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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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282
颗粒名称: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3
页码: 204-206
摘要: 本文收录了1991~1992年景德镇市土地管理的情况,内容包含了采用GPS卫星技术进行地籍控制测量,市规划区内统一进行地籍调查,第一个全国土地日活动等。
关键词: 土地 景德镇市 1991~1992年

内容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推进和深化土地使用制改革,坚持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和公布市城区土地等级划分和基准地价,在全市铺开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使长期以来的上地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制度,逐步过渡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新制度上来。同时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方针,一手抓建设用地的依法审批,一手抓耕地的开垦和复垦,两年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74.8亩,仅占计划指标的65.86%,全市共开发耕地3441.3亩,增加耕地面积2466.5亩。逐步建立了县(区)、乡、村以及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各级土地管理网络,还对各级土地管理员进行了电视教学培训。并查处违法用地7274起,结案率达91%,乱占滥用耕地势头已得到遏制。(吴石松)
  【采用GPS卫星技术进行地籍控制测量】
  应市土地管理局和省林业设计院聘请,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专家,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进行全市首级地籍控制测量。1991年2月21日,利用4台GPS双频接收机对旸府山、龙头山等6个控制点进行了外业观测,3月初完成全部内业,控制面积65平方公里。(徐春荣)
  【市规划区内统一进行地籍调查】 鉴于市城区地域界线不明,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土地交错混杂的局面,为加强土地管理,1991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市规划区内原由两区分别实施的地籍调查工作改由市土地管理局统一实施,统一成图,统一汇总,统一注册、登记、发证。(徐春荣)
  【第一个全国土地日活动】 1991年6月25日,是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全市城乡开展了“土地与国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市政府的通知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国法。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开展了“土地日”咨询服务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土地日”前夕,张桂生副市长发表了题为《珍惜和保护土地,依法管地用地》的电视讲话。(吴建明)
  【城区国有土地隐形市场调查】 1991年8~10月,市土地管理局对城区内276宗、面积41.31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和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市区国有土地隐形交易呈上升趋势,有些单位非法转让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牟取非法收入,有的单位收取的上地转让金,比原先支付的征地费用高出110倍。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比较突出,所调查的160宗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共计2928.4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80.83万元,平均每平方米租金为276元,其中最低的每平方米年租金48元,最高的每平方米年租达1800元。根据使用权申报登记的统计,城市区共有商业服务业用地36.2万平方米,按30%为租用地计算,每年流失的土地租金约899万元。(吴建明)
  【土地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受国家土地管理局表彰】 市土地管理局在积极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深入开展全民土地国情、国策观念教育的同时,认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组织土地管理人员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土地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1992年初,市土地管理局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通报表彰。(吴建明)
  【景德镇市地产总公司成立】 1992年7月4日,经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景德镇市地产总公司”,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业务是:从事地产开发、投资、经营,提供征地服务,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开展技术咨询、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工作,承办投资委托开发、合资开发、地产评估及物业代理等。总公司已在梅家岭开发住宅区,面积为80亩;在枫树林住宅小区投资开发土地40.27亩。(钱铝)
  【动员部署进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2年8月6日召开大会,动员和部署进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提出: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为突破口,加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开、合法的土地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土地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上还宣读了实施方案,就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吴石松)
  【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1992年7月3日,市政府批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加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请示》,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理整顿土地市场领导小组.9月开始清理整顿工作,至年底,全市个人、单位共申报693户,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8宗,出让而积3160.01平方米;收取出让金4.8万余元。(柳国连)
  【国家土地管理局马克伟副局长来市考察】 1992年10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马克伟等一行4人来市考察。听取市土管局工作汇报后指出:今后土地管理要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快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为振兴经济服务。土地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土地基础管理,注重提高土地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依法、统一、科学管理土地作出贡献。马克伟一行还考察了陶瓷生产和城市土地以及旅游用地管理。(许复查)
  【土地管理岗位教育电视培训班】 1991年4月,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举办,土地管理岗位教育电视培训班,开设了土地管理概论、土地经济、土地测绘、地籍管理9门课程,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了培训班教学工作站,开展了教学辅导活动。全市有46人参加学习,1992年3月和6月,培训班按全国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全市有40人通过考试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培训班结业证书。(吴建明)
  【首次公布城区基准地价】 1992年4月至11月,对城区用地进行社会调查,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将城区全部用地划分成6段,分别评估和测算了各级别商业、住宅、工业等类用地的平均价格,首次制定出城区基准地价,其中最高一级商业用地价1700元/平方米,会同市物价局论证后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各会议批准公布,作为政府对地价宏观控制管理和评定标定地价的主要依据。(徐春荣)
  【开展“三无乡镇”活动试点】 1992年,浮梁县各乡镇、乐平县10个乡镇、昌江区2个乡镇,按照市土管局统一部署开展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三无乡镇”活动试点。经检查验收,乐平县高家乡、〓崌山乡,浮梁县储田乡、蛟潭镇和昌江区枫树山林场,在开展“三无”活动中,对历年来的建设用地和建住宅用地进行了全而清查处理,并依法补办了手续,通过开展“三无乡镇”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土管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增强了人们依法管地、用地意识。(谢荣桂)
  【土地资源开发成效显著】 1991年和1992年,耕地开发计划下达到县区,乐平县、浮梁县和昌江区及时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乐平县由土地管理局和财政局联合与村委会签立开发合同,开发任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县财政局拨给扶持资金。浮梁县认真地抓庄湾金矿的复垦工作,进度快、质量好,150多亩复垦的耕地具备了种植条件。据统计,全市共开发耕地3441.3亩,其中复垦888.6亩,完成计划148.1%。(吴建明)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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