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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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26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页码: 394-395
摘要: 2001年2月,经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原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青原区残联)成立,为正科级单位,与青原区民政局、青原区老建办合署。2003年4月,青原区残疾人联合会单列,归口区政府管理。青原区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3名,领导职数1正1副,内设业务综合科、行政服务科(2009年10月设立)。
关键词: 残疾人联合会 地方机构

内容

区残疾人联合会
  2001年2月,经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原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青原区残联)成立,为正科级单位,与区民政局、区老建办合署。2003年4月,区残疾人联合会单列,归口区政府管理。青原区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3名,领导职数1正1副,内设业务综合科、行政服务科(2009年10月设立)。
  青原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2007年5月,青原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有正式代表67名,特邀代表15名。大会选举产生了青原区残联第一届主席团,聘请区委副书记为主席团名誉主席,选举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主席团主席,选举副主席6名,推举产生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大会按残疾类别建立了青原区残联第一届专门协会:分别是肢体残疾人协会、聋人协会、盲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残疾人基层组织 青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区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单位,主要开展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登记、维权、办理残疾人证等业务。
  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组织青原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乡镇(街道)都设立了残联,通过青原区编制委下文,明确与乡镇(街道)民政所合署办公,定事业编制2名。各村(社区)成立残协,由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主席,并兼任村(社区)农家书屋的管理员,各乡镇 (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2010年,青原区共有各类残疾人13060人,占总人口的6.38%,其中视力残疾1287人、听力残疾213人、言语残疾516人、肢体残疾7807人、智力残疾1560人、精神残疾780人,多样残疾897人。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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