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宗教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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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7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宗教管理
分类号: D635
页数: 1
页码: 844
摘要: 青原区成立以前,现青原区所辖地原所属县(市)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办理宗教事务。
关键词: 宗教工作 宗教管理

内容

青原区成立以前,现青原区所辖地原所属县(市)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办理宗教事务。清以前,县衙设道会司、僧会司对道(佛)教进行管理。民国时期,宗教事务管理由县府秘书室负责,分设道(佛)教协会,这两个协会由政府牵头吸纳教内知名僧尼、居士参加,是以民间为主,政府参与协调工作的组合团体。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设宗教事务秘书,负责管理宗教事务。“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管理工作受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管理工作由统战部和政府办公室协调进行。1996年7月29日,国务院颁发《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后,各级宗教管理部门依此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
  青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于2002年,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2004年,在青原区范围内开展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青原区行政区域内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三个宗教教别,已审批登记或正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宗教活动场所有17处,简易宗教活动点或未登记活动场所18处。各教信徒4000余人。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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