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078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社会事务管理 |
分类号: | D632.9 |
页数: | 3 |
页码: | 469-471 |
摘要: | 1991年,婚姻登记由各乡镇办公室移交给乡镇民政所办理。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县民政局印制新《婚姻法》宣传单,发至各村(居)委会。各乡镇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橱窗,广泛宣传新《婚姻法》。2003年7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社会事务 |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