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镜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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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唯一号: 140330020220000789
人物姓名: 李镜明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52.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30年
卒年: 1983年
籍贯: 江西省遂川县

传略

李镜明(1930—1983),江西省遂川县五斗江乡人。1952年2月在泰和县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2月在泰和县公安局任侦察员,1958年调吉安地区劳改场任管教干部,1961年调吉安行署公安处任干事,1972年2月调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干事,1979年调遂川县人民法院工作,1981年5月任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83年7月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从1959年至1983年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在1983年“8.18”严打斗争中,于11月20日晚8时许在五斗江乡五斗村木仓坳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1983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李镜明同志为革命烈士。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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