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洲书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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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唯一号: 140331020220000620
机构名称: 白鹭洲书院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103.pdf
地址: 吉安市区东面赣江
起始时间: 南宋淳祐元年(1241)

机构描述

白鹭洲位于吉安市区东面赣江之中,双水夹流。据《白鹭洲书院志·洲图说》载:“前人见其双水夹流,取李白二水中分句,故名。宋州判徐俯诗有‘空看白鹭洲’之句,俯判吉州在宋宣和(1123年),洲已名白鹭。” 宋淳祐元年(1241),江西提举兼吉州知州江万里奏建书院于白鹭洲。聘州人欧阳守道为山长。 建院之初,宋理宗书“白鹭洲书院”五个大字,高悬门额。门内建有文宣王庙、棂星门、云章阁、道心堂、万竹堂、风月楼、浴沂亭等许多楼台亭阁。其建筑构图严谨,工艺精美,一时蔚为壮观。斋舍(宿舍)庖湢(厨房浴室)具备。洲上芳草如茵,竹木葱笼,洲外双水夹流,远处群峰环列。后又围绕城郭置田800余亩,每年将租银50两给书院以赡学。院内建有六君子祠,祀宋代大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现仍保存的古代建筑有:云章阁、风月楼、古吉台、泮月池。风月楼(建于宋淳祐元年,即公元1241年;现建筑为清同治七年,即1868年重建),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博得众人赞不绝口。风月楼高14.7米,占地面积115平方米。底层称“浴沂亭″,二层名“风月楼”,三层曰“魁星阁”。整座楼为文人墨客论诗之处。云章阁(初建时间同风月楼,现建筑系明万历二十年即公元1592年重建),高8.7米,占地274平方米。是书院藏书、山长讲学和就寝之处。宋景定四年(1263)建山长厅于城东南隅。元至元十六年(1279)建古心祠祀江万里。 白鹭洲书院在元明清三代历遭兵燹洪水,屡毁屡修。元至元十九年(1282)书院圮于水,后修复。元至正二年(1342)书院毁于洪水,后修复。十二年(1352)书院毁于战火,十四年再圮于水,十五年(1355)修复,后又毁。明初书院仅存遗址。明嘉靖五年(1526)知府黄宗明兴复书院,重建书院讲堂。十四年(1535)书院又被洪水夷为荒洲。二十一年(1542)迁书院于南关外仁寿山慈恩寺(现阳明东路地区采茶剧院一带),改名为“白鹭书院隆庆六年(1572)改白鹭书院为庐陵县学。万历元年(1573),改旧县学明伦堂(今吉安一中校园内)为白鹭书院。万历七年(1579)宰相张居正柄国擅权下令毁天下书院,城北白鹭书院改名为“湖西公署”(实际上还是书院)。后张居正败,复为白鹭书院。万历二十年(1592)复建书院于白鹭洲。天启五年(1625),改全国书院为魏忠贤生祠,知府余玉节抵制不行。崇祯八年(1635)重修书院,明末毁。清顺治三年(1646)复修书院,六年又毁。十二年(1655)又重修,后经两次修建,康熙十四年(1675),因吴三桂乱,毁于兵。二十七年起逐渐恢复。五十二年(1713),吉安大水,书院尽圮于水,惟云章阁建于吉台之上独存。雍正二年(1724),书院复兴,后几经修葺、增建,咸丰二年(1852)为防护书院修建护堤。咸丰六年(1856)毁于兵燹。因旧址多圮,清同治七年(1868)知府定祥、山长刘绎择城西仁山隆庆寺废址(今仁山坪吉安地区医院 后院)创修书院,更名为“白鹭书院”,同时策划在白鹭洲复建书院。光绪二十一年(1895),邑绅胡日升费三万金在白鹭洲独力捐建白鹭洲书院,将书院迁回白鹭洲,规模倍于前。二十九年(1903),兴学堂,白鹭洲书院改为吉安府中学堂。 白鹭洲书院的主持人称山长(或称院长),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并担负书院的主要教学工作。历任山长有:宋代的欧阳守道(进士)、黄嘉(进士);元代的曹奇、余天民、许山立、郭庆传、杨本岩;清代的郭橖(进士)、伍诸禄、黄文则(进士)、蒋恒、符乘龙(进士)、冯秉忠、孔兴淅、宋治咸(进士)、刘绎(状元、翰林院修撰)、王廷植。同治二年,书院除山长外还设有斋长四名,管理赡学的租钱。设院斗一名负责门卫。设学长(相当于现在的班长)负责生童的勤惰登记。 到白鹭洲书院讲过学的多不可考,主要的有江万里、郭公度、刘南甫、胡敬文、罗钦顺、邹守益、欧阳德、聂豹、尹台、胡直、钱一本、吴士奇、龚道立、王时槐、邹元标、李邦华、郭景昌、施闰章、张贞生、张自勋、杨洪才、毛奇龄、彭元瑞、陈源觉、陈宗元等。 书院订有馆规、馆例、学规。明代汪太守订了馆例十二条,规定每月三、八日各号房公堂会文,初一、十五于正堂会考。会考之期各县未取生员,有志者俱许赴会,一体校阅发落。清代罗太守订了馆规十三条,《馆规》规定每月初二、十六进行课会,书二艺,经一艺,间试论、表、策各一篇,知府亲临课会。学规的主要内容有:学生不得到市肆游荡,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规定自立日课簿,每日或看经书若干,或读时文、古文、论、表、策、判、通鉴、性理若干,不日抽查。乾隆间王太守订的《学规》规定一月三课,以八为期,外课有屡考名列前茅者,即准入内课;内课有常殿后者,即改附外课书院的课期:三月初启馆开课,至十月止,共课八个月。 书院的教学除讲课外,很注重自学,学生立有日课簿记载每日的自学情况,提倡学生“以心身体认道理”,除了定期课考外,提倡学生共“拟题相为揣摩,或自见为是,不妨质之同人,或今见为非,不妨改诸明日。” 书院对生员、童生的课考(成绩考核)制度也很严格。清同治二年(1863)吉安知府《告示》规定:白鹭洲书院每月初三日由府署进行官考,十三日由庐陵县府进行官考,二十三日由山长进行考试。生、童升降结合这三次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生、童连考三次前五名者,副课升为正课,附课升为副课;有连考三次后五名者,正课降为副课,副课降为附课;有抄录旧卷或内容雷同者扣课(扣考试分数);旷课两次未经告(请)假者扣课;有放荡不遵礼法教条者除名(开除学籍)。 每年定于十一月内甄别(总复核)次年书院肄业生、童,每年甄别书院生、童原卷存署(山长署),以便随时校对字迹,以防假替(弄虚作假或请人顶替代考),如有假替者扣课。 课考经费:师课花红(教师主持课考报酬),每年共一百四十串,官课另由官府发给。 学额及学生待遇:明万历年间汪太守令每名生童每月供银三钱。清康熙间每月每名生童供给钱三百文,米一斛(合50升)。乾隆二十年(1755)书院正课额三十名,正课膏火(学费)每月银一两,附课者不给。课日茶点每名二分,凡赴课者同给。乾隆三十八年以前生童共四十人,分正副名目,正课二十人膏火全给,副课二十人减半。三十八年(1773年)增十人,共五十人,皆为内课,膏火均平概给。此外,外课每课给奖赏,与内课同主稽勤簿,以勤惰论升降。三十九年复增内课额十人。道光三年(1823),在原额生童正副课外增额各二十人,共一百人。同治二年(1863)定取生员正课二十四名,每名膏火二十四串,定取生员副课二十四名,每名膏火十六串,定取童生正课十六名,每名膏火二十四串,定取童生副课十六名,每名膏火十六串,广取生童附课四十名,每名膏火八串。 山长待遇:据清同治二年(1863)《曾太守兴复书院经费告示》,山长每年薪脯修金共钱四百串,镇关洋钱二十元,舆费、节礼共洋钱二十元。 经费来源:官绅捐款,购置田地和房产出租,收取租金,由官府统管发给书院。 书院藏书:书院除较为系统地收藏有“四书”、“五经”、“性理”、“纲目”之类一般通用的图书,以及民间流行的医卜星相及一切技艺等实用图书外,还收藏有历代名师鸿儒和哲人乡贤的言论、著述等重要图书。但由于年代久远,加之火灾水患、兵燹匪劫,藏书大都散失,流传下来的甚至寥寥。 白鹭洲书院是江西三大书院之一。它创建后,吉安书院相继建立,盛况空前,曾影响了吉州一代文风。在白鹭洲书院建立的六百多年间(1241~1903)造就了象宋代爱国英雄文天祥、著名诗人刘辰翁、邓光荐等不少的民族英豪和仁人志士,在刘绎主持白鹭洲书院时,曾一科八人中举,声誉朝野,为吉安教育增添了瑰丽的色彩。 1981年人民政府拨款全面复修风月楼、云章阁。1987年,风月楼、云章阁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列入“江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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