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昱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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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1578
人物姓名: 胡梦昱
人物异名: 字:季昭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107.pdf
性别:
出生年: 1185
卒年: 1226
籍贯: 黄桥镇功德坑新村

传略

胡梦昱(1185—1226),讳黯,字季昭,又字季汲,号竹林愚隐,今黄桥镇功德坑新村人。嘉定十年(1217)进士,授南安军南安县主簿,调南康军都昌县主簿。后历任峡州司户,大理评事、象州知州等职。 胡梦昱任峡州司户时,不嫌官职小,权利薄,——方面兢兢业业地干好份内工作,一方面刻苦学习钻研。经过几年磨练之后,参加大中法科考试,终于以岀类拔萃的成绩取得了主考的好评,入大理寺工作,不久便升大理评事,掌管司法,为九卿之一。 嘉定十七年(1221),南宋宰相又向金人纳贡求和,金人为了麻痹宋朝特将靖康二年(1127)掳去的玉玺归还南宋。宁宗得到玉玺欣喜若狂,大摆庆功宴席,以示庆祝。满朝文武百官踊跃赴宴,弹冠相庆。唯独胡梦昱坚决罢宴,不受升偿。奋笔上疏,恳求宁宗“以事机易失为深虑,以事功未备为深耻,以事变叵测为深忧。”希望宁宗皇帝奋发图强,振兴武备,抓紧时间,收复失地,洗雪国耻。 宝庆元年(1225),理宗即位,書川事变,皇兄在事变中被害身死。奸臣史弥远穷追其事,而且诬陷其他官吏。胡梦昱认为“身为法官,何忍坐视侮法于帝兄而不救。”于是上书,言“济王不幸,而罹难冤死,愿陛下追赠褒崇之典,降存亡断绝之诏。以周公、太宗之侍管蔡、秦邸者为法,以齐威、唐太宗之薄于子纠、元吉者为戒。才能使济王的冤屈昭雪。”又遣书诘责史弥远。史弥远恼怒,指使御史李知孝,弹劾胡梦昱,胡梦昱被贬遣象州知州。 胡梦昱刚到象州不一年就遇到百年难逢的大旱,土地龟裂,稻菽枯焦,饿殍遍地,民不聊生。他派人星夜上报朝廷,请求免税赈灾。可是天高皇帝远,批文和赈灾物资迟迟不得到达。救灾如救火,老百姓不能坐等待毙。胡梦昱决定先打开富豪粮仓,借粮赈灾。州里的大小豪户不同意开仓放粮。胡梦昱把乌纱拿在手中对豪户们说:“诸位阔老贵少,本州百姓饿得奄奄一息,你们的粮食却在仓里生虫子,见死不救,良心何在?今天本府丢官不做也要向你们借粮,又不是没收你们的,只是借,救济粮一到就还给你们。话已说到这里,若还是不从,那我就先斩后奏! ”富豪们见州官发了狠,只好乖乖地开仓放粮。灾民得救了,可是得罪了富豪。广西师臣钱宏祖与其他官员联名奏本理宗,诬告胡梦昱恶如强盗,滥杀富豪。理宗怒火万丈,忙派钦差大臣下去处罚州官。御史一来到象州,百姓就纷纷来到衙门向钦差大臣献万民书,说梦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若不是他及时发放粮食,我们百姓早不在人世了。御史王遂找豪富询问,他们均说歹话。但是御史查帐,州官此次借粮一斤一两,帐目清清楚楚,借条也写得分分明明,全部粮食均发到灾民手中,没有一粒粮食落入私囊。加上运判陈汶又左右为之开脱.御史把调查的结果上报朝廷,皇帝对梦昱没有治罪。仍官象州。 宝庆二年(1226),胡梦昱卒于象州任上,当地人民建“梦昱祠”祭祀这位父母官。 端平元年(1234),御史王遂对胡梦昱给予了高度评价:“梦昱仗节仗义之风,足以寒乱臣贼子之胆,而爱国忧民之心,即可羞佞臣奸宦之颜”。理宗亦追封他为朝奉郎。咸淳三年(1267),又追谥“刚简”。时人崇拜他的高风亮节,在吉州与吉水县城学宫内都立有“梦昱祠”。胡梦昱的后裔有迁居原西沙乡上栋、岭上村居住的。故此两村都尊胡梦昱为先祖,表像立祠祭礼。原西沙乡,早时曾叫 “刚简”乡,也是怀念胡梦昱而命名的。 解缙赞胡梦昱曰: 济邸之冤,史相之权。抗人所不敢抗,言人所不敢言。褒封袭爵,振后光前。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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