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原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117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议事决策方式 |
分类号: | D625.56 |
页数: | 1 |
页码: | 349 |
摘要: | 青原区长、副区长、调研员、青原区长助理和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组成,由青原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青原区委、青原区人大、青原区政协、青原区法院、青原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青原区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部署青原区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讨论决定青原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通报青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讨论通过按法律规定需要由青原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 议事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