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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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014
颗粒名称: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7
页数: 6
页码: 88-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年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情况,包括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开展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查等内容。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景德镇市

内容

【概述】 1月,召开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项国家机关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出席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年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委、市人民政府(含政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报告)等53项;作出决议、决定18项,通过“审议意见”9份;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次。在市人代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对20多个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44次,撰写视察,调查报告48份;督办代表议案2件、建设和意见229件;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257人次,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163▌件: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举办第二届全市评选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起组织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指导县(市)区、乡镇人大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和开展乡镇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的试点工作。 (王荣生)
  【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月12~16日,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应到代表329名,实到代表29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殷国光市长《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吕重安主任《关于景德镇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王林泉局长《关于景德镇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万彩凤副主任《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方永新院长《景德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马博维检察长《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大会期间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2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关于打通新厂路和朝阳路,兴建林荫大道,筹建景东招商场问题”和“关于要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严格执行《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整治全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经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大会就以上两项议案通过了决议。对“关于要求修建乐平市区防洪工程问题”和“关于要求改造新村地区下水道问题”这两项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调查后,提出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其余11件议案改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大会主席团会议还审议通过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景德镇市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依据会议通过的《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江国镇、李孝来、殷国光、喻长林、马金香、王光秋、占班贵、汪文雅、黄文楼、范希贤、周华保、潘水莲、胡含章、徐建国、徐希祉、刘远长、许乃诚、陈青荣、程金根、吴抗生、胡焕文、李廷干、吴晓平、闵金贵、杜志刚、刘浩元、史小莲、谭凤群28位同志为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荣生)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一年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
  1月9日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市房管局“关于景德镇市房改方案汇报”、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处“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选、补选的10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增选、补选10名市人民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讨论通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等项建议名单;研究确定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
  3月16~17日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1992年全市公安司法系统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两件代表议案调查情况汇报”、市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组织视察的方案”,讨论决定人事任免。
  5月29日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景德镇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和调整景德镇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修订)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处侵权渎职案件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我市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通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赴外省部分城市学习考察人大工作情况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通过《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决定》、《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修订)的决议》;讨论决定人事任免。
  7月10日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南门头旧城改造工程决策经过及实施步骤汇报”、市房管局“关于制定《南门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与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8月12~13日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计委“关于我市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199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我市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汇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反盗窃为重点的‘严打’斗争情况汇报”,市计生委“关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我市陶瓷系统部分企业贯彻实施《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汇报”、“关于视察我市实施《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汇报”;会议根据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授权通过了“关于批准1992年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9月25~27日举行第九次(扩大)会议,评议和审议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讨论通过“关于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评议和审议的意见”。 12月13~15日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汇报”,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市司法局“关于实施‘二五’普法规划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汇报”、“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区界定的报告”、“关于深化我市国合商业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市统计局“关于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抽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汇报”;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调整我市199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关于批准调整1993年我市财政预算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王荣生)
  【决定调整市“八五”计划指标】 5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景德镇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建议的报告”,讨论作出《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决定》,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指出,市人民政府根据党的十四大、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市委的建议要求,提出对景德镇市“八五”计划的若干指标进行调整,把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由原定6.4%调整为11.29%,力争12%,是符合景德镇市发展实际的,经过努力,调整的指标是能够实现的。 (王荣生)
  【批准调整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 5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审议作出《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修订)”的决议》,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这次调整义务教育规划是以1993~2000年为规划周期,以本世纪未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重点调整和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决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和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调整后的规划顺利实施。
  (王荣生)
  【组织对《企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视察】 6月15~19日,为了解陶瓷企业贯彻实施《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江西省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的情况和陶瓷技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到省陶瓷工业公司、市经委和市光明、红旗、人民、艺术、为民、宇宙瓷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视察,调查陶瓷企业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政府转变职能,还权于企业,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分析陶瓷企业生产经营和陶瓷技改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和提出解决陶瓷企业面临困难与问题的建议意见。视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呈送了视察报告。 (王荣生)
  【开展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查】 3月2~9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到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及其部分乡、村开展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在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同时,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增产增收;要广开门路,多方筹措,增加投入,促进乡镇企业更大规模、更快速度发展;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民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切实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加强领导,转变作风。通过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王荣生)
  【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为保证《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通知”的要求,立即在本地区全面组织开展执法自查工作。10月5~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所辖区域的部分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部分部、省属大型企业和陶瓷企业进行重点抽查。12月1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执法检查和重点抽查情况汇报,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执法状况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市的深入贯彻实施。 (王荣生)
  【人大代表评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9月25~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扩大)会议,听取市城建局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阅市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卫生局和文明办、景德镇公路分局有关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的市人大代表,根据广泛调查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上述部门的汇报进行评议和审议,讨论通过《关于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和审议的意见》,并决定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评议和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周庭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金云,市纪委副书记周国俊应邀参加会议。“一府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这次评议从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着眼,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集中治理“脏、乱、差”,大力改观市容市貌,促进加快建设现代文明美丽的新瓷都,推动城市工作进一步走上依法规划、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轨道。为搞好这次评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认真准备。年初将评议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为三季度的重点工作。4月,组织2个学习考察组,专程赴外省学习考察人大开展评议工作经验。5月,就评议工作向市委作请示报告,并得到同意和支持。7月上旬,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评议实施方案。7月中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调查。7月下旬,召开评议联席会,向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受评议的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通报评议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8月中旬,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初评。9月中旬召开评议预备会议,通报评议调查梳理的情况,确定评议的重点与方法,对参评人员提出要求。整个评议工作分步推进,环环紧扣,使评议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王荣生)
  【督促改造新村地区下水道建议的落实】朱训孝等12位代表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议案,反映“新村地区下水道窄小,排水不畅,每年雨季居民住宅遭受水淹,特别是1992年6月一场暴雨,遭受水淹居民达数千户,水深处2米多,居民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要求尽快投资改造新村地区下水道”。3月1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授权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查报告,决定将朱训孝等12位代表提出的议案改作代表的重点建议,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多次到实地调查和检查,督促改造新村地区下水道建议的落实。市人民政府及城建部门对办理这一建议高度重视,组织一支几十人的清淘队伍,投入1300多个工作日,耗资数万元,对整个新村地区下水道进行清掏、维修和改造,改造工程赶在5月底汛期来到之前全部结束,通过治理为新村地区居民解除了每年雨季遭受的水淹之患,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王荣生)
  【赞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南门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实施办法》】 7月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南门头旧城改造工程决策经过及实施步骤的汇报”和“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南门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与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加快南门头旧城改造,拓宽珠山中路“瓶颈”路段,已是解决市区中心交通受阻问题的当务之急。市人民政府采取从外引入资金加速南门头旧城改造这一举措,为老市区的改造探索了一条新路,这对改观景德镇市的市貌,促进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规制定的《南门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符合本市实际情况,会议表示积极赞同和大力支持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办法”的实施,确保南门头旧城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王荣生)
  【县(市)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结束】 县(市)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1992年10月开始,到1993年1月10日全面结束。景德镇市辖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共有53个乡镇。全市总人口1343529人,其中年满18周岁以上人口872767人,占总人口的64.96%,经过登记审查的选民为840942人,占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6.35%。实际参加投票选举的人数为783491人,占选民人数的93.17%。全市共划分县(市)区人大代表选区645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1523个。经过选举,产生县(市)区人大代表961名,乡(镇)人大代表3289名,同时还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县(市)区、乡(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 (王荣生)
  【发起组织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联席会】 为加强与全国其他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交流,探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振兴陶瓷经济和繁荣陶瓷文化服务。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国各主要陶瓷产区的人大常委会发出倡议书,倡议组织“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联席会”。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致函全国各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常委会,就有关事项征求意见。11月25~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山东省淄博市,江苏省宜兴市,湖南省醴陵市,福建省德化县,(广东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因事请假)和景市等七个主要陶瓷产地的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参加联席会。会议通报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发起组织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的经过与情况;讨论通过了全国主要陶瓷产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简章(草案):商讨确定第一次联席会议主题;决定第一次联席会议于1994年10月在景德镇市召开,由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工作并主持召开。 (王荣生)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来市进行执法检查】 11月2~3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执法检查组一行12人在朱光副主任委员、刘友德委员的率领下,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负责同志陪同来景德镇市检查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检查组在市期间视察了景德镇瓷厂、雕塑瓷厂和景德镇陶瓷馆等单位,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检查组负责人对景德镇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领导陪同检查并汇报工作。
  (王荣生)
  重要文件目录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决定》
  (1993年5月29 ▌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1989——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修订)的决议》
  (1993年5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王荣生)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景德镇年鉴 1993》

《1994年版《景德镇年鉴》主要记载1993年景德镇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事,新事,要事及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椐,为社会各界了解景德镇,建设景德镇提供最新的资料。它不仅是一部综合性资料工具书,也为志书的编纂与续修积累史料。 景德镇年鉴》(1993)所设类目在1993年版的基础上略作调整,共设特载、概况、人物、政治、政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陶瓷、工业、交通·邮电、农业、粮食·商业、经贸·旅游、金融·保险、劳动·人事、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大事记、统计资料选辑、附录等24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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