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置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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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置就业
分类号: D669.2
页数: 2
页码: 482-483
摘要: 1991一199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派遣)证》到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由县统一分配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就业,其身份为干部。师范类毕业生一般分配在中小学任教,医学类毕业生一般分配在医药卫生单位就业。优秀毕业生和中共党员毕业生多数安排在党政机关就业。2000年起,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安排到中小学任教;品学兼优的各类本科毕业生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其他大专、中专毕业生安排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对一次性派遣到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五年内不得改变其工作单位
关键词: 安置就业 人事管理

内容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统招毕业生
  1991一199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派遣)证》到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由县统一分配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就业,其身份为干部。师范类毕业生一般分配在中小学任教,医学类毕业生一般分配在医药卫生单位就业。优秀毕业生和中共党员毕业生多数安排在党政机关就业。2000年起,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安排到中小学任教;品学兼优的各类本科毕业生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其他大专、中专毕业生安排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对一次性派遣到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五年内不得改变其工作单位。2002年起,本科毕业生继续由县分配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工作,大专、中专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生选择单位,单位选用学生)就业,其人事档案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2003年起,本科毕业生停止分配,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1991一2001年,大中专毕业生累计分配3331人,其中分配到县直单位1407人,乡镇机关167人,中小学1757人。2002—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410人。
   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1993年起,大中专院校开始招收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 (简称委培生)。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定向生或委培生,按定向合同或委培协议安排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1996一2001年,委培生累计分配533人,定向生累计分配201人。
  1999年起,县政府鼓励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挂编县人才交流中心,到外地工作或在县内“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自办企业就业。挂编期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工资进入档案,符合评定技术职称的照常评定职称。至2003年12月,挂编毕业生计168人。
   技校毕业生
  1991一1995年,县劳动人事局采取自愿报名,文化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为技术学校输送新生。学生在技术学校毕业后,由县劳动人事局分配到国有或集体企业就业。1996年起,技校毕业生通过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1991一2003年,有610人实现就业,其中分配就业386人,自主择业224人。
   五大毕业生
  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同意备案的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夜大学毕业生,先由单位登记,报县人事部门备案。在职人员的学历档案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归入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管理,享受干部职工同等学历待遇。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录用聘用人员考试,按岗位条件择优安排就业。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
  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原则是“指令性计划和指令性派遣”。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充实基层”的方针,按照省、地(市)委、政府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表现,参照其本人在部队的职务,提出初步分配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报上级审批。专业技术干部尽量安排专业对口的单位,立功受奖和长期在艰苦地区服役的干部给予适当照顾。随军家属中的干部、职工同时安排适当工作。多数军转干部分配到党政机关或政法系统工作。1991—2003年,全县共接受安置军转干部34人。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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