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森林公安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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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4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森林公安机构
分类号: E157
页数: 1
页码: 597-597
摘要: 2001年,设立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专门负责全区的森林保护及动植物保护工作。
关键词: 森林部队 森林公安机构

内容

2001年,设立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专门负责全区的森林保护及动植物保护工作。青原区森林公安局为青原区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领导,对外挂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治安科、法制科、刑侦队。下辖2个木材检查站,2个森林派出所。
  2005年,青原区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重新调整设置。
  2007年,森林公安由事业编制转为政法专项编制,定编13人,全体民警纳入公务员管理。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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