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法律援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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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33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法律援助
分类号: D916.5
页数: 1
页码: 442-442
摘要: 青原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和接待室,在9个乡镇街道建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构建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
关键词: 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

内容

青原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和接待室,在9个乡镇街道建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构建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区妇联、残联、总工会成立“妇女、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形成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2006-2010年,在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的基础上,推进法律援助进农村,组织司法所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戸发放宣传单,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妇女发放法律援助卡1000多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实行义务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在全区126个村居委会聘任200多个联络员,向村民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对滨江新区拆迁引起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家庭纠纷,进行法律援助。2008年11月28口,青原区文陂乡35名农民工到青原区文陂乡法律援助站,反映吉安市青原区某企业拖欠2个月的工资,文陂乡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当即受理,通过走访调查及多次联系工厂老板,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板当即支付拖欠工资24350元。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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