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管理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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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唯一号: 140334020230000208
专题名称: 土地交易管理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163.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1995年以前,县内土地交易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擅自转让、出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1995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五荒”拍卖暂行规定》,成立“五荒”拍卖领导小组。8月21日在横岭乡大饶村举行全县“五荒”拍卖现场工作会,首次拍卖荒山2.73公顷。 1996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城规划区内土地“五统一”管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必须到土管部门办理手续,严禁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1997年,县政府批转《关于遂川县国有工业企业租赁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请示》,对县内工业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土地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2000年3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城镇土地“五统一”管理办法》,对城镇土地按照“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划拨)、统一管理。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土管局代表县政府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或划拨。坚决杜绝乡镇、村集体土地擅自进入一级市场,私自买卖国有和集体土地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公告无效;单位使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不准自行转让,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再使用的,由县政府依法收回。2001年,为规范县内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市场,县政府转发《吉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和《吉安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明确土地交易的范围、方式、规则、程序,并规定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招标、拍卖活动。当年拍卖土地4宗、面积22790平方米,招标出让]宗、面积280平方米,共收取地价款925万元。2002年5月成立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城镇土地储备工作。同年成立县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2003年3月成立县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县内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管理工作。“中心”设立土地交易大厅,建立土地交易信息公示栏,定期发布土地市场信息,承办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活动。此后,全县土地交易管理日趋规范。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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