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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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86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保健
分类号: R172
页数: 3
页码: 571-573
摘要: 遂川县妇幼保健所,属县卫生局下辖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全县妇幼卫生保健、培训与妇幼科研中心。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服务与指导,并开展妇产科、儿科门诊与住院医疗业务。
关键词: 保健工作 妇幼保健

内容

第一节机构
  县妇幼保健所,属县卫生局下辖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全县妇幼卫生保健、培训与妇幼科研中心。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服务与指导,并开展妇产科、儿科门诊与住院医疗业务。1995年该所获卫生部爱婴医院称号。2003年末有职工71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4人,中级技术职称21人。业务用房5350平方米,设置保健、妇产等8个科室,开放病床50张。2003年门诊量44307人次,住院2300人次,业务总收入393万元。全县有健全的妇幼保健网络组织:在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保健科、妇产科和小儿科,协同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乡(镇)卫生院均有兼职保健医生;村级医疗室、卫生所负责当地的妇幼保健工作。次年3月,该所更名为遂川县妇幼保健院。
   第二节妇女保健
  妇女婚前保健
  妇女婚前保健工作,具体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和各基层卫生院都建立婚前保健门诊,开展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和保健服务,严格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对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或应暂缓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影响结婚生育的疾患及时治疗。1994年10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后,婚前保健工作进一步强化,婚前医学检查更为规范,确定县妇幼保健所为县内法定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并允许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是年,全县婚检人数4720人,婚检率100%,检出各类患病人数71人,患病率1.5%,此后婚检率一直保持相对稳定。2003年10月1日,国家颁布新《婚姻登记条例》,婚前医学检查由强行规定改为个人自愿,县内婚检率大幅下降。
   孕产妇系统管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县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试点乡镇10个,90%以上的乡镇签订母子保健保偿服务合同。各乡镇卫生院普遍成立了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分别建立危急孕产妇抢救中心,共同承担“三网”(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2003年,城市孕产妇建卡率达93.3%,农村孕产妇建卡率达85.3%,孕产妇系统管理达76.4%,孕产妇死亡率由1991年的213.05/10万下降到2003年55.53/10万。
   新法接生
  20世纪80年代以前,新法接生虽屡经推广,但因接生员水平、素质太低,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和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1991年起,全县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一方面逐年整顿接生员队伍,在原有接生员中选优汰劣,接生员从1991年444人减少到2003年的155人,基本去除了文盲接生员和不合格接生员。另一方面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力量,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由1992年的35人增加到2003年的442人。此外,县卫生保健部门多次举办乡、村妇幼保健人员新法接生培训提高班,提高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广泛推广运用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全县新法接生基本普及,到2003年,新法接生率达99.7%。
  妇科病查治
  县卫生妇幼保健部门每年对乡镇妇幼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每年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及讲座,大力普及妇女保健知识。
  1991年起,妇科病查治工作引起社会广泛重视。县总工会每年下发通知,对全县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病及乳腺病查治。至2003年末,全县共普查妇女118697人,其中患病54183人,患病率45.65%。患病者中阴道炎患病人数16055人,治疗14664人;宫颈炎患病人数28274人,治疗21636人;淋病患病人数52人,治愈41人,其他病种9802人,分别给予对症治疗。查治中发现,宫颈癌发病人数有上升趋势;尿痿和子宫II度下垂“两病”患病人数逐年下降;乳腺病较多,患病人数占检查总人数的44.9%。
  第三节儿童保健
  1991年以来,儿童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全县城乡普遍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乡镇定期对0一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评估,将体弱儿纳入系统管理,定期随访。1995年起,全国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妇女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县妇幼保健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雩田、草林中心卫生院先后评为“爱婴医院” 。县妇幼保健所每年开展一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县妇幼保健所负责儿保的人员经常下乡指导督促小儿腹泻和肺炎“两病”管理工作,城乡小儿“两病”发病率有所控制。2003年,全县新生儿死亡率为15‰,婴儿死亡率为21.8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6.1‰。
  第四节项目工作
  1994年,遂川列为世界银行贷款综合性妇幼卫生Ⅵ项目县。1999一2002年又两次列为省“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简称,降消’)”项目县。1999年,省财政厅下拨资金16万元,用于项目实施。县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制定《遂川县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实施方案》,由县妇联、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项目实施。期间,县妇幼保健部门不断更新接生队伍,提高接生员素质,对乡村两级妇幼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复训,累计培训乡级妇幼卫生员817人,村级妇幼保健员2270人;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所分别成立“危急孕产妇抢救中心”,选派人员赴省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加强产科建设,改善产房设施。
  按项目规定,对孕产妇贫困对象发放救助卡,持卡到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可适当减免医疗费用。2000年有82名贫困孕产妇得到减免医疗,减免医疗费17048%;2001年有202名贫困孕产妇得到减免医疗,减免医疗费36500元。2001年底,项目通过终期评估。
  2003年,遂川再次列为项目加强县,救助贫困对象74人,减免医疗经费4150元。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明显降低。2000年后,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为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4.591/10万以下。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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