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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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196
人物姓名: 刘鹑
人物异名: 字楚奇,号浮云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218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290年
卒年: 1364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永丰县坑田乡坑田村

传略

刘鹑(1290 -1364)字楚奇,号浮云,今永丰县坑田乡坑田村人。稍长,多方拜师求教,初学声律, 习举子业,但屡次应试不利,即放弃科举,自学成才。20岁时,其诗文已初露锋芒。后与虞集、揭像斯、欧阳玄等出游,北走燕赵、南游湖湘,广览名山大川,采访风俗民情,以恢廓其心志视野。当他祖父95岁时,写信给他说:“不知孙去身何地,深虑舟航浪拍天。”刘鹑得信后即归家侍亲,不再出游。 刘鹑在游历期间,结识较广,初露才气。元皇庆元年(1312),得到曾德裕、程柜夫等人的推荐,初任扬州儒学录。泰定二年(1325),被征召掌教河南、东坡、安阳三书院,四年任满返乡。在居室的西面建屋三间,为退息修养之所,内置经史百氏之书帙以万计,题匾额为“浮云道院”;并辟园五亩,栽杂树花果,品种以百计,种桑植茶橘数以千计。天历二年(1329),升任泰州儒学教授。至元二年(1336)提升为将士郎京师漕运司照磨。当时京师漕运收支达300万银,前任此职的少有善终,而刘鹑一无所私,严禁贪污,尽除旧弊,以廉能著称。至正元年(1341),改任从仕郎湖广儒学提举。原先部分学田租谷被有权势者鲸吞达30年,前任此职的往往不敢向上举报。刘鹑到任后,极力建议行省高级官员加以调处,终将学田查清,全部复归儒学所有。任未满,调升秘书监郎,常与虞集、揭像斯、欧阳玄、许有壬等同僚结为文友,往来唱和。至正四年,转承事郎海门县尹。至正六年,迁承直郎南雄路经历,政绩卓著。至正十年,升翰林修撰、奉训大夫,任内回乡奔丧而辞官。回乡后,改浮云道院为书院,杜门不出,读书著述。至正十二年, 红巾军兴起,州郡望风瓦解。朝廷遴选守令,刘鹑超试授江州路(治今九江)总管。至正十七年九月,授中顺大夫,升广东肃政廉访副使。至正十九年二月,奉命镇守韶州(今广东韶关市)。至正二十年九月, 升中宪大夫、广东阖帅。至正二十二年,拜嘉议大夫江西行中书省参政。至正二十四年九月,韶州少数民族起义,刘鹑在韶州分兵抵抗。时江西方面数万起义军乘隙突至,强攻韶州城。刘鹑与幼子运御战月余,其子毙命,刘鹑被俘,押解至赣州,囚于慈云寺,6天不食而死,终年74岁。 刘鹑以儒术著称,揭溪斯评论说:“其学以六经为主,其文以义理为本,其诗近陶阮之间。”吴澄评论他的诗说:“五言七言古体,五言七言近体,五言七言绝句,凡六体,无一体不中诗人法度,无一字不合诗家声响。”刘鹑著有《惟实集》8卷,《外集》2卷,《宪节堂集》,均载入《四库全书》行于世。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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