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始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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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唯一号: 140332020210000732
事件名称: 全区开始土地改革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057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12月

事件描述

12月,全区开始土地改革,地区先在吉安县横江、值夏区和永新县石桥区试点。然后分两期全面铺开:第一期的县区有吉安、永新、莲花、宁冈4县全部区,泰和、万安、安福、遂川的部分区,于1951年3月 15日结束。第二期土改为区内未进行土改的县区,于1951年冬开始,1952年春结束。到1953年春,全区土改复查顺利结束,并颁发了土地证,改变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成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冬,全区普遍开办农民夜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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