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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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244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2.1
页数: 18
页码: 140-157
摘要: 本文收录了1991~1992年景德镇市政法的内容,包含了公安,检察,法院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政法 景德镇市 1991~1992年

内容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政法部门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维护社会冶安稳定。1991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862起,破2471起,破案率64%,其中重特大案件1067起,破695起,破案率为65.1%。与上年相比,上升14.8%,破案率提高6.6%,其中重特大案件上升35.5%,破案率提高5%。逮捕人犯910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的347人。1992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537起,破1920起,破案率80.2%。逮捕人犯1066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的263人。
  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1991年,全市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38件,立案侦查97件,其中大案16件,比上年分别下降5.5%、3%和48%,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比上年增加26%。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790件,比上年上升12.9%,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担任法律顾问194家,比上年增加26家;办理公证事项5000余件,其中涉外公证126件。1992年,全市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94件,立案侦查66件,其中大案2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3万元。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70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61万元。担任法律顾问266家,办理公证事项6313件,其中涉外公证243件。
  加强队伍建设。1991年5月,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我市开展严肃查处公安司法干警违法乱纪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全市政法部门认真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991年,荣获市级立功受奖表彰的个人153名,集体50个;荣获省级以上立功受奖表彰的个人15名,集体11个。查处干警违法乱纪案件21件25人,结案18件20人,其中,移交司法部门处理4人,治安处罚1人,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1人,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4人。1992年,荣获市级立功受奖表彰的个人101名,集体18个;荣获省级以上立功受奖表彰的个人30名,集体14个。共查处干警违法乱纪案件12起12人,已结案11起11人,其中,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2人。清理调整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29人.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政法、综治工作17次,召开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15次,市委、市政府批转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文件22个。1991年7月,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市长与各县区和11个主管局(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1992年4月,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会上兑现上年综治目标责任书。同时,又新增3个主管局签订责任书。1991~1992年底,在全市开展以反盗窃为重点的“严打”斗争第一、二、三仗中,共破获盗窃案件2435起,摧毁盗窃团伙127个470人,使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由1991年的76%降至1992年的60%;重点治理9个乡镇、2个街道;抓获批捕逃犯82名,召开公捕公判大会12次。1991年,全市治保会983个,调解会992个,治安联防队130个,护厂(校、院等)队75个,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57名,安全楼院建成率35%;1992年,全市治保会2481个,调解会1631个,治安联防队452个,护厂(校、院等)队432个,新增保卫科(股)38个,组织民兵成建制的值勤巡逻3000人次,群众扭送违法罪犯分子209名,安全楼院建成率74%,并首次在焦化煤气厂宿舍楼安装电子防盗门。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委就发行、学习、宣传和贯彻《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联合发出通知。全市发行《条例》15万份,发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丛书740套;市综治委翻印散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万份;全市竖立悬挂综合治理固定标语118块(幅)。市教育局、市综治委联合转发了北京78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少年抓起》的做法。1991年,学生违法犯罪247名,比上年上升84.3%;1992年,学生违法犯罪146名。1991年,全市建立“两劳”回籍人员帮教小组888个1224人;1992年,帮教小组1205个3249人。(陈志群)
  【成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991年7月,市委决定,成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定编6人。12月,市委常委会决定,市综治办定编10人,与政法委同级。市综治委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共有五项主要任务。市委副书记李孝来任综治委主任,吴早来、龚农民、柯尔荣、邓子泉、刘明任综治委副主任,委员34名,刘明兼办公室主任。年底,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都相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人员。1992年10月,市委调整市综治委领导班子,市委副书记黄木华任综治委主任,管日顺、龚农民、陈焕新、邓子泉、刘明、黄国良任综治委副主任。(陈志群)
  【召开全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捕公判大会】 1991年1月14日,市综治委在市群英堂召开全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捕公判大会。市六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大会。市委书记江国镇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公安局依法宣布对25名盗窃、抢劫、杀人的罪犯进行公开逮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4名盗窃、故意杀人、强奸杀人罪犯公开宣判死刑(其中1名死缓),并遵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将其中3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陈志群)
  【开展夏委社会治安专项斗争】 1992年7月17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市委礼堂召开全市夏季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会议专门部署自当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夏季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7月28日,市委政法委抽调市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从7月30日开始用3天时间奔赴两县两区及14个主管局(公司)督促检查指导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通过两个月的整治,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3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52名,其中抓获各类在册逃犯68名,摧毁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斗殴犯罪团伙6个107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10.63万元,各种凶器156件。(陈志群)
  【《为了人们的安居》摄制完毕】 1992年10月,电视片《为了人们的安居》由市综治委办公室、市电视台联合摄制完毕,该片是一部反映全市在安全楼院建设中,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加强防盗安全措施的电视专题片。(陈志群)
  【举办首期综合治理干部培训班】 1992年12月,市综治委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专抓综治工作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70余人,主要学习党的十四大工作报告,中共中央[199117号文件和《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陈志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颁布实行】 1992年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发出批转市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共有7章19条,对一票否决的内容、范围、权限和程序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陈志群)
  【开展冬季反扒窃专项斗争】 1992年12月19日,市综治委在市委礼堂召开全市冬季“反扒窃”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会议决定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以“反扒窃”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市委副书记黄木华就专项斗争的意义、目的、任务、责任等提出要求,市综治委副主任,公安局长邓子泉就专项斗争的目标、步骤、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陈志群)
  公安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在保卫经济建设抓好治安、治警,加强班子、机关和基层所、队建设,强化两大侦察,突出业务基础,坚持从严治警,探索改革之路,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均做了大量的工作.
  1991年,破获一类反革命案件1起,查明二类政治案件6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71起,其中,重大案件622起,特大案件76起,年前积案145起,隐案355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957名,其中,逮捕910名,送劳动教养215名,送少年管教3名,治安拘留1078名。摧毁犯罪团伙309个1238人,其中,流氓团伙12个70人,盗窃团伙148个525人,抢劫团伙101个454人,强奸、轮奸团伙3个11人,诈骗团伙5个13人,拐卖人口团伙2个7人,其他团伙38个158人;缴获赃款84万余元,赃物折款170多万元,缴获雷管3991枚,炸药2065.4公斤,鸦片1.1公斤。一年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48家大中型企业治安状况作了全面调查,制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大中型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在内部单位中,全面开展创“四无”(无政治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交通事故)达标竞赛活动。坚持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打击殴打和威胁法人代表的违法犯罪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全市983个治保会、169个治安联防组织、1048名联防员,配合公安机关对403家旅店业、95家废旧业、73家印刷业、14家刻字业、187家娱乐场所、路边店进行全市性整顿201次,并依法取缔100家,停业整顿48家,限期整改13家,给予治安警告35家。查处卖淫嫖娼案101起242人,查获卖淫团伙10个46人,取缔卖淫窝点6个,查处违反严禁淫秽物品案26起86人,缴获淫秽录像带24盒,其他淫秽物品108件。查处赌博案件446起1874人。在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上,对178个储存危险爆炸物品的单位、21个生产单位、7个销售单位、39个剧毒物品的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137次,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21起46人,收缴炸药300箱7200公斤,雷管4000枚,烟花爆竹74箱。户证管理工作实行“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落户人名单公开,落户理由公开”的办事制度,全市共审批各项“农转非”户口2929人(次).在警卫工作方面,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方便领导联系群众”的方针,保卫了来景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汉生、全国政协副主席王任重、钱正英,中纪委常务副书记陈作霖、中顾委常委刘澜涛以及我驻外使节在市期间的安全。局机要通讯科,在全省公安系统通讯工作“创三优”活动中,被省公安厅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被公安部办公厅授予“优秀集体”单位。
  1992年,破获反革命传单案1起,查明二类政治案件15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20起,其中,重大案件589起,特大案件47起。与1991年相比,破案率提高11.7%。其中重大案件提高16.1%,特大案件提高4.2%。全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513名,其中,逮捕989名,送劳动教养251名,摧毁各种犯罪团伙283个1249人,其中,流氓团伙13个67人,盗窃团伙80个303人,抢劫团伙110个456人,其他团伙80个423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计144.466万元。抓获各类逃犯176名,其中批捕在逃犯42名,负案在逃犯134名。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颁布了《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和《私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在大中型企业中,增建保卫科38个,配备专职保卫干部221名。调集警力加强了发电厂扩建工程、罗家机场扩建工程、陶瓷技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初步建立了城市民警武装巡逻体制,在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珠山、昌江公安分局抽调机关干部,确定责任区界,实行24小时昼夜治安巡逻。在全市公安干警中开展“瓷都十佳民警”竞赛评选活动,珠山分局率先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在市区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竖(挂)牌20多块,并标明辖区公安派出所电话号码,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一年来,为纯洁公安干警队伍,清调出18名不适宜做公安工作的人员。(吴廷凤)
  【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和“三榜审定”办理“农转非”】 两年间,全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农转非”户口审批工作中,坚持按申请人申请落户,外勤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派出所审查,县、区公安局(分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七个工作环节,实行“四公开一监督”与“三榜审定”的办事制度。在工作中,除政策公开,指标公开外,还做到申请落户人的名单公开,落户理由公开,让群众评议,并邀请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参加评议,顺利地完成了“农转非”户口审批任务,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吴廷凤)
  【整治社会治安成效显著】 两年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坚持从严管理社会治安,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斗争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全市社会治安作了全面整治。共查处治安案件4413起(1991年2095起。1992年2138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成员10233人(1991年4878人,1992年5355人)。1991年6月至1992年元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的专项斗争。两年,共查处“六害”案件1092起4355人(1991年574起2203人,1992年518起2152人),其中:卖淫嫖娼案件186起471人(1991年101起242人,1992年85起229人);传播淫秽物品案51起302人(1991年26起86人,1992年25起216人);赌博案918起3581人(1991年446起1874人,1992年472起1707人);封建迷信案1起1人。从1992年9月起,组织珠山、昌江分局实行民警武装巡逻,并在一些治安问题突出,治安力量薄弱的地区建立7个治安岗亭,各个岗亭每天有2名民警率联防员巡逻。乐平县委、县政府于1992年10月召开万人大会进行动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社会治安总体战,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发案率大幅度下降。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了这些行业的合法经营。同时,强化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改革了炸药、剧毒物品的管理,实行经销、储存、使用一条龙服务制度。(刘庆玉)
  【圆满完成第二届陶瓷节保卫任务】 1991年10月11~14日,第二届国际陶瓷节隆重举行。中外宾客2000余人汇集瓷都。为确保节日安全,市公安局成立第二届陶瓷节安全保卫部,并制定《关于集中打击以流氓、盗窃、扒窃、拎包、抢劫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来宾住地安全保卫实施方案》、《展览及大型活动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防暴检查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组织470名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出动车辆65辆(次)实施各项保卫工作。开展了统一行动,扫荡社会上的刑事犯罪分子,强化206国道和市区主要街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对宾客住地和主要活动场馆全面进行了安全检查。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实行24小时昼夜徒步巡逻,尤其是对市体育馆等主要活动中心进行了清场和闭馆检查,确保了第二届国际陶瓷节的安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罗冬生 郑军)
  【利用信息微机管理系统破案13起】 1989年11月,系统的硬件设备PS/260型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和软件到位,并开始试用。1990年1月,所有过录好的数据由通讯部门全部准确无误的录入微机。同年2月,系统试运行后,至1991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系统存储违法犯罪人员资料,并利用这些资料破案13起。如火车站发生一起4500元的重大拎包案,利用此系统的模糊查找功能,仅10分钟就查出该案罪犯同外号(“老鼠”)、特征相似(头上有“疤”)的盗窃犯分别为12人和9人,为最后抓获该案罪犯徐良勇和冯国军提供了准确信息。(刘洁)
  【四.一四事件】 1991年3月,乐平矿务局沿沟煤矿和乐平县涌山镇沿沟村少数流氓犯罪分子聚众斗殴不断,至4月14日,沿沟村的一伙流氓裹挟部分村民手持棍棒、竹杆等到矿区进行打砸,乐涌公安分局部分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当中,因劝阻无效,便擅自开枪,严重违反公安部有关使用枪支的规定,造成打死2人,打伤17人的严重后果。(陈志群 江华)
  【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公安会议】 1992年3月18日,市公安局印发《关于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第二十二次全省公安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工作的汇报提纲》,20日,市委常委听取市公安局党委汇报后,以市委名议发出《关于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工作的通知》。30日至4月1日,在景德镇饭店召开全市公安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瓷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宣布市受省公安厅表彰和记功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和奖励1991年度全市公安保卫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保卫干部,激励全市公安干警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为瓷都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吴廷凤)
  【乐平县公安局破获1起贩毒案】 1991年1月17日,乐平县公安局刑侦队破获一起贩毒案。收缴鸦片1.1公斤,首犯刘恒绿系吉林省集安市人,大学文化,原任哈尔滨市长城物资经销公司业务经理,1986年起留职停薪在外跑生意。案犯李彦桔,浙江人,在乐平开饭馆的个体户。案犯刘凤阳,系内蒙古人。3人结帮在全国走私贩毒。破案时3名案犯均已缉拿归案,依法惩处。(江风平)
  【九名干警家属向全市公安干警家属发出倡议】 1991年新春佳节之际,昌江公安分局鱼山派出所刘月霞、江士荣、刘有细等9名干警家属向全市公安干警家属发出《倡仪书》。倡议全市公安干警家属认真学习,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搞好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做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的模范。充分发挥一个人民警察贤内助的作用,为改革开放,振兴经济,稳定治安再立新功!(吴廷风)
  【破盗窃集团案引破杀人埋尸隐案】 1991年4月21日晚上,邮电部景德镇通讯设备厂(即523厂)金属材料仓库被盗走工业用锡青铜板1.7吨,价值5万余元。5月中旬,经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察,查明该案系罪犯杜明、李斌为首纠集的盗窃集团所为。同时侦破1起因该案带出的杀人埋尸隐案:1989年2月23日晚上7时许,罪犯杜明因赌博欠款一事与同厂职工熊乐平发生争执、殴打,并将熊打死。作案后,为逃脱罪责,采取杀人灭迹手法,并从熊身上搜去现金140元和金戒指2枚。将熊的尸体埋在厂内灯光球场看台背后。破案后,罪犯杜明及同伙均被依法惩处。(江琪)
  【瓷器街发生特大火灾】 1991年8月31日零时10分,昌江街道地区瓷器街发生大火灾。消防支队零时55分接警后,调集3个消防队的11辆消防车、146名指战员和2个专职消防队的2辆消防车、14名消防队员前往扑救,大火于4时30分被扑灭。这次大火直接经济损失77.54万元。起火原因系进城做小生意的村民钟松秋晚上换煤饼时,将仍有余火的煤饼放在蛇皮袋房,余火引燃蛇皮袋内的刨花及木箱架子、纤维板、竹片等易燃物所致。(陈能信 朱国正)
  【破获华风瓷厂青花瓷原料氧化钴被盗案】
  1991年11月4日晚,华风瓷厂供应科材料仓库,被盗走氧化钻1袋(20公斤).发案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案情分析和调查摸底,于12月6日下午,依法传讯胡淮明,经过近20个小时的政策攻心,终于迫使胡交待了犯罪事实。同时带破了3起同类案件。共追回氧化钻96公斤,现金10657.50元,为企业挽回了损失。(黄遐)
  【以招兵为名诈骗钱财的“假少校”落网】 1991年11月16日晚,景德镇军分区一干部扭送一名身穿少校军服,说是来景市招兵的诈骗嫌疑分子到珠山公安分局。据分局刑侦队初审,该人自称曹放才,是大连海军38568部队司令部的少校军官,到景市招20名女兵。经进一步审查,真实情况是:该人叫王仁林,男32岁,湖南邵阳县唐渡口乡书塘村农民。今年9月,王到湖南邵阳其兄的战友张金照处,以照相为名骗走张的一套空军制服,随后在长途火车站结识大连海军38568部队司令部少校军官曹放才,以帮助曹买车票为名,提出两人对换制服,将曹的制服骗到手后,即流窜到江西萍乡、南昌、九江和湖北武汉、安徽合肥等地,以招兵为名进行诈骗。据其初步交待,骗得现金1200元,高级照相机一架。11月15日,王到景德镇军分区招待所投宿被抓获。(吴廷凤)
  【朝阳旅社发生特大爆炸案】 1991年11月17日晚9时30分左右,市区云锦巷24号个体朝阳旅社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当场炸死2人,重伤3人。事情起因是:湖北黄梅县竹江镇湖柳桥村村民赵凤明(男,约30岁)到朝阳旅社找服务员吴金梅(女,25岁,乐平塔前乡人,1990年到该旅社当服务员),要求吴答应与其结婚(赵、吴于是年上半年已领结婚证,后被吴撕毁),遭吴拒绝后,赵便窜到厨房持刀对吴行凶,被店主曹冬平发现将刀夺下,此时,赵将事先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引爆,赵风明和曹冬平当场被炸死,吴金梅、曹母程园秀、父曹正镇3人被炸成重伤,当即送往医院抢救。(吴廷凤)
  【旅游局发生特大盗窃案】 1991年12月9日上午7时许,市旅游局值班人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办公楼内一间集体宿舍的门锁被撬,犯罪分子盗走美金543元、日元2万元、港币3150元、南朝鲜币1万元、外汇券970元、国库券30元及人民币5000元。发案后查明系原市外事办公室翻译张云景所为。张作案后,潜逃至云南思茅地区,继续作案,终因谋财害命,被当地抓获并依法处决。(吴廷凤)
  【乐平县公安局刑侦队荣获“全省优秀刑侦队”光荣称号】 乐平县公安局刑侦队在1991年、1992年破大案、反盗窃等专项斗争中,战功卓著.在打击、遏制刑事犯罪活动中,抓住一个“快”字,突出一个“智”字,表现一个“治”字。在纷繁复杂的侦破工作中,1991年破现行案354起(不包括破135起积、隐、漏案件),比1990年破案率上升152%。1992年破现行案244起(不包括破95起积、隐、漏案件),其中,当年发生的127起重、特大案件已破103起,破案率达81%,比1991年提高5.1%。由于打击有力,1992年乐平县刑事犯罪发案率出现了治安史上近十年来的第一次下降,各类刑事案件与1991年同期相比下降48%。因此,该队在两年内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连续2年荣获“全省优秀刑警队”光荣称号。(江风平)
  【昌江公安分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分局”称号】 昌江区环绕闹市,系城乡交接地带,辖区而积406平方公里,辖四乡一镇二场和市区一个街道,常住人口20余万人,暂住人口125000人,租住村民私房的市内职工17030余人。驻有以产瓷为主的大中型企业39家,乡镇企业和个体小作坊300多家。由于城乡插花、工农交错、流动人口多,治安状况比较复杂。自1987年至1992年,分局先后开展以打击盗窃自行车、盗窃农用机电设施、盗窃耕牛、盗窃工业原料以及抢劫犯罪为内容的专项斗争15次。斗争中,共破获各类案件529起,其中,大案79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634名。1991年对34家企业建立与健全了保卫科,配备保卫干部112人,建立治保会93个,治保人员186人,建立专职护厂、护矿队33个,专职队员243人。同时,在厂矿内部层层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促进了企业生产、生活和治安秩序的好转.在队伍建设方面,分局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积极倡导干警参加各种业务、文化学习。全分局有195人次受到省、市、区各级的表彰。1991年被江西省综治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分局,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李德春)
  【市委、市政府向市公安局暨全体干警发出贺信】 1992年1月21日,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获悉乐平县公安局、珠山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分别破获1991年9月24日乐平塔前重大杀人案,12月2日乐平浯口特大抢劫、轮奸案,市工商银行储蓄所、建设银行储蓄所、上产公司内部银行等6起保险柜系列被盗案,1992年1月13日客运班车上抢劫案和1月16日绑票杀人案等重、特大案件,向市公安局暨全体公安干警发出贺信。贺信指出:这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破获,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一手抓治安、一手抓治警”,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艰苦奋斗,连续作战,机智勇敢的结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表现了人民卫士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希望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励,为维护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吴江国)
  【“车匪路霸”在乐平境内遭到迎头痛击】 206国道乐平县辖路段及县公路上,“车匪路霸”一度猖獗。从1992年2月下旬开始,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乐平县公安局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局领导亲自挂帅,以刑侦队为“龙头”,调集兵力,深入重点路段及沿线村庄,采取车站查、车上跟、路上蹲、群众中访、审讯中挤、沿线村庄挖等全方位立体侦查手段,强化刑侦、预审和治安管理三位一体,集中警力统一行动与分兵出击有机结合,扫荡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截至6月15日,共破获各类犯罪案件132起,其中破重、特大案件71起,缴获自制和购置的土铳42支,制式制服1件,路检停车牌1块及大批刀、棍及其他凶器等作案工具和一部分赃款赃物。(蒋炳庚 江风平)
  【寿安乡发生塌方事故死亡5人】 1992年3月6日7时20分,浮梁县寿安乡王家坞船山采石场左侧发生大面积塌方事故,把正在采石场作业的包工头赵铁松及其所请的民工朱马仔、张明新、杨行灯、徐吉平等5人压在土石方下面。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闻讯后及时赶到现场,调集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5部和1082人昼夜抢救,终因连日降雨,有再次发生塌方的危险,施工难度也大,历时一个月,除挖掘出杨行灯一人的尸体外,其他4人均被塌方土块埋葬。事后,妥善地处理了后事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邬双平)
  【刑侦大队破获谋财害命毁尸灭迹案】 1992年3月30日,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转来失踪人吴天云之妻写的一封信,说其丈夫收到景德镇市的表妹夫李新电报之后,携巨款离家至今未归,要求帮助查找吴的下落。市公安局认为吴天云有可能被谋财害命。于是,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从查阅吴天云离家后于1991年12月9日和1992年1月18日发往家中的两封电报入手,经过文字鉴定,电报底稿非失踪人吴天云所书。认为李新有重大嫌疑,依法对李新进行收审.在政策感召下,李新交待了伙同魏芳定、江景明为谋取钱财将吴杀害并毁尸灭迹的犯罪事实与经过。(江琪)
  【8名集体越狱逃犯缉拿归案】 1992年9月27日晚10时左右,乐平县公安局看守所新一号监内的9名收审案犯结帮越狱逃跑。事件发生后,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将逃犯及时追捕归案。县委于9月29日向全县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及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缉通知,并在电视台通报全县。县公安局全体干警紧急动员,全力投入追捕工作。经过8天的奋战已将8名逃犯先后追捕归案。(江风平)
  【日本客人向珠山派出所赠送“中国警察破案神速”画匾】 199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许,珠山派出所的2名联防员巡逻至迎宾楼时,发现一提高档手提包的年轻人同两名青年男子匆匆忙忙由东向西而去,行迹十分可疑,正待进行盘查时,他们则弃包而逃,其中一名被联防人员当场抓获。对其他逃犯,珠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干警紧急追捕。据被抓获的罪犯江正义交代:当天上午9时50分左右,同一名叫戴海良和一个不知姓名的青年人在新华书店门口红薯摊前拎走一只提包。根据提包内证件,珠山派出所很快找到了失主,他原来是日本神户市人,名叫井口直幸。当他领回被窃的人民币750元、外汇兑换券670元、日元6万元和2台日产佳能照相机、日产高级照像机镜头,以及上海至日本神户船票一张时,心情异常激动,连声称赞道:“中国警察了不起”。随即送来一块写有“中国警察破案神速”的画匾,表示对中国警察的致意和谢意。次日,2名在逃案犯亦落入法网。(李家凡)
  【市政府批准颁布两个《办法》】 1992年12月16日,市政府批准颁布市公安局制定的《景德镇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和《景德镇市私人出租房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即日付诸实施执行,将暂住人口管理和私人出租房管理逐步纳入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万德仁)
  【出入境管理】 1991年,市、县、区公安机关自办和督促涉外宾馆、饭店代办对国(境)外来宾进行验证、填写《住宿登记表》5534名,其中,外国人1865人;港、澳、台同胞3641人,华侨28名户口申销率为98.7%。全年共接待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出国(境)来访484人次,依法受理中国公民出境102人,其中,出国50人,批准发证48人,赴港、澳、台52人(单双程去香港44人,单程去澳门定居3人、赴台湾探亲、奔丧5人)。对29名出境回归人员进行了回访。1992年,对5613名国(境)外来宾进行了验证和填报《临时住宿登记表》,其中:外国人1945人,华侨37人,香港同胞1487人,澳门同胞229人,台湾同胞1910人,外籍华人5人。办理签证延期期29人次,居留证5人,台胞各类证件7人。召开有市台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贯彻国务院93号命令的会议,宣传《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印发小册1500多份,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8月,会同市旅游局及分局治安部门对9家涉外宾馆、饭店进行了检查。全年共接待公民因私出境来访人员600余人(次),受理出国(境)142人,其中:出国55人,赴香港探亲37人,定居3人,去澳门定居1人,赴台湾定居、探亲、奔丧1人。协助旅游部门办理出国(境)观光、旅游37人(去香港20人,去东南亚17人)。(洪波)
  【武装警察工作概况】 1991~1992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景德镇市支队(以下简称武警支队),注重质量建军,着眼于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服务,圆满地完成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任务。1992年,支队党委被武警总部评为“先进党委”。两年来,支队始终坚持按纲建队、质量建军、依法治军、严格施训。建立起正规化的执勤、训练、学习、生活秩序。基层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军事训练不断取得新成绩,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和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明显提高,确保了固定目标的安全和重大执勤任务的完成。两年被武警总部评为“口标管理先进单位”、“基层建设纲要达标先进单位”。支队坚持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在确保固定目标安全的同时,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各类专项斗争。支队除完成每年一届的“中国瓷都--景德镇国际陶瓷节”的安全保卫任务外,还担负临时性警卫和会议保卫任务38次。组织城市武装巡逻派出兵力3000人次。参与制止群众纠纷、械斗和重大治安事件13起,抢险救灾10次。支队在完成自身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两年参加“双抢”(抢收抢种)、农田水利建设、抢险救灾、义务劳动兵力达3000人次,劳动日总数共计1500日。(黄金祥 汪建荣)
  【消防工作状况】 1991~1992年,全市共发生火灾87次,死亡3人,伤人15人,损失折款2372397元(其中1991年36次,死亡3人,伤7人,损失1260096元)。两年来,武警景德镇市消防支队,围绕防火灭火这一中心任务,狠抓部队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在基层建设和消防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政治方面,1991年好人好事达210人次,义务为企专队军训500人次,义务植树1.2万余棵,为洪水灾区捐款1598元,收到锦旗、表扬信13面(封)。1992年,在4所中学共建进行国防教育和军训,被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评为警民共建先进单位。乐平中队被省人民政府评为警民共建先进中队。两年有12人荣立三等功,受支队嘉奖56人。战训方面,两年共接警出动200次,出动消防车辆740台次,参加灭火人员5710人次,灭火战斗成功率达100%。1991年开展业务训练日712个,参训人员1037人次。同时对全市184个重点单位进行了摸底,制定灭火作战计划120个,实地演练107人次。组建防毒抢险班,配备器材、添置消防车2台、对讲机8台。行政管理中,为贯彻《共同条令》,1991年4月在市区中队进行试点,举办一期队长、班长、骨干《共同条令》学习班,30余人参加。通过考核,理论考试及格率达100%。1991年,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层层签订“安全无事故责任状”,支队被省总队评为“安全无事故先进支队”,被武警部队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安全工作先进支队”,太白园中队为“先进中队”。1992年,在“三无”竞赛活动中,消防支队机关被评为全国消防部队“三无”竞赛先进单位。防火方面,两年来分别对54个县、区、局防火负责人及一、二级重点单位的325名消防法人代表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签定责任状。1991年对全市217个单位的基建项目进行建审,对化学危险品单位进行审核发证。同时,防火部门分别对市区高层建筑、特种行业进行大检查。重大节日和国际陶瓷节期间,进行3次重点单位专项大检查。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火灾事故,1992年治安处罚10人,行政处分5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两年共组织征订《江西消防》杂志7384份,印发《景德镇消防》11606份。冬防期间开展“119”宣传日活动,散发消防宣传标语6000份,印发《烟花爆竹管理布告》3000份和“怎样使用灭火器材”2500份。分管防火安全的副市长每年都发表冬防电视讲话。冬防期间都举行冬防无火灾“瓷都杯”竞赛活动。景德镇消防支队自1990~1992年连续3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支队。(陈能信 朱国正)
  【交警支队工作概况】 1991年,交警支队加强对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狠抓事故预防工作,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活动”,完成管理目标任务良好。事故结案率达91.98%,逃逸案侦破率为100%,分别超过目标任务的1.98%和10%;机动车年检率达81.06%,驾驶员年审率达85.03%,非机动车年检数比1990年提高11.9%。道路监控工作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先后在元旦、春节、5月和9月进行了4次集中整顿,10月开始进行大战60天,对14项重大交通违章进行了严管重罚的综合治理。全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章154418人(次),受理事故332起,共检验机动车8799辆;审验驾驶员13960人,考核机动车驾驶员964人;审定新车立户859辆;签发临时号牌4437张;审定报废更新车辆208辆.对全市从事客运车辆的机件状况进行集中检测,并对1798名从事客运驾驶员进行统考。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10837辆,驾驶员16418人。
  1992年7月,支队制订《关于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几点意见》。制作永久性标语22幅;筹集资金维护交通护栏7216米和道路交通标志51块.在工作中坚持抓住源头管理,从机动车立户、检测、过户、转籍、报废、年检入手,抓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年审等环节,坚决把住驾驶员质量标准,把不安全因素堵在源头。全年共办理机动车立户1604辆,培训考核机动车驾驶员1558人。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11622辆,驾驶员1794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7.24%和9.31%。在3月、7月、9月至12月开展以遏制交通事故为目的的整治活动。出动警力42970人(次),纠正各类交通违章107756人(次),处罚49106人(次)。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265起。两年来,按照“两手抓”、“抓两头”的思路,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促进队伍建设。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1人,被授予省、市优秀民警3人;车管所被评为省公安先进集体;一大队一中队被授予“省学雷锋先进集体”的称号。(余国钧)
  【林业公安工作概况】 1991~1992年,全市林业公安机关得到加强,队伍逐步壮大。1992年3月,乐平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分别成立鹄山、文山两个林业派出所。年底,浮梁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增设三龙、大岭两个林业派出所,新增干警15名。两年来,有2人荣立三等功,72人受到省、市、县(区)嘉奖.在林区治安管理方面,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两年中,共抓获人犯61名,其中批捕在逃4人,带案在逃11人,现行犯46人。协助地方和外地公安机关抓获逃犯18名。破获刑事案件55起,查处治安案件62起,查处森林刑事案件21起,查处率为100%。受理林业治安案件125起,处理121起,查处率为96.8%。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065起,全部审结,审结率100%。
  惩处违法犯罪人员1977人,其中逮捕43人,治安拘留67人,罚款教育1867人,收缴罚金491540.86元,收缴木材3440.49立方米,折款14.45万元。协助林政部门和各乡、场收缴木材1700多立方米。两年来,林业公安的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到1992年底止,已建立执勤办公室18个,护林联防区47个,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森林治安防护网络。此外,在防范工作上,采取山上管与路上巡相结合、乡村护与道口堵相结合,城区查与边界卡相结合以及林业公安与检查站相结合的办法,因此,在全市范围内,尚未发生重特大森林案件。(杨德华)
  【水上治安工作概况】 水上派出所系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主要负责北至青塘发电厂,南至吕蒙大桥(全长约15公里)昌江河流域的治安管理工作。1991~1992年,共发生刑事案件9起,破获刑事案件8起;发生治安案件25起,查破25起,破案率分别为88.9%和100%;调解各类纠纷23起。另外,破获其它地区案件35起。共抓获人犯19名,其中逮捕3名、劳动教养7名,转外地处理1名、治安拘留8名。在船只船民管理方面,对外来所有船舶的船民,一律进行登记造册,并办理船舶暂住证。两年中,共办理船舶暂住证625张。并将各类不同类型或用途的船只指定集中码头停舶。为方便船民办证,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每周下河4次为船民办理有关手续,深受船民欢迎。为普及法律,针对水上船只流动性大的特点,每年集中船民进行法制教育1~2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人次,印发《船民守则与公约》1000余份。为强化水上治安管理,坚持每周3个晚上下河巡逻,并经常上船查验“三证”(船民证、暂住证、身份证).通过查船验证,查获销赃自行车15辆,查处卖淫嫖娼案4起,处理人员17人次.有效地控制了从昌江河水域销赃外运的渠道。同时,还协助渡口管理所检查渡口6次,检查渡船30余只(条)。此外,还经常教育与做好船民“三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保证水上所辖区居民的安全。(王青云)
  检察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法纪检察,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方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两年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继续把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在深入上下功夫。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2起,立案侦查163件,188人。突出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侦查的大要案38件46人。共侦查终结168件193人,其中移送起诉80件92人,移送免诉61件69人,撤案18件2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3万多元.在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了“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搞好预防犯罪的工作,使办案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
  刑事检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两年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人犯213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6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和免诉的案件1279件2293人,已审查起诉1051件1803人,决定免予起诉157人。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中,两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7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重、特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15件,做到快捕快诉。还认真履行了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对100名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人犯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10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追捕犯罪分子33人,追诉38人,追加免诉2人,对法院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9件,法院已改判8件。
  加强法纪检察工作。两年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法纪检察工作,严肃查办“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不受侵犯。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145件,立案侦查64件93人,其中有重大案件13件。已结案54件77人,其中移送起诉的24件38人,移送免诉的28件37人。查处法纪案件中突出了查处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案件的重点,共查处这类案件6件,还对60多件受理后不够检察机关立案的“侵权”案件,及时初查后协助当地党政部门进行了妥善的处理。
  认真开展监所检察工作。监所检察部门主要是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执行法律政策情况的监督。两年共进行日常检察2275人次,提出检察建议87次,坚决打击了牢头狱霸等狱内犯罪活动,办理劳改犯又犯罪案件17件20人,维护了监管改造的正常秩序,还配合有关部门对监外罪犯进行检察99人次,并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
  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一个窗口对外,积极办理群众举报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两年共受理群众举报467件。并认真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4件。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6件,及时处理了重大的信访和告急事件。检察部门还开始实行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的内部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机关所办案件质量,受理不服免诉决定的申诉6件,全部进行了复查,对复查后不构成犯罪的1件案件作撤案处理。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始起步。1992年6月,经市编委批准,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开始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并积极做好人员培训和县(区)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检察科的筹备工作。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两年间,全市检察工作战线的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做出了应有贡献。两年间,全市检察系统有14个有先进集体,3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受省检察院表彰的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名。还有1人荣立二等功。乐平县检察院在省十三次检察会议上被授予集体一等功。与此同时,还按照从严治检的要求,开展了勤政廉政教育,并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有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万文华)
  法院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审判机关坚持严肃执法,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在刑事审判中,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抓住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权益和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冶安的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两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517件,其中经济犯罪案件200件.
  在经济审判中,依法维护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权益。制定5项保护性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开展经济审判。两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352件,为企业解决争议金额3540余万元,其中为国营大中型企业追回欠款和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60余万元。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对审理的民事案件适时依法作出判决,及时为民排优解难。并根据自愿原则,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增强公民间的团结和企业间协调,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同时,认真清理积压案件,深入厂矿农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法制宣传。两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4794件,其中离婚案件占半数以上,居于首位。
  积极慎重开展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自1991年设立行政审制机构以来,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审判质量日渐提高,同时,在行政审判中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社会效果良好。两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案件512件,其中治安行政案件居多数。
  认真做好告诉申诉工作。全市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87件,接待群众来访5689人(次),审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42起,减刑假释案件1166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两年共执行案件791件,执行标的金额855.3万元。
  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级法院与公、检、司等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反盗窃”、“除六害”、“扫黄”等专项斗争。在少年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教育、挽救”的方针,社会和司法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司法机关优势对未成年犯罪人实施帮教,促使其重新做人。并注意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适时适地召开宣判大会,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做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和勤政廉政意识,加强业务建设。两年来,立功受奖18人次,晋升审判职称110人,拒收钱物470人(次),折合人民币2.3万余元。(方清)
  【最高人民法院祝铭山副院长来市视察指导工作】 1991年6月7~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来市视察指导工作,随行的有安徽、山西、北京、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祝铭山一行受到市委领导同志和两级法院的热情接待,并参观了古窑、景德镇瓷厂等处。(方清)
  【首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召开】 1992年5月14日,全市法院首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在中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县、区法院的主管副院长、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交流总结了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抓好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意见。会议强调,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必须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加强廉政建设,严格组织纪律,纯结干警队伍,以保证各项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方清)
  【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为严厉打击市域一些路段“车匪路霸”犯罪猖镢的嚣张气焰,全市两级法院在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中,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积极主动提前介入,两年来,共及时审结“车匪路霸”案件72件173人,8名罪大恶极、横行霸道的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89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维护了过往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全市交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好转。(方清)
  【邹少华绑架勒索杀人被处死】 罪犯邹少华,男,21岁,1988年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1年刑满释放。1992年1月16日,邹犯因春节来临缺钱用,遂绑架个体户刘克勤之女刘慧(10周岁)至河西二亭下附近的赵家坞山上,勒索财物却又顾虑刘对自己很熟悉,担心事后被告发,竟将她扼死。又于当于下午写了一封恐吓勒索信放在刘家开的个体批发部门前,向刘克勤索人民币3000元。当晚,邹去市少年宫处取钱时被珠山公安分局当场抓获。中级法院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对邹少华进行审判,判处邹少华死刑。邹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邹犯被依法处决。(方清)
  【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审结】 1987年12月,市技校教师胡由之、陶院教师郑乃章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景德镇陶瓷学院报》负责人刘桢提起侵权诉讼.这是珠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著作权纠纷案。经审理查明:1983年江西省教委根据省科委的要求,给陶院下达了一项传统陶瓷工艺研究的科研项目,陶院决定将“柴窑”(即镇窑)作为研究课题,由刘桢主持,郑乃章参加,并经陶院认可,邀请胡由之参与,3人合作研究。次年12月完成“镇窑”研究课题,并在陶院学报上刊登发表论文《镇窑的构造及其砌筑技术的研究》(以下简称《研究》),署名刘桢、胡由之、郑乃章。论文相继获省教委、轻工部、陶院奖励。1985年9月,刘桢经学院领导同意,将《研究》改写成《景德镇窑及其构造特征》以下(简称《特征》),并请卢碧亮译成英文,署名刘桢、卢碧亮,1986年初由刘桢投寄西德《国际玻璃与陶瓷论坛》杂志,3月份发表。胡由之、郑乃章得知后,要求补正署名,遭刘桢拒绝,遂诉至法院,控告刘桢、卢碧亮侵害其著作权。此案经珠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调解无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桢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责令其向胡、郑二人赔礼道歉;卢碧亮作为文章翻译人员,不属于合著者,其行为不构成侵害著作权行为。(方清)
  【保护国营大中型企业的5项措施】 为维护国营大中型企业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制定5项保护性措施:(1)在国营大中型企业设立法律联络点,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2)对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案件实行“四优”,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3)结合办案,针对企业存在的有关问题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4)在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讲座、就地宣判等形式,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5)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国营大中型企业领导人进行座谈,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开展经济审判、提供法律服务。(方清)
  司法
  【概述】 1991~1992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目标管理任务。1992年获省司法厅“全面完成任务奖”。
  以“二五”普法为重点开展法制教育.1991年1月10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召开“二五”普法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草案)》。“二五”普法启动以后,逐步健全了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层层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全市购置普法教材5万余册,张贴各类标语1.8万余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300余次,配备宣讲员8986名.在庆祝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掀起学习宪法的新高潮,举办宪法知识“红光杯”电视竞赛。全市有32个单位的代表队参赛。通过评选组成市代表队,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大赛,夺得全省第二名。
  两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343件(其中1991年6081件)。市公证处积极拓宽证源,办理集贸市场各类摊位的招标公证和租赁合同公证,开辟拍卖活动和有奖销售活动公证。两年共办理涉外公证383件,涉及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超过历年的总和。
  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场经济,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1991年为20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次年259家;两年共办理经济法律事务700件(其中1991年300件);代理民事案件570件(其中1991年293件);行政诉讼3件(其中1991年1件);担任刑事案件辩护1008件(其中1991年476件).
  人民调解工作以防止矛盾激化为重点,共调处民间纠纷16326件(其中1991年8195件);防止民转刑337件(其中1991年118件);避免非正常死亡296起(其中1991年128起).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995个,调解干部6869人。乡、镇建立法律服务所18个。这些所担任本乡、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9家,办理民事代理案件844件,解答法律咨询3632人次。
  劳动教养所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注重基础工作建设,1992年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事故,为建所以来的首创。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为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1992年3月至10月,劳教系统首次开展政工职称评定工作。经评审市劳教所有17名干警首次获得政工职称:其中政工师2名,助理政工师4名,政工员11名。(余光灿 孙徐生)
  【全市开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 市普法领导小组1992年3月28日和10月16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依法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乐平县为全方位依法治理试点地区、光明瓷厂、青花文具瓷厂为依法治理试点厂,市水利局为市直机关依法治理试点单位。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分别抓三分之一的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确定后,各自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乐平县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集中力量打击车匪路霸,排查和处理纠纷械斗的隐患。依法治理见成效。市土管局在昌江区吕蒙乡举办《土地法》学习班14期,编印《土地使用文件汇编》2200余册,认真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和非法买卖土地的案件。(朱雪征)
  【开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宣传活动】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于1992年9月上旬连续下发了学习贯彻文件。9月中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10余名干部走上街头,开展《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来市指导工作的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一行,在市长殷国光陪同下,特地来到《条例》咨询站,了解咨询情况,看望全体工作人员。(朱雪征)
  【李维俊律师应邀参加“中华名律师座谈会”】 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李维俊于1991年5月应邀参加“中华名律师座谈会”,1992年10月,应聘担任美国、台湾国际法律事务所法律顾问.同时与中国经贸法律(香港)顾问建立合作关系,为改革开放、为三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1992年10月,参加景德镇机场扩建指挥部与科威特谈判贷款事宜,取得圆满成功。(三寿)
  【第二律师事务所评为全省优质高效律师事务所】 1991年,第二律师事务所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收费总额比上年增长20%。1991年6月经省厅考核,年底通过验收,评为全省优质高效律师事务所。(罗之煌)
  【为两起重大经济案被告解脱罪名】 1991年傅某在承包公司经营活动中,因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被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其二审辩护人从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中提出辩护,二审法院认真研究并请示高级法院认定被告不构成犯罪,予以无罪释放。
  1990年8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查某以“诈骗、投机倒把罪”提起公诉,指控被告采取欺骗手段,诈骗广东省宝安县葵冲农工商联合公司建材商场贷款17.6万元,并非法买卖木材,牟取暴利3万余元。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客观上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主观上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与宝安县某商场属正常的经济活动;买卖木材属政策上允许范围,只是手续不清,工作上失误,但不构成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1992年7月宣告查某无罪,予以释放。(三寿 罗之煌)
  【为受害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80万元】 1991年4月,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和南昌市郊区经委供销公司共同与天津市经济协作中心签订合同,向天津黄海电子器材公司化肥厂购进稀土催酶尿素900吨,销给昌江区鱼山镇和浮梁县河源村2000余农户使用,造成烧苗、土壤结块,粮食减产等严重后果。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接受受害方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经过诉讼,于1992年7月23日法院判定:被告方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南昌市郊区经委供销公司、天津市经济协作中心共同承担一切责任。为受劣质化肥坑害的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80万元。(罗之煌)
  【张福元律师入选《中华名律师》】 1991年11月10日,省司法厅律管处来文,涉外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福元为《中华名律师》一书的入选人员。张福元律师是江西省律师协会理事,省律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委员,被聘为市委、市政府智囊团成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撰写的法学论文有7篇在省以上刊物发表,并分别获省、市一、二、三等奖和省优秀成果奖。(铁汉)
  【促成首例个体工商户与台商合资公司建立】 1992年3月,正式开业的台湾商人林三星先生与市内个体工商户陈业林先生合资在景德镇市兴办“民间瓷业合营公司”。成立之前,鉴于当时对个体工商户是否允许对外搞合资以及是否会导致景德镇传统制瓷技艺的外流,有关方而认识不一。经律师在论证会上进行法律论证和经济分析,解决了法律上的适用问题和技术贸易上的具体问题,给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了科学依据,促成了第一个私营合资公司的建立。(铁汉)
  【代理人为两公司“化干戈为玉帛”】 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委托深圳海滨实业公司从美国进口电冰箱用发泡材料。华意电器总公司因资金短缺,想拒收货物,而深圳海滨实业公司办理的这批原料已经进口,却不能脱手,因此发生纠纷。幸深圳海滨实业公司委托代理人,系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了解华意总公司非常需要这批发泡材料,只是不能如期交款造成障碍。如发生诉讼,旷日持久,价值265万元化工原料很容易过期报废,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引起涉外诉讼.他从双方利益考虑,奔走两公司进行调解,动员深圳海滨实业公司在价格上作出让步,并同意分期付款。1991年6月达成和解协议。此后双方每年都有数百万进出口业务往来,成为诚挚的合作伙伴。(铁汉)
  【湘湖乡法律服务所被司法部评为优秀单位】 浮梁县湘湖乡法律服务所1991年调处纠纷71件,接待来访362人次,协办合同公证8件,联络公证243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9件,非诉讼代理92件,担任法律顾问6家。通过他们的工作,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避免经济损失26万余元。他们接待热情,态度和蔼,工作负责,民事代理涉及婺源、乐平、波阳、都昌、万年、德兴、东乡、南昌等外县市和浙江、湖北、河南、山东、上海、南京等外省市,成绩出色,被司法部评为1991年度优秀法律服务所。(蔡海才)
  【乡镇法律服务所整顿工作全面结束】 1991年12月,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整顿工作全而结束。通过整顿,加强了规范化建设,经检查验收,全市18个法律服务所15个达标,其中一级所3个,二级所9个,三级所3个。(蔡海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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