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钦顺(1465 - 1547),泰和县人。明弘治六年(1493)进士第三,官至吏部尚书。罗钦顺是明朝中叶著名的理学家,是我国哲学史上重要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因与宦官刘瑾之流政见不同,辞官乡居二十余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专心著述。晚年他将平日著作编辑成书,取《论语》“困而知之”以名之,题为 《困知记》,意为苦心钻研所得。罗钦顺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在该书中。罗钦顺自称《困知记》“继续垂危之绪,明斥似是之非”,也就是说继承儒家传统,批判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一方面继承了王充、张载等人的唯物主义思想成果,另一方面批判了朱熹、王阳明和佛教的唯心主义学说,进一步深化了对唯物论和辩证法的认识,形成了自己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学说。
(一)提出理在气中的观点。理和气的关系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古老哲学命题,并且存在倾向不同的解释。罗钦顺继承了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和传统.把气看作是-种原始的物质,无始无终.不生不灭,处在永恒的运动之中。而理就是气的运动变化内在的秩序和条理,是气的运动规律。他进而说明,理是“气之理”、“物之理”,理、气是统一的.不町分离,但不能认为气即理,理即气,而应该“就气认理”,在气的运动变化中去寻找反映这种运动变化规律的理据此,他批驳了王阳明“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的唯心主义观点;同时又指出朱熹“气有聚散.理无聚散”、“气之所以能静者,理为之宰也”的观点也不正确。他认为理和气不是主宰和被主宰的关系,理是运动之理,变化之理,理是气的聚散变化的规律。
(二) 对朱熹的“理一分殊”作了改造。朱熹认为“理…"是万物的本原,而万事万物即“分殊”都是由“理一”产生出来的,“理…”超出于“分殊”之上"罗钦顺认为朱熹把抽象的绝对的形而匕的“理”和具体的相对的形而下的“气”的关系完全颠倒了。“盖一物之先,受气之初,具理惟一.成形之后,其分则殊, 其分之殊,莫非自然之理。具理之一,常在分殊之「I1 分殊故名私其身,理一故皆备于我「作为规律的 “理”是普遍的抽象的唯一的,作为万事万物的“殊”是无数的特殊的个体的貝体存在。“理-”是“分殊” 抽象化的结果,“理一”蕴含在“分殊”之中,他说:“理-须就分殊见得來,方是真切。”可见“理一”并没有超出“分殊”之上,一般从个别中总结出来,乂不能离开个别,普遍从具体中归纳出来.而乂蕴藏于具体之中。
(三) “格物致知”的认识论”与朱熹和王阳明不同,罗钦顺的“格物致知”说基本上还是贯彻了他自己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o他指责当时大多数理学家对-格物”所作的唯心主义解释,认为那些人一涉及具体的客观事物,就硬把外物往自己心中牵拽,但这是不町能的,因为事物本身是客观存在的o既然外物不能往心里拉.要他们去认识外物又不愿意,所以就两头无着落,只好求助于自12空虚的心灵,抛弃真实的所见所闻,而求之于未见未闻的幻觉。他在给王阳明的信中说:决不能把外物川结为心或意识,人们无法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主观意识灌输给自然界,因此在认识上,必须坚持“格物”在先,“致知”在后,不能颠倒。在心和物、心和理的关系上,他认为,假使心就是理,那么-•切都是由人安排的,而事物本身的理则完全被抹杀了。相反,真正的知识既要能通于物,又要能反于心"所谓“知”就是人心对于客观的整理和物理的“感应”,就是人心与事理、物理的统一.即所谓“知理”、“知道”。
(四) 在人性论和伦理论上,罗钦顺反对“心即理”、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分别、“存犬理灭人欲”的思想,认为性只有一个,即“人之生理”,“在人则谓之性,在天则谓之命”,它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又谓之“天性”,所谓“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只不过是名二而实一罢了"罗钦顺认为.就抽象的一般的人性而言.性也是抽象的,普遍的,共同的,从这个角度说,人人可以为尧舜;但就具体的人性而言, 性也是具体的,特殊的,各不相同的,因此又有智愚善恶的区别。他又认为人欲是犬性所固有的.无可厚非,不可能消灭,只有纵其人欲而不加节制才会导致恶果,因此,他主张以理节欲。
罗钦顺还是著名的教育家。罗钦顺乡居期间一方面潜心研究心性之学.另一方面授徒讲学.每H止衣冠,登“学古楼”,弟子入叙揖毕,端坐展卷诵读,或开讲答问。在这种研究和讲学活动中既形成了独特的哲学思想,又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思想。
(一) 必须因人设教。他很理性地分析人的共性和个性.从人的共性找到教育的-般规律,从人的个性找到教育的特殊方法。他认为,人的共性是先天的,即犬地之性表现在人身I:,就是人的自然属性, 他批评陆九渊把人“欲”视为“恶”的理欲观,说“人之有欲,因出于天”,“有欲.顺之则喜,逆之则怒,得之则乐,失之则哀”,这是天性,因此对人的教育,应该顺应人的天性;但是人又是理性的,所谓理性,就是气质之性,气质之性是后天形成的,由于生活的环境不同而使人形成各自不同的气质,即“个性”。这种各有个性的气质之性必须受社会的节制,从而形成止确的共同的道德理念.因而教育--方面要顺其犬性. 另一方面对个性又要有所节制,这就需要因人设教。
(二) 教育的作用在开发聪明,培养人才。他认为,“心之官则思”,“心”的知觉认知作用形成人的主观意识,后天的气质之性是通过“心”的活动形成的,而教育就是使人的“心”即思想意识、心理活动发生变化,因此教育的根本作用就在“化”°也就是说,教育的过程,就是使人的“心”产牛变化的过程.这种变化,罗钦顺又概括为“开发聪明”,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开发智力”。而“开发聪明”的最终结果是培养人才。因此,谈到人才问题,罗钦顺强调必须通过教育来培养人才,而这种教育培养不仅仅靠辞章之学, 要通过多种途径,要规范他的道德,要开发他的聪明才智,发挥他的长处,做到术有专攻,即形成专门学问,掌握专门技能。
(三) 德育是首位。考察人才应该把“德”摆在首位,因此教育也应该把“德育”放在首位。他认为 “德”是合乎“犬理”的.道德原则是理所“当然”,出于“自然”的,因而也是合乎“天道”的,“顺之则吉,违之则凶”,人必须从小就培养遵道行事的能力,就是要使人懂得道德原则,遵循道德原则。因此,在教育中德育是十分重要的。他又认为,“圣贤经书,人心善恶是非之迹”,因此,古人的德育教本就是圣贤经书,要引导学者读圣贤经书。但又不能关起门来读圣贤之书,应该把德育活动与日常生活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知行并重,使受教育者一生能“直行所学”,做到“上下数千百年,其言如出一口,吾辈但当笃信而固守之”。
(四) 学习方法上重“内省”。“内省”就是心性修养。罗钦顺说:“人之为学,但当求之于内。”他认为,读书学习必须以反观内省为要务,做到“正心诚意”。怎样达到“正心诚意”,就是“尽心知性”和“存心养性”,就是通过“内省”,亦即“格物”,达到“知性”,要达到这一结果,就得“存心养性”,下修养功夫。 而“存心养性”就是要能“静定”,在“静定”中思考。因此“思”是很重要的学习方法,“思”才能消化,才能深入内心。他说:“思由睿,睿作圣。”思会使人聪明,聪明才能像圣人一样懂得道德,“苟学而不思,此理终无由而得。”因此“思”是学习达到睿圣境界的--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