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勉(1374 -1450)名懋,号古廉,明吉安府安福(今安福县枫田乡坊下村)人。出身贫寒,刻苦好学,5岁发蒙,7岁就能背诵《四书》、《五经》,12岁能作诗会赋。明永乐二年(1404)登进士第,选庶吉士,进学文渊阁,参与纂修《太祖实录》。后授刑部主事,复参与重修《实录》。书成,升任翰林侍读学士。
李时勉在任刑部主事时,巡按湖广。时值地方多盗贼,犯人送法司,严刑拷打,不准申辩。他到任后,心存仁厚,执法公正,允许犯人申诉。并深入调查,重证据,不搞刑讯逼供,直至人赃俱获,才结案发落.被当地百姓称为“李青天”。
李时勉性情刚正耿直,慨然以天下为己任。永乐十九年(1421),他上书成祖皇帝,批评时弊,并提出:“停止营建,罢四夷朝贡,沙汰冗官,赈恤饥荒,慎选举,严考核,清理狱囚,罢黜赃官,罢遣僧道,优抚军士”等意见,因此触怒皇帝,被发落入狱。一年后释放并复职。洪熙年间(1425),李时勉目赌奸臣宦官擅权渓国,又上疏言事,由于宦官挑唆,仁宗大怒,召至便殿,他应对不屈,仁宗命武士用金瓜(一种瓜状兵器)击他,打断了他三根肋骨,把他流放到交趾(今越南一带)当监察御史。他到交趾才三天,不顾个人荣辱迁贬,以国家社稷为重,又向朝廷第三次上书,侃谈国事,毫不避讳皇帝之短。仁宗阅后,非常恼怒, 又下令锦衣卫将他逮捕问罪,险遭杀头。至宣宗临朝,突然想起狱中李时勉,于是命人提审。提审后,宣宗明白了李时勉所言之事都是为国为民,实是好人,于是命出狱官复原职。“打不死的李时勉”又一次为世人传颂,宣德五年(1430)《成祖实录》修成后,调任侍读学士。正统三年(1438)《宣宗实录》修成后,提升为学士,执掌院事兼经筵官。正统六年,被任命为国子监祭酒。任职六年期间,始终以“成就贤才为己任”。 他订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勤查课业考试,列岀“格物、致和、诚信、正直”四条要求,严格训练学生。他主张崇尚礼仪廉耻,反对追名逐利;主张一心为公,德才兼备,反对狡诈虚浮,华而不实的作风。他讲授《尚书》、《五经》,透彻明朗,通俗易懂.听者云集。教育学生“以毋自欺为本,忠孝为先”,要求学生按“绝、 杜、革、禁”四字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绝私俗之路;杜幸进之门;革奔竞之风;禁淫荡赌博之习。在他言传身教下,为明代培养『像商辂、姚夔、彭时、岳正等一代名臣。正统十二年春,李时勉因病辞官还乡,满朝文武官员和数千学生送出崇文门外。沿途观众塞道,爆竹嗔夭.隆重热烈。送行的人看到为官一世的李时勉.只有一箱一笼的书.无钱财积蓄,众人无不表示钦敬。
李时勉回到家乡后,生活清贫.不能自给,但还时常出卖字画以资助贫苫乡民。他家的主要牛活来源全靠自己画画写字卖钱买米为生。景泰元年(1450),李时勉病逝,得朝廷褒奖,封文毅谥号,成化五年 (1469)改谥忠文,赠礼部侍郎。有著作《古廉文集》12卷、《古廉诗集》11卷遗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