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事任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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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1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页码: 341-342
摘要: 青原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代区长3名、副区长12名;决定任命政府委、局、办负责人34名,免去9名;任命青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2名、审判员19名、庭长15名、副庭长7名,免去正、副庭长8名;任命青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7名、检察员13名;任命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22人次。
关键词: 地方组织 人事任免

内容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代区氏3名、副区长12名;决定任命政府委、局、办负责人34名,免去9名;任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2名、审判员19名、庭长15名、副庭长7名,免去正、副庭长8名;任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7名、检察员13名;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22人次。
  补选、增选市人大代表5名。终止区人大代表资格2名。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代区长1名,副区长1名;决定任命政府委、局、办负责人36名,免去6名;任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审判员2名,庭长5名,副庭长1名,免去副院长3名、正副庭长6名;任命区检察院检察员7名;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6名。任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名。
  补选、增选市人大代表3名,终止区人大代表资格1名。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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