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立案信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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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32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立案信访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438-439
摘要: 2001年,区法院根据《五年改革纲要》要求,设立立案庭,负责立案、信访、审判流程管理工作。
关键词: 司法制度 立案信访

内容

2001年,区法院根据《五年改革纲要》要求,设立立案庭,负责立案、信访、审判流程管理工作。2001年和2007年上半年尝试大立案工作机制,在立案庭内部设立速裁组,对所有案件立案后当即确定开庭日期,一步到庭,开庭前进行一次调解,以缓解案多人少,节约审判资源。由于院里人手少,速裁法官与排期开庭法官之间证据移送交换、材料收集等造成矛盾,效果不好,后取消速裁组,由立案部门对案件登记立案,直接分流至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理。2004-2010年,按照六统一要求,设立立案大厅,完善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指导当事人诉讼,落实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工作,相继出台《申诉信访工作制度》、《关于实行院长预约听证制度的规定》、《集中处理涉诉上访案件的实施方案》等,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节假日值班接待制度”,在立案大厅提供饮水机、纸、笔、座椅等便民设施,幵通咨询服务热线,畅通当事人表达诉求渠道。
  2007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后,将新的收费标准公示上墙,印制宣传单。2007-2009年,所有对外委托拍卖、鉴定均归口立案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负责报送相关材料交由司法技术人员随机或协商鉴定、拍卖机构。
  2001-2009年,立案部门共处理简易纠纷29件,接待群众到访4896人次,处理群众信函412件,受理上级签批涉法涉诉信访件87件并全部及时回复,为45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91.56万元。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拍卖执行物品或证据388件次。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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