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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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7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93.66
页数: 2
页码: 831-832
摘要: 社会福利主要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户、敬老院、福利企业、慈善募捐等方面。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

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普遍建立的旨在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由民政部门具体承担收缴保费、管理基金和档案、兑付养老金等业务。保险对象为60周岁以下的农民,由保险对象一次性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费,年满60周岁后领取养老金。
  2001~2009年,青原区共接收原归吉安县、吉水县、吉州区管辖的乡(镇)移转的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969人,参保经费158.62万元。累计发放816人养老金计23.8万元。
  2010年青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将区民政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移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保户
  五保供养是对“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保障。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前者为乡(镇)敬老院供养,后者为国家(集体)给予补助由亲属或近亲属和村民小组供养。
  2003年,通过调整布局,整合资源,结合实施全省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工程,采取“政府拿一点,社会捐一点,向上争一点”的办法,筹集近200万元资金,对全区10所敬老院进行分期分批新建、扩建和改建。同年,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367人,其中集中供养28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8.2%。2004年,制定了《青原区敬老工程实施细则》,启动“敬老工程”,加强敬老院的管理,积极发展庭院经济,改善老人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敬老院
  2005年,青原区把敬老院的新建、改建工程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筹集资金320万元,大力实施“敬老工程”,兴建、改造敬老院或光荣院5所,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对五保对象重新进行了审核审批,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006年,青原区争取上级“三院”(三院是指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161.8万元,完成文陂、富田、东固、天玉4所敬老(光荣)院的建设,在全区开展先进敬老院评比活动,发展庭院经济,增强敬老院的自给能力。同时,按照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建立了新型农村五保供养体制和管理机制。7月1日,将分散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800元和1200元提高到1200元和1800元,全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5%。
  2007年,区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原区加强和完善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敬老院为事业单位体制,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共同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配备按照管理人员与机构供养对象1:10的比例实行定岗定员制,财政按5000元的基数和定岗定员人平1000元的标准安排各院公务费用,对在院长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管理人员,按照农村离任“两老”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008年,青原区筹集建设资金263.8万元,用于东固、新圩和天玉等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将河东、新圩、东固3个乡镇敬老院建成环境优美、管理有序、院民满意的示范院,全面提高青原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2009年,在全市率先出台《青原区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定岗招聘并考核合格的在职“三院”院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照村干部管理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乡(镇、街道)财政、用人单位(“三院”)、个人分别按2%、5%、5%和8%负担。2009年,全区共有农村敬老院10所,占地面积336663.3平方米,建筑面积32118平方米,五保供养对象1017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65人,集中供养率达85%。2010年,全区100%敬老院达到星级标准,建成富田、天玉、富滩3所全市四星级敬老院,河东夕阳红福星苑、新圩敬老院被评为全省五星级敬老院。
  福利企业
  民政部门开办的社会福利企业,是安排部分家住城镇有劳动能力的盲、聋、哑、肢体残缺人员,以及一些部门安排不了的优抚对象参加生产的单位。2006年,由区民政局招商引进青原区第一家福利企业——吉安思瑞再生铜有限公司,位于青原区富滩工业园B区,法人代表沈建华,总投资7000万元。同年10月31日批准为民政福利企业,共有员工168人,其中残疾人员74人,占总人数比例44%。
  慈善募捐
  2001~2010年,青原区每年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号召广大干部群众捐款捐物,救助困难群体。2003年,全区69个单位、3449名干部群众、民营企业主参与抗击“非典”工作捐款活动,接收捐款总计90.77万元,所有捐款全部用于建设“非典”专治医院和抗“非典”工作专项经费。2005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日捐”活动,建立了慈善救助基金,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共募集捐赠资金1.3万元,同时,在河东街道各社区分别建立了集募集、发放、变现、助困为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模式——“慈善爱心超市”7家。2006~2008年,青原区组织“春蕾计划10元捐”、“文天祥陵园建设捐款”等慈善捐助活动,共接受捐款183.9万元,衣物8箱。2008年,接受社会各界对四川省汶川地震捐赠款物112.7万元,上缴吉安慈善会112.7万元,组织2批次价值37万元的救灾物资发往四川、陕西灾区。2009年12月,成立青原慈善会,募集慈善资金160多万元。2010年,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青海玉树地震捐款24.96万元。2010年10月13日,成立吉安市首家县(区)级慈善爱心超市,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负利润食品区,实行按人按月定量销售;零利润商品区,实行不可限量随时购买;捐赠物品区,实行审批领取。爱心慈善超市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致贫的家庭,目前共发放购物优惠证788本。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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