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昌钿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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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660
人物姓名: 彭昌钿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433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919年
卒年: 1983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泰和县沙村乡高陇村

传略

彭昌钿(1919 -1983)泰和县沙村乡高陇村人。岀身贫农,初小文化。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互助组长、农业社长、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书记、社长、区委副书记、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曾当选为县党代会和人代会代表,省第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8次被评为全国、华东和省、县劳动模范,两次获得农业部和中南行政区的金星奖章,3次到北京出席全国劳模会、农业座谈会和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 1952年,彭昌钿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组织互助组。1953年全组21户,平均增产22%。同年,在互助组的基础上,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年终,该社由14户扩大到31户,1954年增产36.2%,成为当时全县农业合作化的先锋和榜样。1956年春,该社转为取消土地分红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年又增产 28.54%。 在增产的基础上,社员的收入逐步增加。1954年,98. 7%的社员增加了收入。办社前,各农户合计欠银行贷款8000多元,至1956年,不仅还清了银行贷款,还在银行存款2400元,并向信用社入股190 股。办社前,有六分之一的农户每年要缺1 ~3个月的口粮,1956年,平均每人分得口粮600斤(饲料在外),集体还有3万公斤储备粮。随着粮食的增产,社员养猪和吃肉迅速增加,办社前有七分之一的社员长期空栏,养不起猪,除了过年过节外,平时很少吃肉1956年,每户至少养猪1头,多数户养2、3头,当年上调84头,全社每月杀猪分肉三次。贫困户入社后,在集体力量扶持下,逐步摆脱了贫困,改善了生活。 在增产增收的同时,高陇农业社卖给国家的粮食迅速增多,对国家的贡献增加。按1956年入社农户统计,1953年统购粮任务5万多公斤,只完成4万多公斤,以后还回供了 2.5万公斤,实际净交售1.5 万多公斤。1955年完成10.5万公斤,不再要回供。办社两年,交售给国家的粮食增加6倍。 彭昌钿在领导办社过程中,处处以身作则。除外出开会外,与社员同样开工,参加集体劳动。每次夜间大雨过后,他拿着电筒连夜去田间检查,堵好被大水冲破的田缺,蓄水抗旱,从不要社里记工分。对有困难的社员,他多方关心照顾。 彭昌钿特别注意改变生产条件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办社后,领导修建了两座小水库,一座水陂,四口水塘,使全社耕地实现了灌溉自流化。1951年,他带头试种双季晚稻6. 6亩,增产粮食580多公斤。 此外,如扩种红花绿肥,引进推广良种,推广泥水选种,稀播壮秧,适当密植,适时晒田,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各种先进科学技术,他总是带头试验、示范和推广。1957年以后,集体积累逐渐增多,社里购置拖拉机,新建仓库,办集体养猪场,办粮食和饲料加工厂,植树造林,开办果园等。由于开展多种经营,壮大集宦经济,增加了社员收入。 彭昌钿在领导办好互助组和农业社的过程中,经过不断摸索研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了一套经营管理办法。开始是评底分,死分死记,以后改为死分活评,不久改为按件记分。初级社时实行小段包工, 转高级社后改为包工、包产、包投资,并实行奖惩制度。彭昌钿互助组和高陇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办法,成为全县乃至全专区许多互助组和农业社学习的楷模。高陇农业社和高陇大队,长期成为全县办好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典型。1978 ~ 1979年,彭昌钿调任老营盘公社副书记。1979年退休。 胡善绍胡善绍(1902 -1984)艺名“砚溪女仔”,峡江县砚溪乡砚溪村人,系赣中著名的花鼓戏旦角。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6岁丧父,7岁学裁缝。16岁时,砚溪村组建花鼓戏班,聘请花鼓艺人陈教古(新余籍) 为师傅,胡善绍入班学艺。因其扮相俊美,嗓音甜润,被选定专工小旦。后师从新余县著名花鼓艺人廖富川,艺术上有长足进步。从此,在新余、峡江一带搭班演出。演出的代表剧目有“蔡鸣凤辞店”、“落马桥收租”、“芦芒渡”、“瞎子闹源亭”等。塑造出从小家碧玉到名门闺秀等各种女性典型形象,因而名声大振,以致有“一个媚眼,打破十八只火笼”的逸事在民间流传.胡善绍艺术成功,除自身的优越条件外,更主要的是他刻苦钻研,对花鼓戏有执著的追求和进取心。 他从艺活动的鼎盛时期,正是花鼓戏从“二小”、“三小”(即小旦、小生和小丑行当)向半班演变阶段。行当增多,剧情更繁,原由民歌掇联的曲牌体唱腔,缺乏叙事性,已不适合整本大戏复杂情节要求,必须创造新腔。胡善绍在这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以“本调”为基础,吸收当地曲艺“峡江道情”的特点,创造出委婉动听,如泣如诉,脍炙人口的“本调清板”,成为花鼓戏主要曲调之一。他一生从未领衔组班,一向作为名角应邀搭班或应聘授徒传艺,赣中一带较有声名的花鼓艺人,多为他的传人。 1942年,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里,花鼓戏日趋衰落,艺人生活无着,胡善绍重操裁缝旧业,移居吉水县住歧乡棚下村,有时也搭班演出或授徒。1949年,峡江解放才回籍参加土改分田,从事农业生产。 1958年,国营峡江地方剧团成立,应聘为剧团艺术委员会成员,培养新一代演员,有时也参加演出,但改攻老生行当。他在艺术事业上精益求精,对剧团排练、演出中忽视艺术质量的现象,常提出尖锐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1964年,因年老体衰,不能适应剧团工作,回砚溪落户,享受五保户待遇。终生未娶,无后嗣。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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