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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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1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2
页码: 319-320
摘要: 青原区成立以来,青原区未发生一起纠纷械斗和市以上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在江西省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中,2006年获江西省第九;2007年获江西省第五,在县级区中位列全省第一,被江西省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区”。
关键词: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内容

工作措施 区综治委每年与各综治责任单位下发(签订)综治责任书(状)。2002年1月,区综治委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联合下发《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实施细则》。2003年5月,制定出台《青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2005年10月,制定出台《青原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领导责任制》、《关于青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把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实绩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惩和经济利益挂钩,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综治主要贵任人,分管领导为综治直接责任人,建立并完善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综治嘉奖、综治重点管理、综治限期整改、综治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严打整治 区委政法委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杀人、车匪路霸等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打击手机短信和网络诈骗、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006年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起步,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黑网吧”、传销等突岀问题作为重点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区情开展了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业园区及周边、校园周边环境、铁路沿线环境、医患纠纷、林区治安等专项整治活动。青原区成立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纠纷械斗和市以上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中,2006年获全省第九;2007年获全省第五,在县级区中位列全省第一,被省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区”。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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