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廷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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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唯一号: 140330020220000794
人物姓名: 曾广廷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84.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31年7月1日
籍贯: 江西省永丰县佐龙乡庙下大队水北村
民族: 汉族

传略

曾广廷:男,1931年7月1日出生,高中文化,江西省永丰县佐龙乡庙下大队水北村人,汉族。1950年10月至1951年4月任庙下乡厚福分会青年委员、农会副主任,1951年5月任永丰县人民法院书记员。1952年任永丰县龙冈土改人民法庭书记员。1953年至1954年任永丰县荇田人民法庭助审员,1955年任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同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7月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1957年8月在吉安地委五人小组办公室工作。1960年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64年1月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科副科长。1965年任刑事庭副庭长。1966年任刑事庭庭长。1967年为地区保卫部干部。1969年7月为地区“五七”大军办公室干部。1971年9月为地区革委内务组干部。1973年任井冈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1980年1月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3年5月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地委政法委员会委员。1986年当选吉安地区法学会会长、江西省法学会会员,担任吉安地区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顾问。1987年1月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为副专员级干部。1991年至1992年,分别在《审判理论与实践》、《江西法学》、《司法理论与实务》等书刊上发表文章,其作品有:《积极审理借款合同纠纷,依法回收逾期农业贷款,为治理整顿发展农业作贡献》、《保持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解决山林纠纷》、《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重视民事审判工作》、《浅谈法院管理目标的制定与实施》、《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切实维护法律尊严》。1992年12月退休。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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