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1月吉安发放垦复100万亩油茶林的贷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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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唯一号: 140332020210003220
事件名称: 1957年11月吉安发放垦复100万亩油茶林的贷款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1065_0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11月
发生地点: 吉安

事件描述

1957年11月,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核定吉安专区发放垦复100万亩油茶林的贷款226万元,并规定贷款偿还期从第六年开始还10%,第七年还20%,第八年还30%,第九年还40%。专署按照各县垦山任务分配给吉安县15. 63 万元,垦山6万亩;吉水县27. 86万元,垦山10. 6万亩;峡江县15. 28万元,垦山5. 8万亩;新干县5. 73 万元,垦山2.2万亩;永丰县26万元,垦山10万亩;泰和县31.2万元,垦山12万亩;万安县18. 2万元, 垦山7万亩;遂川县57.2万元,垦山22万亩;安福县15. 6万元,垦山6万亩;永新县15. 6万元,垦山6 万亩;莲花县19.5万元,垦山7.5万亩;宁冈县18.2万元,垦山7万亩。各县及时下拨贷款,帮助农民添置垦山工具,掀起了冬季垦山高潮。当年全区垦复油茶山55万余亩。各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由于坚持连年垦山,1958年全区油茶硕果累累。但因全民大搞钢铁,未能及时采摘, 大量油茶籽脱落在山上,造成很大浪费。人民公社化以后,油茶山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经营,取消了股金分红,社员按劳动工分计酬分配,加上山区大批劳力调出山外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垦山工作有所放松。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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