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境内多山,植被区系成分复杂,类型多样,种类繁多,是吉安市长江防护林的重要基地。主产松、杉、毛竹等,林产品主要有松脂及其系列产品、各种板材、茶叶、茶油等。2005年开始,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基本完成改革。2008年冬,出现了百年一遇的冰冻灾害,部分林木折断或冻死,损失严重至2010年,先后开展了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一大四小”等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林地面积达到5.83万公顷,活立木积蓄285万立方米,生态森林资源得到恢复,林政管理逐步完善。
第一章森林资源
青原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森林植物种类繁多。2004年,区林业局按类型、权属、树种对境内的森林资源进行分类。2004年、2009年,分别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全区各类林业用地面积、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等资源要素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将数据编印成资料,存入档案。
境内发现的高等植物有3000余种,分属280余科,930余属。内有裸子植物11科35属78种,被子植物84科287属1314种,大部分属亚热带植物区系成分,发现的古木名树有12种1258株,其中有24株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樟、古柏等。
第一节林业用地
按《江西森林》分类系统的划分,全区森林被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富田镇和东固乡属于常绿阔叶林亚区域,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亚地带,是栲、楠、阿丁枫林、松杉林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一个植被区。
2004年,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结果
全区土地面积8611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55977.1公顷,占65%。其中:有林地48833.8公顷,疏林地1696.4公顷,灌木林地3144.6公顷,未成林地2136.6公顷,苗圃地19.9公顷,无立木林地145.8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2524747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59%。
林业用地面积按权属分:国营15285.4公顷,集体40118.4公顷,民营573.3公顷。
林木蓄积按类型分:有林地蓄积2431264立方米,疏林地蓄积4813立方米,散生木蓄积49877立方米,四旁树蓄积38793立方米。
林木蓄积按权属分:国有林木蓄积1201818立方米,集体林木蓄积1322929立方米。
林木蓄积按树种分:杉木884109立方米,马尾松705113立方米,阔叶树145127立方米,国外松696915立方米。
2009年,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结果
全区土地面积87872公顷(区林业局调查数据),其中吉水周岭林场划拨给青原区的面积(在青原区行政辖区内的山场)1753公顷,林业用地面积58335.9公顷,占66.4%。其中:有林地54415.7公顷,疏林地1274.7公顷,灌木林地2078.2公顷.未成林地483.3公顷,苗圃地19.9公顷,无立木林地57.2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2850859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64.2%。
林业用地面积按权属分:国营15925.3公顷,集体24493.1公顷,民营17494.2公顷,其他423.3公顷。
林木蓄积按类型分:有林地蓄积2727483立方米,疏林地蓄积5210立方米,散生木蓄积68389立方米,四旁树蓄积49777立方米。
林木蓄积按权属分:国有林木蓄积1337123立方米,集体林木蓄积1513736立方米。
林木蓄积按树种分:杉木1090236立方米,马尾松780902立方米,阔叶树304928立方米,国外松674793立方米。
表23-1-12004年青原区各类土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覆盖率统计单位:公顷、立方米
说明:青原区合计数不包括市林科所。
表23-1-22009年青原区各类土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覆盖率统计单位:公顷、立方米
说明:青原区合计数不包括市林科所。
第二节森林结构
青原区处于中亚热带南部,中国东部湿润森林区,水源充沛,在地质、地形、土壤、生物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为植物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据吉泰盆地植物区系调查资料反映,青原区已知的高等植物有3000余种。地带性植被主要为常绿阔叶林,其植物区系组成:以壳斗科的常绿树种为建群种,次为樟科、山茶科、金缕梅科、木兰科、大戟科、木樨科、杨梅科、椴树科和竹亚科等。树木主要分布在山区,其次是丘陵,平原地较少。受海拔高度的影响,森林植被表现出垂直分布的变化,一般常绿阔叶林分布在海拔700米以下的低山和丘陵;海拔700-950米出现常绿与落叶阔叶树的混交生态林;海拔950米以上为灌木草丛。主要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其特征是全年常绿,冬不凋落;亚热带针叶林——群种以马尾松、杉木为主;针阔混交林;竹林和灌木草丛。
树种类型
全区树种共有104科、390种(乔木284种灌木77种、藤本29种),其中珍贵树种30余种。
常绿阔叶树:青冈栎、苦槠、钩栗、甜槠、华南槠、木荷、樟、油茶、棕榈、柚、柑橘、茶叶等。
落叶阔叶树:枫香、拟赤杨、山乌桕、黄檀木、榆树、水青冈、苦楝、油桐、梧桐、法国梧桐、栗、重杨木、杨柳、桑、檫、梓、椿、合欢、板栗等。
针叶树:杉、松、柏等;
灌木林:胡枝子、毛栗、乌饭子、黄枝子、杜鹃、乌药、麻栎等。
珍贵树种:樟、楠、梓、柏等。
稀有树种:半枫荷、银杏、罗汉松、红豆杉、蜡树、铁树、水青冈等。
引进树种:湿地松、台湾松、火炬松、黑松、雪松、光皮树、金钱松、银桦、鹅掌楸、水杉、池杉、柳杉、桉树、杨树、油橄榄、广玉兰、悬铃木,夹竹桃等。
树种分布
杉木主要分布在东固乡、富田镇、新圩镇,总面积15494公顷。
阔叶树主要分布在东固乡、富田镇,总面积4577.2公顷。
毛竹、油茶主要分布在东固乡、富田镇,毛竹总面积4069.6公顷,油茶总面积1581.9公顷。
国外松、马尾松主要分布在东固乡、富田镇、新圩镇、文陂乡、富滩镇均有分布。国外松面积15073.6公顷,马尾松面积19092.9公顷。
古树
2002年,区林业局对境内古树进行调查,全区有古树141株。全区各乡镇均有分布,对全区所有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
按树种分:樟树111株,侧柏6株,银杏3株,桂花3株,罗汉松1株,苏铁1株,红豆杉1株,杉树3株,女贞1株,木荷1株,闽楠2株等。
按树龄分:三级古树(树龄100-300年)76株,二级古树(树龄300-500年)41株,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24株。
表23-1-32007年青原区部分古树一览续表23-1-3续表23-1-3
第二章林木营造
境内的林木营造工作主要包括采种、育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间伐和次生林改造等。在造林的前三年,每年夏、秋季进行穴抚和刀抚结合的幼林抚育工作。2002年,开始进行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2003年以后,逐步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2008年,开始“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每年3月,青原区委、区政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植树活动。2001-2010年,全区共植树1600.8公顷。
第一节采种育苗
境内林木种子采集品种主要是湿地松种子和杉树种子。湿地松种子从2006年开始由林农零星采收,2006年采收约5公斤,2007年因雪灾无采收,2008年采收10公斤,2009年、2010年无采收。杉树种子主要在口云山林场杉木种子园内采收,从2001年至2010年已累计采收4500公斤。
白云山林场林木良种基地
1976年,白云山林场作为江西省联营基地开始从事林木良种培育工作,2000年列为江西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收集保存了比较丰富的种子资源,其中杉木优良家系149个,湿地松优良家系240个,阔叶树优良家系75个,阔叶树收集区收集了16个种源,97个优良品种。先后建有杉木初级种子园、杉木种源种子园、陈山红心杉1代种子园等;分别建有优树收集区,子代测定林、示范林等。2002年,杉木种源种子园的种子被认定为国家级良种.2009年入选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单。
2000年,经国家立项,在青原区白云山林场实施国债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总面积140.8公顷(其中新建面积108.07公顷、续建面积31.3公顷、基建面积1.43公顷),项目总投资342.89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0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7.89万元)2001年春季完成造林面积11公顷,2002年春季完成造林面积1.2公顷,2003年春季完成造林面积63.52公顷,2004年春季完成造林面积29.34公顷,2005年春季完成造林面积3公顷。至2005年项目建设全部完工。2002年基地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特色种苗基地”称号。2004年5月份,接受了国家林业局国债项目检查组的检查,检查组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给予积极评价。2006年8月顺利通过省种苗总站验收。
苗木繁育企业
吉安市景天实业公司2000年6月在天玉镇流坊村成立,为区内最大的花木公司。景天实业公司为股份制企业,既培植花木基地,又承揽园林绿化工程。花木基地面积200.1公顷,主要基地有:泡子岭基地、临江古窑基地、吉水砖门基地、汶上油茶基地;主要苗木品种有:湿地松、樟树、杜英、桂花、红花檵木,小叶女贞等。
吉安市诚健实业公司2001年在滨江街道麻家社区成立,苗木基地分在富滩镇棠溪村、滨江街道麻家社区,面积33.35公顷,主要品种有樟树、杜英、桂花等。
第二节造林抚育
植树造林,按造林资金来源情况分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指用国家项目资金造林,也称项目造林)和一般工程造林(指用自筹资金造林)。育林方式有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间伐和次生林改造等,以封山育林和幼林抚育为主。
植树造林
全区各年度造林情况:
2001年,造林320.16公顷,全部自筹资金造林。
2002年,造林340.17公顷(其中:实施国债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233.40公顷)。
2003年,造林2001公顷(其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造林2000公顷;为历年造林规模之最)。
2004年,造林590.3公顷。
2005年,造林621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33.5公顷)。
2006年,造林867.1公顷(其中:退耕还林13.34公顷;荒山荒地造林333.5公顷)。
2007年,造林600.3公顷(其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66.8公顷。
2008年,造林1654.2公顷(其中: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133.4公顷)。
2009年,造林1518.16公顷。
2010年,造林1667公顷(其中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266.8公顷)。
绿色通道建设2001年编制了《青原区“十五”期间绿色通道建设任务的意见》,当年完成建设总面积73.9公顷,其中绿化面积38.9公顷,封山育林35公顷。2002年制定了《105国道绿色走廊建设工程建设方案》。2003-2004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完成105国道青原区段两侧20米范围内绿化,绿化长度6公里,面积6.73公顷。青东公路两旁绿化,共栽植樟树、杜英2.5万株,总长60公里,总投资10万元。
封山育林、幼林抚育
封山育林工作分别在2002、2005、2008、2010年实施,合计1400.7公顷。幼林抚育工作在2001-2010年间实施,合计12407.4公顷。
表23-2-42001-2010年青原区封山育林、幼林抚育面积一览单位:公顷
说明:2002年新增封山育林工程属国债长江防护林工程。
低产林改造
低产林改造,以油茶、毛竹垦复和杉木低产林改造为主。东固乡、富田镇林农历年有进行油茶垦复(铲山)和毛竹垦复的习惯。2006年,东固乡白云山毛竹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其他林业合作社相继成立, 进行毛竹垦复的林地面积逐年增多。表23-2-52001-2010年青原区油茶、毛竹低产林改造面积一览单位:公顷
第三节退耕还林
20世纪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林业政策。2003年,启动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至2010年,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315.49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013.84公顷,荒山荒地造林2234.45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067.2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分布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及3个国有林场,95个行政村(社区),惠及退耕农户1.8万余户,6.5万余农民,培育造林6.67公顷以上的大户60户。
表23-2-6青原区部分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单位:公顷
表23-2-72003-2010年青原区各乡镇、场、站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单位:公顷续表23-2-7
说明:河东街道数据包含滨江街道数据。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应税耕地,自退耕还林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同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即:退耕还林每亩地每年补助粮食150公斤、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2007年以前,造林种苗和造林每亩补助50元;2008年起,造林种苗和造林每亩补助1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同时,退耕还林的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地还林者给予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2003-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给青原区的退耕还林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165.877万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2495.76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64.617万元,种苗补助资金313.5万元,封山育林补助资金92万元。
表23-2-82003-2010年青原区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单位:万元
第四节长江防护林建设
青原区的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于2002年国家立项,计划建设566.95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33.45公顷;封山育林333.5公顷。计划投资8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0万元;地方配套17.5万元。
天玉镇、值夏镇、新圩镇、富田镇、东固乡、白云山林场、东固林场等7个单位负责实施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从2002年冬季开始实施,2003年春季完成建设任务。表23-2-92002年青原区各乡镇、场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情况单位:公顷
第五节“一大四小”工程
2008年5月8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提出实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一大四小”工程指:“一大”是确保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四小”:一是县城和市政府所在地的绿化;二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三是农村自然村的绿化;四是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矿山裸露地的绿化。青原区从2008年开始,全面开展“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提出运用大通道、宽林带、多树种、多色彩理念,通过实施“点、线、面”的整体绿化,形成“以城市绿化为中心,通道绿化为骨架,村庄绿化为重点,青山绿水为屏障”的城乡一体化绿化新格局,实现“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全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造林2707公顷和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
2008年,完成“一大四小”造林面积1643.48公顷,占年度计划的173.5%,造林质量合格,其中:完成山上造林面积1156.31公顷,占计划的157.6%,完成山下造林面积487.17公顷,占计划的228.2%。山上造林中:宜林地造林89.78公顷;灾后恢复重造115.32公顷;采伐迹地造林270.36公顷;灾后补植补造680.85公顷。山下造林中:城市绿化49.54公顷;建制镇绿化12.26公顷;工业园区绿化4.33公顷;乡场绿化5.09公顷;村庄绿化77.87公顷;路沟渠(林网)绿化111.76公顷;荒滩荒地绿化力.01公顷;铁路绿化13.35公顷;国省道绿化27.41公顷;县乡公路绿化73.05公顷;河渠堤坝绿化35.46公顷。
2009年,完成“一大四小”造林面积1518.17公顷,造林质量合格。其中:山上造林面积1187.59公顷,占计划的363.4%,山下造林面积330.57公顷,占计划的154.8%。山下造林中:城市绿化20.66公顷;建制镇绿化3.24公顷;工业园区绿化4.015公顷;乡场绿化1.63公顷;村庄绿化87.33公顷;路沟渠(林网)绿化59.1公顷;荒滩荒地绿化12.2公顷;铁路绿化13.35公顷;国省道绿化57.1公顷;县乡公路绿化24.02公顷;河渠堤坝绿化55.95公顷。
2010年,完成“一大四小”造林面积1667.5公顷,占年度计划733.7公顷的227.2%。三年累计完成“一大四小”造林绿化面积4829.15公顷。
第三章森林保护
青原区受东亚季风环流形势的影响,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明显。春季,多暴雨成洪涝。夏季,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盛行偏南风,森林易发虫灾,特别是松毛虫。秋、冬季节,受新西伯利亚和蒙古高气压中心的影响,盛行偏北风,降水少,易干旱,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出现冰冻现象。2008年,一场百年罕见的冰冻,使境内大批松、竹等林木拦腰折断,直接损失3216万元。全区森林保护任务繁重。
第一节护林防火
2001年,成立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区林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区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2004年,成立区专业森林消防队(30人)。2008年,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防火办公室(3~4人),成立半专业扑火队(20人);各村委会成立扑火小分队(20人)。全区建半专业扑火队8个,计160人;扑火小分队110个,计2200人。购置防火电台1台、传真机1部、GPS定位仪18台、手持对讲机15部、风力灭火机44台、油锯28把、割灌机20把、水枪15把、防火车12辆和各种灭火工具。开设防火线350公里,营造防火林带280公里,修建防火隔离带110公里,建立大型宣传牌20块,宣传栏110块,书写宣传标语约4000条,印发张贴各种护林防火宣传单约10000张。
全区建立12支专业护林防火队,专职护林防火员202人,兼职200人。其中:乡镇(街道)乡村护林防火员112人;国有、集体林场90人。护林防火员实行分山到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奖惩兑现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街道)、乡村护林防火人员编制为:东固畲族乡30人、富田镇31人、新号镇9人、文陂镇6人、值夏镇5人、富滩镇21人、河东街道4人、天玉镇6人。国有、集体林场护林防火人员编制为:白云山林场55人、东固采育林场12人、东固垦殖场林场15人、滩头营林林场2人、富田镇木湖村乡办林场3人、新圩镇乡办林场3人。
2001-2010年,境内共发生森林火灾54起,过火面积328.6公顷,经济损失51.25万元。2007年2月1日,吉水周岭林场人员组织村民,在富滩镇富滩村仁孝自然村“大小笼箕”山场违规炼山跑火,过火面积5公顷,烧伤9人,住院期间有3人死亡,肇事者被刑拘。2008年3月3日,一名林农在新圩林场 “楼梯坑”山场砍杂木棍烘干,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杉木、马尾松林80公顷,经济损失9.5万元,肇事者被刑拘。
第二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青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于2008年成立,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的趋势预测和防治,以及森林植物、产品运销、种苗产地检疫等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区内林业病虫害主要有:松树虫害的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萧氏松茎象、松梢螟;杨树的溃疡病病害、蛀干害虫、食叶害虫;毛竹一字象甲和其他虫害。
2001年以来,每年都发生不同程度的森林病虫害,区林业局主要采取施放白僵菌、喷洒无公害农药、使用杀虫灯、营林措施和人工捕捉等措施防治。2004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2006年,青原区被列入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其主测对象为萧氏松茎象;监测对象为马尾松毛虫、杨二尾舟蛾。
2003年,东固乡毛竹一字象甲发生面积达353.7公顷,危害面积146公顷。区林业局及时请省、市森防站专家到现场会诊,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在没有特效药物情况下,组织劳力砍除被害竹7700余根进行烧毁,较好控制了虫害的蔓延。
2008年,受冰冻雪灾影响,森林病虫次生灾害大范围发生。爆发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虫害,受灾面积3530公顷。主要分布在新号镇的大前,富田镇的木湖、江背,天玉镇的岭上、平湖村,河东街道的赣江、浒岗村,文陂乡的甲先、小水村等地,采取施放白僵菌、仿生化学药物和营林措施防治,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同年,在白云山林场草坑、城隍庙、坛炉山和东固林场湿地松林,发生萧氏松茎象虫害,受灾面积482.7公顷,采取使用白僵菌无纺布、人工捕捉及营林措施防治,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同年,在天玉105国道、值夏马埠退耕还林区域,发生杨树食叶虫虫害,受灾面积120公顷,采用苦豆碱水剂、5%毗虫咻乳油防治,挽回经济损失14余万元。2009年,用白僵菌和森防丹I号、3%高渗苯氧威乳油等无公害农药进行防治,使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危害面积降至646.7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同年,受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次生性害虫增加,主测对象萧氏松茎象危害面积668.7公顷,主要分布在白云山林场的杨柳、横坑、潢汾、坛炉、新田地等湿地松林中,采用捆扎白僵菌无纺布、人工捕捉等方法防治,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同年,发生杨树溃疡病,食叶害虫杨小舟蛾、杨扇舟蛾,蛀干害虫粒肩天牛(桑天牛)、光肩生天牛、云斑天牛等虫害,受灾面积100公顷,主要采取安装杀虫灯、打孔注药和使用森得保仿生药剂防治,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2008-2009年,在东固乡六渡和东固林场,发生竹子害虫一字竹象甲虫害,受灾面积136公顷,采用营林措施、人工捕捉、喷洒和注射仿生化学农药防治,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2010年,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发生面积736.7公顷,主要分布在富田镇北塘、杨柳,新圩镇马塘,文陂乡甲先、西竺等村;萧氏松茎象发生面积433.3公顷,主要分布于白云山林场、东固乡等,利用白僵菌防治,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同年,河东街道发生松褐天牛危害,发生面积80公顷,采取设置诱木和喷洒“噻虫咻”防治,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第三节野生动、植物保护
青原区是珍稀动物和珍贵植物资源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地区。青原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鸳鸯、穿山甲、豹、大灵猫、小灵猫、水鹿、虎纹娃、风头鹰、鸬鹚、白鹭、斑嘴鸭、灰胸竹鸡、山斑鸠、大斑啄木鸟、喜鹊、画眉、大山雀、黄鼬、乌梢蛇、银环蛇等。青原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银杏、水杉、闽楠、鹅掌楸、喜树、山杜英、桂花、山茶、杜鹃、黄连木等。(动植物资源详见第三编第四章生物资源。)
区林业局林政科行使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职能。2001年,区林业局建立5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以下简称野保站),与林业工作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35人。主要活动:一是政策宣传。在野保站、林区、路旁开辟了宣传栏,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办事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图片。每年的4月1日至7日开展“爱鸟周”活动,每年的11月份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二是引导群众培育野生动植物资源。在野保站引导下,建立野生动植物培育基地(公司)7家,野生动植物驯养基地(公司)4家。三是行政执法。野保站除组织乡村护林网络外,还常年坚持巡查管护,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酒楼进行经常性巡查,对涉案人员进行认真教育和严肃处罚,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进行收治和放归野外。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2007年6月,经区政府批准在白云山水库、螺滩水库两库区建立县(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333.3公顷。白云山-螺滩县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鸳鸯、穿山甲、白鹭、水杉、银杏、南方红豆杉等珍稀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采取的保护措施: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等功能区,根据资源分布的重要程度分区实施保护;按照有关保护名录把保护区内所有野生动、植物,分成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省级重点、省级非重点、保护区重点等保护级别,按照物种的重要程度,有针对性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建立保护责任区域,分片对保护区资源实施保护;建立森林扑火队伍,配备了专人负责护林防火,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开展保护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青原区开展三次专项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活动。组织区森林公安、区林政执法人员和基层野保站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商贩和餐饮业业主等无证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猫头鹰2只,虎纹蛙30只,狗獾2只、黄鹿4只,蛇50余条;捣毁捕鸟点5处,缴获捕鸟网7张,解救放飞活鸟12只;处理有关违法人员5人。
第四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196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省人大颁发《江西省森林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省委下发《关于确定山权、林权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草案),对确定山林权属作了具体规定:落实山林的国家所有权和各级集体所有权。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要求各地做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并且签订林业承包合同。山林权证分别发给垦殖场、公社、大队、生产队保管,自留山使用证发到社员个人保管,责任山管理证发至承包户保管。
2004年,全省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10月,青原区政府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内容: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对象是区以上人民政府区划认定的商品林,区划认定的公益林不列入改革范围,但应换发林权证。
第一节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分政策宣传、调查摸底、技术培训、制订方案、组织实施、确权发证、迎接检查、总结完善等步骤进行。2004年10月,区林改领导小组成立,组建区林改办,区财政安排林改工作经费150万元,各乡镇也落实配套工作经费。区林改办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改革步骤、规范措施,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评。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出台文件资料3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
调查摸底
组建四个林权调查组,历时两个月摸清全区林权现状。2005年3月25日,由区委副书记易柱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郭清华、副区长李家祥、黄训荣带队,抽调林业、财政、发计委等部门领导参加,区林改办、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林业工作站全体人员组成4个林改调查摸底工作组,深入全区各村、组、农户进行林改政策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2个多月的努力,摸清了全区的林权现状、山林权证情况、林业大户经营情况以及森林资源流转等情况,写出了调查摸底工作总结。同时各乡镇组织干部分别到吉安县、吉水县、吉州区复印山林权证。共收取和复印山权证34600余宗。据调查(2005年调查数据):全区国有林面积19599.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32.5%,集体和民营林面积40691.4公顷,占67.5%。
集体林权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如:有山无证、重复发证、山林权证四至界限不明、集体林转让合同期限不到30年且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国乡联营林合同不完善和部分集体林经营主体未明确、管理粗放、效益不高等。
制订林改实施方案
区林改办和各乡镇(街道)在2005年4~5月,分别制订区、乡镇(街道)两级林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原则、改革范围、改革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相关配套政策等。各村组按照“四签两不准”和“两个三分之二”的标准,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坚持权益平等,坚持尊重历史和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等四个原则的情况下,制订了切合本地实际的村组林改方案,并报经区政府审批。做到了依靠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原有的自留山和责任山稳定不变,其他山林能分山到户的尽量分山到户等。
明晰集体林产权的七种形式自留山稳定不变、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落实“谁造谁有”、家庭经营承包、“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有偿转让经营、稳妥处理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
制定相应措施制订了《2005年度乡镇林业产权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安排表》、《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预案》、《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小组人员分工安排表》、《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查摸底方案》、《区林权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制订了领导责任追究制、林改工作进度汇报制、质量督查制及年终奖罚处理制等。
确权发证
2005年5~8月,在东固乡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并取得成功。8月,开展全区林业资源外业勘查工作,各村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林改实施方案,搞好外业勘界勾图。按照“组内纠纷不到村,村内纠纷不到乡,乡内纠纷不到区”的原则,化解纠纷矛盾,稳定林区秩序,区内纠纷调解率95.8%。2006年,抽调10名工作人员到白云山林场集中办公,对外业勘界资料进行整理、转机、转图、制图、打证等工作。
2007年,全面完成林改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区山林确权面积54781.2公顷(含国有林地),分山到户面积35284.3公顷,分山到户率71.24%,其中东固畲族乡分山到户率85.79%,富田镇分山到户率62.59%,新圩镇分山到户率80.32%,文陂乡分山到户率50.49%,值夏镇分山到户率31.03%,富滩镇分山到户率66.3%,河东街道分山到户率38.41%,每年林农增收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
落实政策
减轻税费2004年9月,按照赣发〔2004〕19号文要求,改革农林税,做到“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两取消”指取消木竹农特税;取消区、乡、村出台的所有收费项目。“两调整”指调整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和分成比例,即:将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10厘米以下间伐材调整为每立方米180元,其他商品林每立方米360元,标准竹每根1元:省、市、区、乡镇四级分成比例为8%:15%:70%:7%。“一规范”指规范增值税、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规定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同时暂免收所得税。
放活经营2005年,对木竹采伐指标分配实行了公示制,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林木经营者直接申请,减少了中间环节。林农采伐、经营木竹的办证手续更简化,并出台木竹销售指导价。
规范流转对2004年11月1日前已流转的森林资源,由林业部门督促完善手续和合同。2004年11月1日后,严格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进行森林资源流转。按规定,在林改期间暂停森林资源流转。2005年,实行木材生产计划前置审批和管理,确保木竹采伐指标分配到户的运作模式,放活木材经营,林农得到更多实惠。2006年,成立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规范林业产权交易行为,国有林和集体林木材全部进入交易中心拍卖。
第二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
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一个中心,六大体系”建设。主要做到“五统五放”:统一公益林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统一“三防”管理,放活造林经营;统一资源流转管理,放活木竹交易;统一采伐管理,放活社会化服务;统一林业规划,放活林业投资、融资渠道。抓好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立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投资融资、林业科技服务、新型林业产业、林业保障等体系。
全区共区划生态公益林11839.1166公顷,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6783.39公顷,地方生态公益林5055.73公顷。聘请护林员80名,成立三防协会20个。
2006年,组建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通过考试录用工作人员4人。负责全区林业产权交易、森林资源流转、林权管理、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规定国有、集体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统一进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同时鼓励私有森林资源资产进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2007年3月~2010年12月,共进行林业产权交易100次,涉及林业面积4508.92公顷,交易林木50000立方米,交易金额达5439万元,比起拍价增加了1400余万元。办理森林保险14007公顷,保险金额6300万元。为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074万元。林改后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近5000万元,如:东固白云山毛竹合作社,参会农户近100户.参加协会后每户林农增收近2000元。
第五章林政管理
林政管理主要是对森林采伐、林木市场、木材运输和松脂采集等林业经营行为的管理,以及制订林业费用征收标准。调解山林权属纠纷,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一节管理机构
2001年3月份,青原区农业林业局成立,主管全区农业、林业工作。2002年10月,撤销青原区农业林业局,分别组建区林业局、区农业局。2003年3月,农、林管理机构分设,正式成立青原区林业局,为主管全区林业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科三个科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办公室挂靠区林业局。2005年,区林业局下设区森林公安局(辖东固、富田两个森林派出所)、区林业工作总站两个副科级单位,辖东固、富田、新圩、富滩(2001年增设)、天玉5个林业工作站,六渡、富田两个木材检查站,白云山林场、东固采育林场、滩头林场三个国有林场。2006年,设立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2008年,设立青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2人,到岗3人。2009年,设立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10年,增设行政服务科,设立区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
局机关有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局直属事业编制24人。其他5个林业工作站事业编制35人,2个木材检查站事业编制16人。森林公安局(含森林派出所)编制15人。2001年8月23日,批准2个木材检查站为全额拨款单位。2005年4月7日,批准5个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单位。2010年底,林业系统有职工608人,其中有高、中级技术人员14名,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7名。
第二节采伐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的森林采伐由林权主自发地进行,有轮、择、间等方式,其中以择伐和间伐为主,均伐则是选择大木和好木。每年的秋、冬两季,林主雇佣农民用斧头平土砍伐,用长钩向山上钩,使林木倒向山上(蔸朝山下,梢朝山上),待枝叶干枯后,劈掉枝丫,放至山脚。树蔸砍成灯盏形,以利积水、降低伐根,促进萌芽林速生快长。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下达采伐指标,私人采伐,林业部门收购。
1958年后,集体采伐,上调给国家。采伐材种有杉条木、杉原木、松原木、枕木、杂木,材质一、二、三、外4个等级,规格长5米以上,中央径8厘米以上,小头直径6厘米以上;杉原木2米~4米长,小头直径12厘米以上;枕木2.55米长,小头直径26厘米以上。不符合规格,属非规格材。采伐指标由政府下达,年年超计划生产。
1986年起实行限额采伐管理,木材生产实行年度管理,编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指标,落实到生产单位和林权所有者。采伐森林和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在核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范围内,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的森林和林木采伐及消耗实行全额管理,审批采伐作业设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对伐区进行监管、检查和验收。
青原区“十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商品材16110立方米(出材量),农民自用材4650立方米,烧材25438立方米,毛竹175800根。
青原“十一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商品材38922立方米(出材量),非商品材74122立方米,毛竹1932894根。
第三节林木市场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区内木竹产业由私人经营。山主和木竹经营老板聘请廉价劳动力采运木竹,或山主出卖青山木竹。森林恢复的主要方式是同过封山育林,进行自然更新,极少数山主会进行人工栽种。
1950-1952年,木材仍由私人经营,销于长江中下游各省、市。1953年后,由吉安地区木材公司收购销往外地,毛竹由供销合作社经销。1973~1980年,辖区内运输木材凭林场的销售凭单,省内运输凭省内木材运输证,出省运输凭出省木材放行证(在省厅办理),还有国家统配木材调拨单。1981~1992年凭辖区木材运输证、辖区柴炭介绍信(代放行证)、江西省内木材运输证、江西省林业厅出省木材运输证、国家统配木材调拨单、家具搬迁运输(出省)放行证。1990年后,林木销售处于低谷,市场疲软,木材销售价格低,且受指标的限制,销售环节手续繁杂,收费单位多,造成木材成本高居不下。1993~1997年凭辖区木材运输证、江西省内木材运输证、江西省林业厅出省木材运输证、国家统配木材调拨单、家具搬迁出辖区(出省)放行证。1998-2010年凭江西省木材运输证和岀省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区内木材运输管理主要由基层木材检查站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对过往的木竹材料、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实施检查。并暂扣无证或违章运输的木材,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木材经销
1980年,木材完成上调、地销任务后,经地区农林垦殖局批准,拿出部分木材实行加价销售,价格幅度高至国家价的30%,并允许将生产的剩余物,实行议价销售。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开放木材市场,木材实行议价议销。1985年前,木材经营实行统购统销,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统一完成上调和地销任务。1986年后,取消木材上调任务,凡经销木材都必须进山采购,按国家规定,向林业部门和税务部门交纳育林基金、更改资金、管理费、植物检疫费、检尺费、林政管理费、农林特产税。2004年,江西省全面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木材经营只需向林业部门交纳育林基金和植物检疫费2项规费。
2001-2010年青原区木材产、销情况
毛竹经销
1985年前,毛竹实行统销,1986年后,开放毛竹经营市场。毛竹销售受市场影响大,销售量没有一定的规律。
表23-5-112001-2010年青原区毛竹产、销情况单位:根续表23-5-11
第四节木材运输管理
青原区设有新圩木材检查站、东固木材检查站两个木材检查站。新圩、东固基层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进行管理。依法对过往的木材竹材、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实施检查。并暂扣无证或违章运输的木材。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木材运输凭江西省木材运输证和出省木材运输证运输。基层林业工作站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木材的源头运输进行监督,对木材加工企业、货场木材的收购、销售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木材运输办证进行申报。
新圩木材检查站
始建于1973年,原名吉安县富田木材检查站,原址在富田镇,是吉安县白云山林场的下属单位。1984年改为吉安县富田木材检查站,1988年林场与林业管理站政企分开,成立吉安县富田林业管理站,此时起富田木材检查站是富田林业管理站的下属单位,到199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2)第63号文批准设立吉安县富田木材检查站。1997年7月富田木材检查站正式与富田林业管理站分开,成为归吉安县林业局管辖的一个差额拨款股级单位。2001年成立青原区,富田木材检查站划归青原区林业局管辖,为股级单位。2001年8月,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编制8人,站长一人。2002年6月富田木材检查站由富田迁至新号镇地段,2003年建成一栋办公宿舍综合楼,面积为298平方米。2005年又兴建一栋值班综合楼,面积为101平方米。停车场地300平方米。2007年更名为青原区新圩木材检查站。年平均木材流量约4万立方米,毛竹15万根,年平均处罚违章运输木材案件50起,处罚违章运输木材100立方米、毛竹500根。
东固木材检查站
原名叫吉安县六渡木材检查站,站址设在东固乡的六渡村,始建于1973年,是东固采育林场的下属单位。1984年改为吉安县六渡木材检查站。1988年东固采育林场与东固林业管理站政企分开。此时起六渡木材检查站为东固林业管理站的下属单位。199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2)第63号文批准设立吉安县六渡木材检查站。1997年7月六渡木材检查站与东固林业管理站分开,成为归吉安县林业局管辖的一个股级单位。2001年,六渡木材检查站成为青原区林业局下属股级单位。2001年8月青原区六渡木材检查站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编制8人,2007年更名为青原区东固木材检查站。
第五节松树采脂管理
境内松树资源丰富,采脂面积4000余公顷。区林业局主要从松脂采集、运输、收购和经营权转让等方面实施管理。
2001年,区林业局开展湿地松资源调查,召开由松脂生产、运输、加工单位参加座谈会,制订管理办法。
2003年,区政府出台《青原区松脂采集、运输、收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松脂采集必须取得“松脂采集许可证”,采割人员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松脂采割资格证”;明确采脂技术要求;采脂结束须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检查验收,并出具《松脂割区验收证明》;在区内运输松脂应凭证运输,实行一车一证。
2004年,对全区范围的国有、集体或个人所有松林,从事松脂采集的单位和个人,松脂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一是对国道、铁路两旁各50米以内,省道两旁各30米,县道两旁各20米以内的松林,全部停止采脂;二是全部停止全林采脂和违反《江西省松脂采集规程》等违规采脂行为;三是关闭未经批准的文陂甲先、值夏太坪上、天玉桥上3家小型松香加工企业。四是对222名松脂采工造册登记,并进行培训,要求持证上岗。
2005年,松脂收购、运输全面放开。重点加强松脂采集管理,采取由松林林权所有者或取得松林采脂权者负责日常监督和验收,林业局负责监督抽查的办法进行管理。每年不定期进行检查采脂工人的培训合格证、采脂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松脂采割的政府批文和采割规程等方面。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2007年,江西省出台《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松脂采割严格按新出台的《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管理。2007年,江西省出台了《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对采脂胸径、割面负荷、割面长度、侧沟步距与深度、监督检查及松脂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白云山林场松脂采集经营权转让
2003年,白云山林场将部分湿地松山场采脂权,转让给江西瓯林化工有限公司,转让面积918.59公顷。2007年,将另一块湿地松山场(约8万株)采脂权,承包给江西瓯林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因冰冻灾害,湿地松受灾非常严重,损失大半。2009年,白云山林场开始公开拍卖山场松脂采割权,规范了国有林场松脂采集经营权转让行为。2009年,拍卖880公顷,起拍价194.4万元,成交价319.4万元;2010年,拍卖266.67公顷,起拍价86.4.4万元,成交价235.8万元;2011年,拍卖360公顷,起拍价111.9万元,成交价390.1万元。
第六节林业费用征收
木竹费用征收
2001年,省林业厅〔2001〕69号《关于下达2001年度林业规费交省定额的通知》规定:木材主伐:国营按500元基价的20%(育林基金12%更改资金8%)收取。集体按500元基价的25%(育林基金15%更改资金10%)收取。间伐材和毛竹:按20%收取,即:木材500元基价,毛竹5元/根基价。林工行业管理费:木材每立方米2.6元,竹材0.09元/根(地区林业局吉地林工字〔1999〕01号),林区保护建设费:木材5元/立方米,毛竹0.05元/根,柴5元/立方米,炭20元/吨。柴炭育林基金:柴:县内20元/立方米,县外35元/立方米,炭:县内80元/吨,县外140元/吨。
2004年8月27日,颁布赣发〔2004〕19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二取消、二调整、一规范”:取消木竹农特产税;取消市、县、乡、村出台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调整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调整集体林育林基金分成比例,规范增值税、所得税征收范围。育林基金按计价的20%收取,平均计费价格为: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10厘米以下间伐材计费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80元;其他商品材,12~14厘米每立方米300元,16-20厘米每立方米360元,22厘米以上每立方米400元,20厘米以上阔叶林(杂木)每立方米450元,标准竹每根征收育林基金1元,小于标准竹每少1厘米降0.1元。林地费用征收
1996年,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6〕30号《江西省征占用林地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经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必须按审批权限向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4元。
2002年,财政部、林业局财综〔2002〕73号《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10元。
野生动物费用征收
20世纪80年代,野生动物管理纳入林业部门管理,江西省林业厅、物价局、财政厅以赣林(保)赣财农字166号文件,制定江西省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1993年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以赣财综〔1993〕第36号,赣价费字〔1993〕第59号,下发关于贯彻《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收费办法规定:
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按成交额的8%向供货方收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费,二级的按6%收取。每核发一份特许猎捕证,收工本费5元;每核发一份驯养繁殖许可证,收工本费10元;每核发一份狩猎证,收工本费5元。
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要收取保护管理费,因标准、级别种类不同而标准不同。
野生植物费用征收
凡经批准采集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江西省林业厅交纳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费,采集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向吉安市林业局交纳。
1995年,江西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每核发一份特许采集证,收取工本费4元;每核发一份出省准运证,收取工本费2元;每核发一份经营许可证,收取工本费20元。江西省重点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
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木本植物,幼苗(3年以下,含3年生):20元/株;幼树(10年以下含10年):50元/株;10年生以上:按销价的20%收取;小枝、叶、花、果、芽等标本6元/株;草本植物:20元/株。
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木本植物,幼苗(3年以下,含3年):10元/株;幼树(10年以下,含10年)30元/株;10年生以上:按销价的10%收取;小枝、叶、花、果、芽等标本:4元/株;草本植物:10元/株。
三级重点保护植物;木本植物,幼苗(3年以下,含3年)5元/株;幼树(10年以下,含10年)15元/株;10年生以上:按活立木蓄积:60元/m³;小枝、叶、花、果、芽等标本:2元/件;草本植物:5元/株。
第七节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
山林权属之争,由来有之。林业“三定”后,林业收益逐步显现,争议时有发生,特别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期间,争议发生较多。2003年,成立区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简称区山纠办),依法对区内及跨区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处。2005年,区山纠办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林权争议调处机构,同时举办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800多人。
2005年,林改期间,区内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达944起,涉林面积386.86公顷,其中,跨县山林纠纷61起。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采取各种方式,化解山林纠纷。开展“林权争议调处月”活动,组织5个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小组,实行分组包片负责制。乡、村两级都成立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将纠纷调解任务落实到乡镇领导和驻村干部身上,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奖罚。坚持“组内纠纷不出村、村内纠纷不出乡、乡镇纠纷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将调处工作列入乡镇街道林改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同时采取林业部门与政府法制办、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办公的形式,形成多家会诊山林权属争议的工作机制,集中办案、相互协作, 促进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确保争议案件的调解程序到位,适用法律准确,调处结果群众满意。
至2010年,全区调处山林纠纷910起,涉林面积5000公顷,调处率达95.2%。没有发生因山林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械斗和群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因林权争议影响重点工程建设。
第六章森林公安执法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履行刑事、行政执法职能。
第一节森林公安机构
2001年,设立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专门负责全区的森林保护及动植物保护工作。青原区森林公安局为青原区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领导,对外挂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治安科、法制科、刑侦队。下辖2个木材检查站,2个森林派出所。
2005年,青原区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重新调整设置。
2007年,森林公安由事业编制转为政法专项编制,定编13人,全体民警纳入公务员管理。
第二节森林案件查处
青原区森林公安局加强警员自身教育,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开展警车专项整治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队伍纪律作风发生转变,强化学习培训考核,提高民警依法办案和服务林业经济发展的能力。
自青原区森林公安机关成立至2010年底,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758起,共侦破森林刑事案件68起,其中特大刑事案件11起,重大刑事案件1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76人,其中刑事拘留29人,逮捕36人,治安拘留3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期间,区森林公安局结合开展“护笋行动”、“春雷行动”、“霹雳行动”、“绿色旋风行动”、“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人员,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罗某滥伐林木案
2004年11月,新墟镇栗溪村栗溪村小组将本村小组的集体山场“磨珠岭”山的杉树,承包给本村委的厚塘村罗某采伐生产。罗某在只申请采伐证指标130立方米的情况下,实际雇人采伐杉木239.1立方米,即超限额采伐杉木为109.1立方米,构成特大滥伐林木案。2006年7月2日,立案侦查,12月22日,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2000元。
黄某、阙某滥伐林木案
2008年6月,东固乡灵丰村委会象形自然村村民黄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本村村民阙某自留山(“槽背山”),进行更新造林。黄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请胡某等6名民工,在该山场进行砍伐。2008年10月初,经技术人员鉴定砍伐面积1.33公顷,砍伐松树、杉树、杂树共计47.94立方米,折活立木蓄积量为80.21立方米。10月27日,区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0月28日,对黄某刑事拘留。11月3日,对阙某实施人保。12月5日,将此案移送区检察院起诉。2009年5月31日,区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判处阙某管制2年,罚金5000元。
第七章国营林场
区林业局管辖白云山林场、东固采育林场、滩头营林林场等3个国有林场。建区十年来,为国家输送了大量的优质木材。
第一节白云山林场
位于青原区富田镇境内,距吉安市60公里,1955年建场,为副科级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场共有职工394人,其中在册职工299人、离退休职工95人。在岗职工人均年收入为14000元左右。1992年入选全国林业系统国营林场500强之一。1993年被原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林木良种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特色种苗基地”称号。林场以经营木竹生产和营林生产为主,同时还承担着国家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其他一些林业科技重要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主要经济收入为木材销售、湿地松采脂、林木种苗种籽。2007年总产值为757万元,上交税金11.38万元。
森林总面积8270.8公顷,活立木蓄积量90.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2334.5公顷,活立木蓄积35万立方米;联营林5936.3公顷,活立木蓄积55.5万立方米。按树种分:杉木林3468.4公顷、湿地松林4335.5公顷、阔叶树266.8公顷、毛竹林66.7公顷、林木良种基地133.4公顷。森林覆盖率96%。
商品林、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在场内均有分布。树种主要是:针叶树类,有杉树、湿地松、马尾松;阔叶树类,有楠木、杨树、梧桐树等;灌木林类,有油茶等。
第二节东固采育林场
位于青原区东固畲族乡境内,距区政府80公里,始建于1972年3月,1977年归并白云山林场,1983年5月1日重建。1983年5月~2000年12月隶属吉安县林业局,2001年1月划归青原区林业局,企业单位。现有职工86人。商品林、防护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在场内均有分布,树种主要为针叶类,有杉树、湿地松、马尾松等;阔叶树类,有杨树、梧桐等;灌木类,有油茶等。
林场内主要以经营木竹生产为主。2001-2010年,造林400.2公顷,投资10万元于华能工业园,房屋建筑面积2179立方米,固定资产68万元。联办毛竹拉丝厂,联营毛竹基地333.5公顷。
经营森林总面积1590公顷,按权属分:国有林86.67公顷,联营林1503.33公顷。按树种分:杉木林551公顷,湿地松493.33公顷,阔叶林55.8公顷,毛竹林249.8公顷。森林覆盖率84.9%。
活立木蓄积量107961立方米,其中针叶林98637立方米,阔叶林1882立方米,其他7442立方米,毛竹林66.1748万根。按权属分:国有林活立木蓄积量5884立方米,联营林活立木蓄积量102077立方米。
第三节滩头营林林场
创建于1959年10月,当时为吉安市官田综合垦殖场的分场,后相继改称森林苗圃、滩头农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吉安分校,1981年改称滩头林场,1991年改称滩头营林林场,为副科级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010年,滩头林场全面进行改革,至12月底除2名干部外,其余20名职工和林场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置换了国有职工身份。
全场经营面积37公顷,其中水田9.4公顷,旱地6.7公顷,果园4.7公顷,林地11公顷,水塘1.3公顷,房屋占地3.3公顷。林场育苗6.67公顷,年产苗木120万余株。多种经营产值20万元。
第八章驻区林业机构
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位于青原山,自1935年设立江西省农业院吉安中心苗圃以来,多次更名,为公益性林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林业实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及林业产业开发。周岭林场为吉水县属国有林场,2001年区划调整前,在富滩镇设立分场,造林1533公顷。
第一节吉安市林科所
1935年,江西省农业院吉安中心苗圃成立。1945年更名为江西省农业学院吉安青原山林场;1949年解放后更名为吉安林场;1958年10月,在吉安林场的基础上,成立吉安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2000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为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下辖青原山试验林场、林科天然冰片厂2个企业。市林科所为公益性林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林业实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及林业产业开发,在樟树和湿地松方面的研究具有全国领先水平。
2001-2010年,在经营管理上强化内部改革,减员增效,改善经营条件,夯实基础设施,在科研上加快以龙脑樟和天然冰片为重点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步伐,实施林业科研项目20多项。
青原山试验林场
经营山林面积3400公顷,其中负责管护省级生态公益林2240公顷,青原山省级森林公园1866.6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94.5%,活立木总蓄积19.3万立方米,盛产大径杉、松材。1993年经省林业厅批准成立青原山省级森林公园,1999年完成总体规划。
林科所天然冰片厂
主要生产经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贵中药材“林科牌”天然冰片,是全国目前唯一一家合法生产经营天然冰片的企业,生产销售的天然冰片获国家科技部、商务部、环保局等四部局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并且经国家质检总局评审,获得原产地保护标记注册证,年生产、销售天然冰片3吨,产品供不应求。
青原山湿地原种松林
抗日战争胜利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为帮助中国恢复生产,从美国援助了一批松树种子给南京国民政府农林部。农林部随即将这批种子分发给南方各省(区)试种。1946年,吉安青原山林场分得了250克。林场收到这批种子后,由刘家英(分管场务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负责人)具体组织繁育。1947年开始育苗,翌年春成功出圃苗木4177株。1948年,把松树苗定植在龙集寺附近的库脚塘、麻坑、明月山和笤箕窝4处。1948年6月,吉安青原山林场获得全国农林竞赛育苗造林优胜奖。
由于林场收到种子时,标签上只有拉丁学名,没有中译名。因此,一个时期该树种被称为“古巴松”,或称为“日本松”。直到1959年,刘家英将松树标本寄给南京林学院的郑万钧院长,经鉴定:该树种学名是Pinus Caribaea Moriet(与当年种子标签相同),中译名是湿地松。
1961年,青原山中的吉安林场于1948年栽种的湿地松开始开花结实,1962年收获种子250克。1964年,用种子繁育出子一代湿地松。1970年,经鉴定,湿地松在吉安的引种成功,可推广种植。
为了给吉安地区提供湿地松优质种源,市林科所将1948年栽种的湿地松林改建为母树林,从1964年开始,对该林进行了三次疏伐,至1972年.留存1534棵湿地松作为采种母树。并从母树林中的优良单株上,采集大量穗条支持各地的种子园建设。因此,在1973年以前,全国各地栽种的湿地松其种源基本上来源于江西青原山的湿地松母树林。
第二节周岭林场
始建于1981年11月,前身为吉安地区青原山林科所试验林场周岭工区,面积约3533.3公顷。为隶属于吉水县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场部原设在周岭分场(周岭洞),1994年8月,搬迁至县城。2004年,下设周岭分场、富滩分场、燕山工区、上神岭工区及15个护林队。全场职工总数165人。经营山林总面积为5066.7公顷(其中国营林地3533.33公顷,国乡联营林地1533.33公顷)。
青原区境内为国乡联营林地,面积1533.33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26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