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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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3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16.5
页数: 1
页码: 441-441
摘要: 青原区司法局重点抓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查处违规违纪者,建立了诚信公平的基层法律服务秩序;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关键词: 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

内容

服务机构
  天玉、河东、值夏三个镇(街道)成立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司法局重点抓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查处违规违纪者,建立了诚信公平的基层法律服务秩序;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2006-2010年,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代理诉讼事务26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50件,调解纠纷300余起。
  基层司法所建设
  青原区司法局下设9个司法所:滨江司法所、河东司法所、天玉司法所、富滩司法所、值夏司法所、文陂司法所、新圩司法所、富田司法所、东固司法所。建区时设河东、天玉二个司法所。2004年,增设值夏、新圩、富田三个司法所。2006年增设东固、文陂、富滩三个司法所。2010年增设滨江司法所。至2010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司法所。
  区司法局规范司法所的管理,统一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加大考核力度,每年对同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改善诃法所办公条件,争取国家立项,2006-2010年采用新建或购置的方式完成了河东、天玉、富田、富滩、新圩、值夏、东固7个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具余所的办公用房正在建设当中。2010年1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规定各司法所的人、财、物均归区司法局统一管理。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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