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灭陈复置西昌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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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唯一号: 140332020210002666
事件名称: 隋灭陈复置西昌县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202_00.pdf
事件类型: 地理事件
起始时间: 隋 文帝开皇九年(589)
发生地点: 吉安市

事件描述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隋灭陈,复置西昌县,庐陵郡辖8县,其他隶辖依旧。开皇十年(590),再撤西昌县,废庐陵、安成、安乐、巴山诸郡,置吉州,州治从孔家湾迁赵公堂一带,属洪州总管府。吉州辖庐陵(由石阳县改)、安成(由安复、平都县合并而成)、新淦(由巴山郡来属,巴丘及石阳一部分并入)、安丰(由西昌、东昌、遂兴、广兴、永新县合并而成)、吉阳、阳丰、兴平7县。开皇十一年(591),吉州辖庐陵 (吉阳、阳丰、兴平3县并入庐陵县)、安成、新淦、泰和(由安丰县改)4县。开皇十八年(598),改安成县为安复县。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吉州为庐陵郡,废洪州总管府,郡直属朝廷,郡治由赵公堂再徙石阳故城。大业末(615 -617),庐陵郡辖庐陵、安复、新淦、泰和、吉水(析庐陵县水东11个乡置)5县。隋唐更替之际,境内在林士弘的势力控制下。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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