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唯一号: 140330020220000817
人物姓名: 王跃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91.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62年10月
民族: 汉族

传略

王跃: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于永新县芦溪乡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2年7月毕业于江西省政法干部学校,同年被分配在永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事庭副庭长,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5月30日上午,王跃同志在返回县城途中,遇见3名歹徒报复殴打一护林人员,他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制止歹徒行凶,因寡不敌众,被歹徒打成重伤,脾脏破裂,内脏大出血,做了脾脏摘除手术。他不惜生命忠实地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表现了人民法官的凛然正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为他荣记个人一等功,同时号召全省法院干警向王跃同志学习。 王跃同志在荣誉面前没有自我满足,而是将荣誉作为激励自己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动力。伤还未痊愈,他就积极主动要求深入审判第一线。起初在告申庭工作的两年中,共接待群众来访近万人次,工作又快又稳。随后,他又要求到民事庭工作,3年结案150余件,结案数在全院干警中名列前茅,成为干一行、爱一行,样样拿得起来的标兵。1995年底,王跃同志在全院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因连续4天加班加点,又一次倒在工作岗位上,因粘连性肠梗阻,省、县两级医院连续实施了两次大剖腹手术,被截除肠子60余公分。走出医院1个多月后,王跃又回到了审判工作岗位。1997年1月9日,王跃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同年还被评为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并选为中共江西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1998年被评为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2000年被评为江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200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同年当选为中共吉安市第一届党代会代表。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阅读

相关专题

书记员
职位
助审员
职位
审判员
职位
副庭长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