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忌讳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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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4020230000676
专题名称: 丧事忌讳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938.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办了丧事的人家一年内不得酿酒、做豆腐、不能办喜事,也不能参加操办亲戚家的喜事,甚至连看都不能看;当年办过丧事的家庭不贴红春联或其他喜联.即使要贴也只能用其他的色纸;亲戚送丧礼忌用红纸包,如死者满了花甲,可用红纸反过来包;在村以外地方死去的人,不论年龄长幼,尸体不得进村,更不得进祠堂;死者出殡时,有些年龄段的人要回避.说是与死者犯有冲撞。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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