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唯一号: 140331020230000001
机构名称: 中共吉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89.pdf

机构描述

中共吉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副县级单位,在中共吉州区委员会和中共吉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监察局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的领导,并对区纪委常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查处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由政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违纪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并做好宣传教育、理论调研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吉州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信访举报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宣传调研室、执法监察室。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吉州年鉴》

出版者:中国文化出版社

《吉州年鉴》(2000~2008)是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主修的地方综合年鉴,由编纂委员会编辑,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本年鉴按《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辑,是吉州区设立9年来,首次组织编辑的大型地方资料性文献。本年鉴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存史、资政、教化”为目标,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