农、害农等行为坚决进行了纠正。(张良华)
  【专项检查1991年度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1992年3~6月,市、县(区)监察局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对1991年度全市国家定购粮、专项储备粮收购计划的执行及收购资金的到位和兑现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共检查了57个乡镇、49个粮管所,抽查有关文件和报表181份,查阅原始帐本198本,核对粮食收购码单5000余张,召开座谈会57次,走访村公所50个,农户261家,查看仓库62座。针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出监察建议55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粮食收购政策、侵占农民利益的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使“卖粮难”“兑现难”的问题得到缓解,国家给粮农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张良华)
  【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监督检查】 1992年初,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总体方案》,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市监察局提出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的意见》,重点围绕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出口创汇等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这一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批转实施。7至8月,市、县(区)监察局密切配合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吉湖工程茶叶低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督促资金到位,纠正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并向政府提交了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专项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发,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市监察局又对陶瓷出口创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了监督检查,针对陶瓷出口创汇形势严竣的状况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出口创汇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张良华)
  【检查落实促销政策情况】 1992年7月,市监察局组织两个组对陶瓷、机械、电子、建工建材等4个系统及其所属的12家企业贯彻落实景府发(1990)34号和景府发(1992)21号两个关于促销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部门对促销的认识有所提高,引起了部门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促销措施,调动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销售队伍逐步壮大,销售人员的配备超过了市政府要求的最低限度;促销形式趋于多样化,推动了销售形势的好转。执行促销政策中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执行销售政策思想不够解放;促销政策宣传、落实的不够全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进一步健全、配套.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市监察局向政府提出了改进建议,对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单位中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保证促销政策检查的效果,市监察局于11月再次组织人员对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对促进全市销售形势的好转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得到了省、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张良华)
  【开展“维护企业、农民合法权益”专项举报工作】 1992年11月,市监察局研究制定了专项举报办法,规定了专项举报的受理内容、程序、要求等,列举了侵犯企业、农民利益的17个方面的举报问题,明确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监察对象利用职权侵犯企业、农民利益的问题,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举报办法印发到有关部门,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张良华)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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