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213
颗粒名称: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0
页数: 10
页码: 94-103
摘要: 本文收录了1991~1992年景德镇市政治方面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的内容,其中包含了对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的概述,景德镇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
关键词: 景德镇市 人大常委会 政治 1991~1992年

内容

【概述】 1991~1992年,是景德镇市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交替时期。1991年3月,召开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1992年5月,召开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两年来,市九、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3次会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3次),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含政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48项(1992年16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1992年5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1992年98人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30多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63次(1992年23次);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向42位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5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11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增强受命干部的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暂行办法》、《景德镇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等;加强对办理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检查与督促工作;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76件次(1992年716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王荣生)
  【景德镇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1991年3月20~24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应到代表284名,实到代表229名。会议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建议编制的《景德镇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殷国光代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吕重安主任作的《关于我市1990年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余晓霞局长作的《景德镇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吴早来副主任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左世连副院长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陈细银检察长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期间,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4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8件。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关于要求解决浯口乡重点地区水涝灾害的议案》、《关于要求解决中小学危房,重点改造第一小学教学楼的议案》、《关于要求尽快解决人均两平方以下的特困户住房的议案》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其余11件改为建议、批评、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大会主席团会议还审议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景德镇市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会议选举殷国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周军、胡松龄、姚秦秋、童淑玲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决定胡耀邦为市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荣生)
  【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2年5月28日~6月2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应到代表322名,实到代表28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殷国光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吕重安主任作的《关于我市199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余晓霞局长作的《景德镇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吴早来副主任作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方永新代院长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陈细银检察长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大会期间,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9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05件.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报告》。决定将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洲瓷土矿工业废渣(尾砂)入河问题的议案》和《关于要求完善观峰部分防洪排涝工程的议案》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结束后组织调查,并审议决定是否定为议案。其余26件改为建议、批评、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大会主席团会议还审议通过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景德镇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选举李孝来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彩风、周国桢、谢家超、陈焕新、余南甫、王中信为副主任,22位同志为委员;选举殷国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管日顺、王伟科、柯尔荣、张桂生、李水根为副市长;选举方永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马博维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荣生)
  【景德镇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991~1992年5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l0次会议。1991年2月26~28日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关于我市普及法律常识第一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查处有关案件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视察市看守所的情况汇报”,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的情况汇报”,市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九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分别由乐平县、珠山区、昌江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江国镇、李孝来、徐希祉、詹源生4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会议还通过《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几个案件汇报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1990年工作总结和1991年工作要点》等。
  3月19日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关于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提请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和通过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等项建议名单和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的建议事项;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国良的提请,决定任命方永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接受邓国良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方综的提请,决定方永新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5月21~22日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秦锡麟、刘夏石传达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文化局“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的情况汇报”、市审计局“关于贯彻实施《审计条例》的情况汇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查处有关案件的情况汇报”、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督促查处有关案件的情况汇报”;决定接受汪毓华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代会备案;决定任命温泓海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还决定其他人事任免。
  7月23~25日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宣传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情况汇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整顿纪律作风的情况汇报”、市工商局“关于贯彻实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市卫生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汇报”、市林业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森林法》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暂行办法》。
  9月26~28日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治理‘三乱’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办理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汇报”,市计委、财政局“关于我市1-8月份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决定接受周军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代会备案;会议还决定其他人事任免。
  12月4~6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纪检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市财政局“关于部分调整1991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汇报”,市经委“关于我市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情况汇报”,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我市职业中学教育的决定》的情况汇报”,市城建局“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市旅游局“关于我市旅游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关于批准调整1991年全市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1992年2月20~21日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我市公安司法机关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景德镇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汇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91年工作总结和1992年工作要点》;决定人事任免。
  4月29日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刘夏石传达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讨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确定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处组成人员;通过《关于推迟浮梁县及所辖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任命管日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还决定其他人事任免.5月16日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教育局“关于办理‘关于要求安排资金落实第一小学危房改造议案’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决定其他人事任免。
  5月26日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提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的有关建议名单和建议事项,以及由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的事项,为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开幕作准备.(王荣生)
  【景德镇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992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3次会议。8月13~15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199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两件代表议案调查的情况汇报”等;通过《关于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决定》、《关于认真实施“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决定》、《关于治理大洲瓷土矿工业尾砂入河问题的代表议案定为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决定》;宣布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决定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10月16~17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汇报”,市农委“关于我市科技兴农的情况汇报”,市招商局“关于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实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关于成立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人事任免.12月26日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的情况汇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关于修改“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决定》;决定人事任免。(王荣生)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调查】 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委员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市有关方面的工作开展63次(1992年23次)视察和专题调查,撰写83篇(1992年53篇)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调研材料,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市有关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1991年1月中旬至10月下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反复深入重点林区,对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进行视察,就部分林区乱砍滥伐,森林资源遭破坏、林政管理人员素质差、木材流通秩序混乱、林业公安功能不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跟踪监督.对制止乱砍滥伐,整顿农村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流通秩序,加强林业检查站建设,提高林政管理队伍素质,改进木材经营作风起了重要作用。
  1991年11月11~15日,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针对市男女出生比例失调、计生配套服务措施跟不上、基层计生组织不健全、计生工作经费缺乏以及个别乡、镇搞假结扎等问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查,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督促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狠抓整改,使全市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当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首次突破二胎纯女户结扎难关。
  1992年8月25~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团,分三个视察组赴两县两区视察全市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认识,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合理调整珠山、昌江两地区的行政区划,以便明确划分交叉地带的治安管理责任;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继续深入地开展“严打”斗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作用。这些意见得到“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抓好意见的落实,使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参加和陪同全国、省人大代表在市的15次视察、调查活动。(王荣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 为了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努力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行政诉讼法》、《城市规划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矿产资源保护法》、《关于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30多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1992年7月6~7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对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60多个生产经营食品的国营、集体和个体批发门点与仓库,查出并督促有关部门收缴处理伪劣食品20多种,3000多公斤,劣质酸奶和汽水2万多瓶。同时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影响较大的“全市打击制售伪劣食品展览与本地名特优新食品展销会”,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1992年7月6~9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组织部门的协助、配合下,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分别召开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陶瓷、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等系统部分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企业的兼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检查《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存在问题,建议政府及部门,加速转变职能,切实落实企业的自主权,积极把企业推向市场。同时,检查组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支持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督促其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加速走向市场。
  1992年11月27~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抽查小组,在全市公安司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到市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抽查,查阅108卷案卷材料,召开十多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既对公安司法机关绝大多数工警严肃执法给予肯定。同时,就一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以及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不够有力,少数干警素质较差等问题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公安司法队伍建设。(王荣生)
  【作出关于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 1991年2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作出《关于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确定从1991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强调继续向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作出分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出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执法、护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王荣生)
  【首次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 1991年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传达全国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研究人大信访工作的新路子,征求对《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讨论稿)的意见。方综主任讲了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及各委办负责人,“一府两院”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市、县(区)人大信访干部40余人参加会议。(王荣生)
  【廖汉生副委员长视察景德镇】 1991年6月10~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的陪同下来景视察。廖汉生副委员长在合资宾馆接见市六套班子领导成员并合影留念。接见时市委书记江国镇介绍本市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汇报制定景德镇市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早来汇报实施依法监督、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廖汉生副委员长对景德镇市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就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基础建设,以及依法监督、依法治市、普法教育、人材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作重要指示。
  视察期间,廖汉生副委员长在许勤、江国镇、方综、殷国光等省、市领导的陪同下,分别视察和参观艺术、宇宙、古窑瓷厂、景德镇陶瓷馆、陶瓷历史博物馆和龙珠阁。廖汉生副委员长对瓷都灿烂辉煌的陶瓷文化和巧夺天工的制瓷技艺赞不绝口,兴致勃勃地挥笔写下“灿灿瓷都,漫漫瓷路”、“瓷艺无止境,更上一层楼”、。走改革创新之路,夺天下瓷艺之冠”、“历史瑰宝”等题词。(王荣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来市视察】 1991年4月30~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玉琨、邓家泰、郭力文率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视察组一行10人,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泽民等同志的陪同下,到景德镇市视察,市党政军领导江国镇、殷国光、程新饶、王延汉、吴早来、万彩风、王伟科等热情接待。王伟科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视察组介绍市情和汇报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视察组在听取汇报后肯定景德镇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取得的成效。指出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是一件大事,社会各方面都应支持和配合,为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法》作出不懈的努力。视察组在市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冒雨视察庄湾金矿采金场。(王荣生)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 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2年6月任期届满,届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经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决定,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25名。比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增加40名.在市委的领导下,依照《选举法》有关规定,采取自下而上提名,自上而下征求意见,反复酝酿,民主协商,全市共提出代表侯选人394人。两县两区分别在4月24~5月7日召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2名(尚缺额3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经审查并报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确认当选的322名市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选举产生的市十届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工农代表96名,占总数的29.81%;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97名,占总数的30.12%;妇女代表90名,占总数的27.95%,知识分子和军队等方面的代表数都比上届有所增加,少数民族、归侨、侨眷和台属等各阶层都有自己的代表。市十届人大代表中有连任的市九届人大代表87人,占总数的27.01%。与上届代表比较,这届代表的文化知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都有所提高,代表结构更趋合理。(王荣生)
  【首次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 1992年3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研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秘书长及各委办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单位以及驻市记者站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分别讲话。(王荣生)
  【首次评选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评选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活动。自1992年2月12日开始,历时五个多月,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新闻单位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推荐的全市1991年5月1日至1992年4月30日在国内公开发表的20篇新闻稿件,经过评选,有10篇获一、二等奖,其中5篇被推荐参加全省评选,并有2篇分别获得省二、三等奖.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好新闻”颁奖大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王荣生)
  【举办首期全市人大系统通讯员培训班】 为提高人大通讯员的宣传报道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宣传报道工作,1992年9月16~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首期全市人大系统通讯员培训班,30多名来自市、县(区)、乡(镇)人大的通讯员参加培训,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文件,听取新闻单位专业人员授课,进行现场评稿改稿,讨论市近期人大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征求对办好《瓷都人大工作》刊物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委宣传部、新闻单位负责人分别讲了话。(王荣生)
  【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置】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地方国家机构后,原市九届人大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自行消失。经报请中共市委同意,1992年8月1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设立5个常设机构,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撤销原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工作委员会。(王荣生)
  【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和授权市人大常委会调查后审议决定立案的议案共4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91件(九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3件,建议59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于1991、1992年年底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办复率均达100%。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督办工作,经常深入承办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检查办理措施落实情况,严把办理质量关;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就办理工作开展小型视察活动;定期安排听取市人民政府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从而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将改造一小危房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对这一议案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办理措施,制定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确定一小校舍改建后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66万元,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资金按期到位,在短期内完成一小搬迁和危房拆除任务。改建工程于1992年4月中旬破土动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授权和本会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决定将《关于治理大洲瓷土矿工业废渣(尾砂)入河问题的议案》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反复论证,多次协商,经政府常务会议最后决定治理方案,筹措40.55万元治理工程资金,落实由市水电局负责工程实施,并于12月上旬开始施工。(王荣生)
  【培训市人大代表】 为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1992年9月22~26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市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培训班,分两期对300多名当选不久的市十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培训班就“《代表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地位和作用”;“人大作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活动和执行职务的保障”3个专题进行授课。(王荣生)
  【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景德镇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均于1993年元月届满,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10月,向市委呈报《景德镇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市委批转以后,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及时会同市委宣传部门向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县(区)、乡(镇)选举宣传和思想工作的通知》,并适时召开全市县(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全市县(区)、乡(镇)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县(区)、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会。同时还在《景德镇日报》上开辟“县(区)、乡(镇)换届选举知识系列读专栏”,加强换届选举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力量由领导带队,分成4个组深入两县两区巡视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县(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自1992年10月开始至12月底,已选举产生县(市、区)人大代表961名,乡、镇人大代表3289名,全市参加投票选举的人数为783491人,参选率为93.17%。(王荣生)
  【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 199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协助下,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6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普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举办景德镇市普及宪法知识“红光杯”电视竞赛活动。经过初赛、预赛和决赛,市机械局、物资局,乐平矿务局、驻市32160部队、昌江区、商业局代表队分别获一、二、三等奖;10月19日,组成景德镇市代表队赴南昌参加全省普及宪法知识电视竞赛,并夺得亚军;10月22日,召开全市地方人大工作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理论研讨会,会议收到和交流的论文25篇,经过评选,有17篇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市六套班子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负责人,各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工人、农民和居民代表欢聚一堂,进行座谈。(王荣生)
  【主持召开四省九地市人大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 闽浙皖赣毗邻9地市人大工作第二次联席会于1992年11月24~26日在市召开。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丽水、南平、黄山、衢州、金华、上饶、抚州、鹰潭、景德镇9地市的省人大常委会工委(联络处)和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领导40余人出席会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舒金庚主任专程到会祝贺。开幕式上李孝来主任致欢迎词,江国镇书记讲话,管日顺副市长介绍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情况。会议围绕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这一主题总结交流情况和经验,共同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路子。商定召开第三次联席会有关事项。(王荣生)
  重要文件目录
  “关于《景德镇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决议”(1991年3月24日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1991年4月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暂行办法》(1991年7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认真实施“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1992年8月1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决定》(1992年8月1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王荣生)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