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忌讳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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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4020230000675
专题名称: 婚嫁忌讳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938.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同姓人不结婚,同村同姓人更不能结婚;寡妇与同一村同一姓的男人再婚不得反辈,即男女要同辈分;夫妻年龄,传统说法是“宁可男大七,不可女大一”,即男女成婚,女的不能大于男的;有的村,这姓与某村那姓互不结亲,据说是祖上曾有过矛盾或争斗,村规族规明文规定不通婚。女的出嫁后,不得在娘家过大小年;平时女儿回娘家不能扫地,坐门槛,夫妻不得在娘家同睡一床等。以上忌讳,有的已渐消失。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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