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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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唯一号: 140332020210001722
事件名称: 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108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0年5月11日
发生地点: 吉安市

事件描述

5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原县级吉安市改设县级吉州区(析原吉安县曲瀨乡与原吉安市白塘乡、禾埠乡、长塘镇、兴桥镇、樟山镇5个乡镇及古南镇、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5个街道合并设立)和青原区(析原吉安县的东固、富田、云楼、新土于、值夏、文陂等乡镇与原吉安市的河东、天玉镇以及吉水的富滩乡等合并设立)。由宁冈县、井冈山市合并组建新的县级井冈山市,市人民政府驻厦坪镇,归省直辖,由吉安市代管。至此,吉安市管辖原吉安地区的吉安、吉水、峡江、新干、永丰、 泰和、遂川、万安、安福、永新10县和新设立的吉州、青原2区及新组建的井冈山市。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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