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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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唯一号: 140332020230004039
事件名称: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65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3月8日
结束时间: 1981年3月

事件描述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要求各地做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并且签订林业承包合同。山林权证分别发给垦殖场、公社、大队、生产队保管,自留山使用证发到社员个人保管,责任山管理证发至承包户保管。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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