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吉安市贯彻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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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唯一号: 140332020220003037
事件名称: 1979年10月吉安市贯彻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090.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10月
发生地点: 吉安市

事件描述

1979年10月,吉安市贯彻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把法律常识列为政治课教学内容。至1989年6月,经吉安地区普法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市辖147所中、小学学生程度不同地接受了法律常识教育。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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