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置帮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33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安置帮教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41-442
摘要: 青原区建立区、乡两级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安置帮教工作站。
关键词: 优抚安置 安置帮教

内容

青原区建立区、乡两级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对2005-2010年间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全部造册建档。每年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下发工作规则,对安置帮教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实行重点管理。组织当地调委会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走访、谈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与再就业的有关政策;与就业部门联合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培训班,给予技术上的帮助;对创业刑释解教人员给予资金扶持。在区内2个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2人,解决过渡性就业和生活困难。全区刑释解教人员无一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率在3%以内,安置帮教率达98%。
  2010年,青原区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将滨江、河东、天玉、新圩定为试点乡镇(街道),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人员,以非监禁的形式在社区执行刑罚,由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管理,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2010年全区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6名,由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管。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阅读

相关地名

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