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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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32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15.1
页数: 2
页码: 437-438
摘要: 青原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关键词: 诉讼制度 行政审判

内容

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2001-2010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其中,涉及山林权属12件,公安行政11件,土地管理行政11件,计划生育5件,交通行政3件,婚姻登记2件,工商行政2件,水政2件,质量技术监督4件,房屋拆迁1件,烟草行政1件。判决维持16件,撤销3件,变更2件,撤诉25件,不予受理8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9件,主要属于计划生育、质量技术监督处罚、工商税务,卫生、水政处罚等,经审查,裁定交付执行177件,不予执行12件。
  2004年8月,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10周年,区法院召开区内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选择10件典型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剖析,此做法由省高院《每日信息专报》报给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区法院在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实际有效的措施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行政审判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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