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原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1737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社会事务 |
分类号: | D813.4 |
页数: | 4 |
页码: | 835-838 |
摘要: | 2002年9~12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关于“四个提倡”的精神,青原区进行第五届村委会选举工作。选举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冉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