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德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025
人物姓名: 欧阳德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4103_00.pdf
性别:
时代: 明嘉靖二年
出生年: 1496
卒年: 1554
国别: 中国
籍贯: 泰和县人

传略

欧阳德(1496 - 1554),泰和县人。明嘉靖二年( 1523)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欧阳德入仕前适逢王阳明在江西讲学,欣然从之,并深得王阳明器重"入仕以后,在京为官数十年,利用自己优越的政治地位和广泛的社会交往,传播阳明学,成为阳明学重要传人,并广收弟子,欧阳德同科进士徐阶称“南野门人者半夭下”,虽有夸张,但基本上反映了事实。欧阳德的学说是在与阳明弟子们的互相切磋、互相驳难中逐渐成熟并形成阳明后学中一个重要流派,与邹守益的学说相近.被称为主敬独知派,或称为修正派,并与邹守益一起成为该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观点是:(一) “道德知觉”说。欧阳德反对罗洪先的“良知”就是“见闻知觉”或“知觉运动”的观点,认为“良知”是特指“道德知觉”。首先,他认为:“夫心,知觉运动而已,事者知觉之运动,照者运动之知觉,无内外动静而浑然一体者也。”把“知”作为“心”的本体,与聂豹“知”为已发而以之为“心体”之感应的看法正好相反。他的所谓“道德知觉”,就是“知恻隐、知善恶、知恭敬、知是非”,亦即“良知”,亦即“本然之善”, 与“知视、知听、知言、知动”的“见闻知觉”“未必其皆善”完全不同。他认为,“见闻知觉”即所谓视听言动不能“谓之理”,“谓之性”,只有“道德知觉”才是“知之良者”(即“良知”),才是“天性之真”,才是“天理”。在欧阳德看来,既不能笼统地“以知觉为良知”,也不能脱离“知觉”言良知,而应该区分“知觉”的两重性,“见闻知觉”与“性”、“理”无关,“道德知觉”才是“良知”。 (二) “独知”说。在“良知”论上,欧阳德倡言“良知”即“独知”。王阳明把“独知”作为“良知”的基本内涵之一,在王阳明那里,“独知”是指“良知”的一种自然发用,是人心本身能独立对一切意识现象与行为道德作出判断,而且这种判断不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标准作岀,而是由人的“良知”直接提供的。欧阳德的“独知”说在主体内容上继承了王阳明的观点,并把这一观点向前推进了一步,认为“独知”即“良知”。在他看来,“良知”即“心之明觉”、“性之照明灵觉者也”,“良知”本身就具有对一切现象进行判断的明晰性,表现为人对一切现象之是否具有道德意义和道德价值的内心自觉,既然这种内心自觉不借助于任何外在的知识而纯粹由内心来提供,那么“良知即是独知”就是很顺乎自然的结论。他把“良知”视为一种自发的、自明的判断能力,因此,“良知即是独知”的“独知”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闲居独处”之知,而是一种仅为人本心所固有而不掺入任何人为意见的独明独觉之知。(三)“慎其独知”论。在“格致”论上,欧阳德9邹守益略有不同。邹守益一般対“格物”与“致知” 只是笼统言之,没有作详细的区分"而欧阳德则乂厂格物”打“致知”作了淀程度的区分。他认为,“格物”与“致知”之间关系十分密切,他把“独知”说运用到“格致”论中,认为:“夫格物者,即日用践履之事物而格之,必循其独知,务极其当而不杂以私意之谓也.致知者,致仟独知于践履之间,必自慄而不自欺之谓也。”这就是说,“格物”偏重于使日用践履之事物亦即人的现实行为“循其独知”.而“致知”则侧重于强调个人在实施其行为时使自己的心灵保持一种“独知”状态。因此,他捉出:“唯其独知以格之,必尽其本然之善而正其不止以川于正「'归根结底,“格物”、“致知”都是以“独知”为其实施原则的。他把“慎其独知”作为道德修养的要旨,认为人在应物处事时.“慎其独知而毋敢门欺”,此即是“格物以致知” 0 在他的观念里,“慎其独知”其实就是要时时保持“独知”本身的灵明特性,“慎”是指一种不介入任何个人意志的警惕性,一种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的心态.所以他强调“独知不欺,心常惺惺之谓敬”,“心常惺惺”就是这么一种”慎”的心态。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专题

礼部尚书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