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民政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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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76
颗粒名称: 第十七篇 民政 扶贫
分类号: D693.66
页数: 14
页码: 463-476
摘要: 1991年以来,民政工作以维护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强化抚恤优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等问题,维护灾区的生产住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社会筹集福利资金,销售福利彩票,搞好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全县社会事务管理,引导村民自治,推行殡葬改革。遂川的扶贫工作遵循“开发式扶贫”方针,逐步实现由救济型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大部分农民已经脱贫,部分农民开始从温饱走向小康。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扶贫工作

内容

1991年以来,民政工作以维护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强化抚恤优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等问题,维护灾区的生产住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社会筹集福利资金,销售福利彩票,搞好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全县社会事务管理,引导村民自治,推行殡葬改革。
  遂川的扶贫工作遵循“开发式扶贫”方针,逐步实现由救济型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大部分农民已经脱贫,部分农民开始从温饱走向小康。
   第一章民政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以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主要职责,负责县内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1991年,设秘书财务股、社会股、优抚股、民政股、地名办公室、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双退”办)等6个股室。2003年,民政局机关内设人事秘书财务股、优抚安置股(挂“双退”办牌子)、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股(与县地名办公室合署),有工作人员26人。
  第一节优抚安置
  1990年6月,县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江西省军人抚恤实施办法》,印发《遂川县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县优抚安置工作渐趋规范化和法制化。
   抚恤
  定期抚恤
  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县财政给予定期抚恤,按月发放。1991年,定期抚恤人员标准:农村每人每月30一35元,城镇每人每月415元,在乡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25一36元。全县定期抚恤195人,发放抚恤金9.4万元。2003年,定期抚恤人员标准:农村每人每月185一195元,城镇每人每月225一250元,在乡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全县有定期抚恤对象83人,发放抚恤金16.46万元。1991一2003年,累计发放1950人次,金额111.56万元。
   伤残抚恤
  国家为抚慰因战、因公受伤、致残人员,在物资上给予资助。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抚恤金、保健金标准,按年发放。1991年,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42一1560元,伤残保健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2一240元。全县有在乡伤残抚恤人员53人,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3.06万元;在职伤残抚恤人员81人,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1.31万元。2003年,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390一9960元,伤残保健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20一2140元。全县有各类伤残优抚对象192人,其中:在乡伤残抚恤人员100人,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20.23万元;在职伤残抚恤人员92人,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5.17万元。1991一2003年,累计发放在乡伤残抚恤、保健金162.79万元,发放在职伤残抚恤、保健金48.34万元。
   一次'性抚恤
  现役军人死亡,其家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工资收入,按标准给予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革命烈士计4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军人计20个月工资;病故军人计10个月工资。衙前镇溪口村现役军人谢勇刚,1998年参加抗洪抢险时荣立一等功,2003年6月在部队医院去世。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县民政部门发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3.81万元。
   定期定量补助
  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三属”(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凭部队团以上卫生机关证明,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的退伍军人。1991年,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3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16元;全县定期定量补助1551人,发放补助金47.14万元。2003年,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15一15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30元;全县定期定量补助1131人,发放补助金95.72万元。1991一2003年全县累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9048人次,发放补助金871.03万元。
   优待
  优待金发放对象是农村和城镇的服现役义务兵。1991年后,优待金沿用以县统筹、乡镇代征的方法,年终根据各乡镇义务兵人数拨付。各乡镇每年召开优待金兑现大会,在元旦、春节期间发放。同时对有特殊困难的义务兵亲属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优待金标准依据《遂川县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逐步提高。1991年标准为农村义务兵每人每年300元,城镇义务兵每人每年50元。2003年,农村1300元、城镇300元。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镇优待金代征,优待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鼓励先进.对在边、海防、特殊兵种长期服役或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实行奖励,增发优待金,1991一2003年增发优待金98620元。1991一2003年,全县共有5980名农村义务兵、1178名城镇义务兵、121名军校学员、67名立功军人享受优待,累计发放优待金462.93万元,发放慰问金9.86万元。
   安置
  复员退伍军人
  家居农村的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安置回农村。县内加大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力度,多渠道推荐军地两用人才担任乡村干部、保安人员,或扶助其从事种养业。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仍沿用老办法,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回原工作单位复工、复职。同时鼓励和支持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施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加大退役士兵安置行政调控力度。2002年建立《优待安置证》制度。2003年出台《遂川县鼓励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补助。义务兵标准为1万元;转业士官以1万元为基数,每服役一年另补助1000元安家费;对立功受奖人员另增发补助金,标准为一等功2000元,二等功1000元,三等功500元;有关部门还在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1991一2003年,安置回农村的义务兵1227人,安置城镇义务兵568人,自谋职业5人,被有关单位聘用的军地两用人才463人。军队离退休人员(简称军休人员)由县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办公室妥善安置。军休人员到地方安置后,县内按规定保障其生活,妥善安排其家属子女,落实其政治待遇。每年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娱乐活动,逢年过节分别走访慰问。2001年11月接受军队退休干部1人,落实住房补助资金13.25万元。2003年,全县共有军休人员5人。是年,县民政局组织所有军休干部赴山东省青岛市休养、考察。
  第二节救灾救济
  灾情
  遂川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台风、冰雹、冻害、病虫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1991一2003年,累计受灾人口305.92万人次,成灾人口218.65万人次,死亡149人,农作物受灾201834.6公顷,农作物成灾127358.4公顷,农作物绝收30877.3公顷,倒塌房屋37271间,损坏房屋148125间,直接经济损失101298.2万元,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9121.2万元。
   救灾
  县、乡镇人民政府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住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方针,在灾害发生时及时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问题,维护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1991一2003年,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1962.3万元,基本保证了灾民的正常生活所需。如2002年9月13日特大洪灾,县委、县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指挥部,组成10个工作组,深入灾区,动员、组织干部群众全力抗灾救灾,安置灾民,维持秩序,开展灾后生产自救互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县民政局及时查灾核灾,启动紧急救灾方案,下拨救灾专项资金412.28万元、帐篷100顶、棉被1400床、大米69.4万公斤。设立捐赠接受办公室,短期内接受县内外捐赠款107.54万元、大米6.32万公斤、棉被839床、衣服16.56万件、药品折价2.5万元,所有捐赠款物均用于灾区重建和灾民生产生活。各乡镇自行组织救灾捐赠活动,接受县内外直接捐赠。 为帮助灾民重新建房,县内制定建房优惠政策,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建房”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安置的每户补助4000元,分散建房每户补助3000元。1994年6月,堆子前、草林突降特大暴雨,引发山洪暴发,山体滑坡,致使多处民房倒塌。为安置灾民,县内制定了灾民新村建设方案,确定堆子前镇的堆前、七坪村,草林镇的唐虞村为首批灾民新村建设点。新村建设按照规划合理、选址科学、统一设计、设施完善、分户建房的要求进行,两个镇共安置灾民50户。1996年和2002年先后在盆珠乡盆珠村、五斗江乡五斗江村、堆子前镇鄢背村、草林镇楠木村、泉江镇湖溪村建立5个灾民新村。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派出专人深入灾区,指导和协调灾民重建工作。截至2003年底,迁入新居的灾民有712户。
  2003年,县内岀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救灾工作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抢险救助方案和高效灵活的决策及执行机制。是年,县内遭受3次较大洪涝灾害及特大旱灾,有关部门紧急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在做好县内灾害救济的同时,对县外灾情也尽力给予援助。1998年,江西余干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遂川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向社会募捐,共为灾区捐赠棉衣、棉被3000多件(床)和木材150立方米。2003年,全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疫情,遂川组织捐赠130多万元,资助吉安市兴建“非典”防治医院。
   社会救济
  县政府对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的困难群体提供资金和物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救济方式有临时救济、定期定量救济、残老职工救济、特殊对象救济。1991一2003年,全县共发放春夏荒救济款214.5万元,冬令救济款120.5万元。此外还发放大批口粮、衣被和春节慰问款物。到2003年底,全县仍有残老职工182人.年需救济经费7.83万元。
   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
  县内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始于2003年,是年9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救助原则、救助标准。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分常年救助和临时救助。常年救助对象为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临时救助对象为农村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以及享受五保供养、优抚定补和其他特殊救济待遇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家庭。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当年对23个乡镇12.7万户农户进行调查摸底,采取个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把关、县民政局审批的方法,核定常年救助对象2423户4920人、临时救助对象4545户11479人,年发放救助金167.27万元。
  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和特困群众,除政府给予救助外,各基层自治组织每年组织帮扶小组,进行帮耕帮种帮收,为五保老人、特困群众解决各种困难。
   第三节社会福利
  五保供养
  五保对象是指常住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定赡(扶)养人或法定赡(扶)养人无赡(扶)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遂川的五保供养形式有集中供养(集中在敬老院、光荣院和社会福利院供养)、分散供养和亲属代养三种。到2003年,共有五保对象3006人,已享受五保待遇2197人。
  1991年起,全县实行五保金乡镇统筹,统筹标准为每个五保对象每年300公斤粮(稻谷)、3公斤食油、60元人民币。五保金由乡镇向农民征收,乡镇民政所按季发放。各乡镇发放标准有别,每人每月享受10至50元不等。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取消乡镇统筹费,五保金改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由财政拨付各乡镇专款专用。2003年,全县转移支付五保金203.4万元,年人均732元。
  县内敬老院大多为“民办公助”。1991年开始,县民政部门逐步加大对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分期分批对敬老院进行改建,重组五保供养资源。到2003年,全县有敬老院29所(含2所光荣院),占地面积16.47公顷,房屋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共有工作人员87人,入敬老院供养的有486人。各乡镇敬老院采取“一种养、二加工、三办店”的模式,发展院办经济,改善办院条件和院民生活。2003年院办经济收入达70.3万元。
   福利工作
  福利院县福利院是集养老、抚幼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事业单位,2000年4月建成,院址设沙子岭105国道旁,占地面积7992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有工作人员4人,护理人员11人。2000一2003年,共收养孤儿、弃婴156人。2002年,被江西省民政厅列为涉外收养定点单位,先后有69名婴儿被送养到美虱加拿大、西班牙、挪威、瑞典、法国援尔兰等国家。2003年,在院集中供养婴儿50人,分散寄养婴儿2人。
  福利生产
  福利企业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残疾职工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1991年,全县有福利企业14家,均系小型集体企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福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乏力,逐步被淘汰。至1998年底,仅存的一家福利企业福利纸箱厂被买断,福利生产至此结束。1991一1998年,福利企业累计生产总值1205万元,利润85.1万元,共安排868名残疾人就业。
   有奖募捐
  1989年11月,成立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领导小组。1990年开始发行即开型社会福利彩票。福利彩票发行成为民政局一项常年性工作,发行量每年有增有减。1998年,在县城大规模、大奖组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250万元。1991一2003年,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938万元,筹措福利资金120万元。
  2001年开始发行电脑福利彩票,县城、堆子前、草林、大汾等乡镇设有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当年销售彩票218万元。2002年发行电脑彩票192万元,筹措福利资金33.63万元。2003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电脑福利彩票发行改由吉安市有奖募捐办公室直接管理。
   第四节社会事务管理
  婚姻登记
  1991年,婚姻登记由各乡镇办公室移交给乡镇民政所办理。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县民政局印制新《婚姻法》宣传单,发至各村(居)委会。各乡镇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橱窗,广泛宣传新《婚姻法》。2003年7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新《条例》取消单位、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和婚前健康检查程序,婚姻当事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和申请书即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发证。为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9月,对23个乡镇婚姻登记员就婚姻登记程序、表格填写、档案要求进行业务培训。是年10月1日起,按照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由乡镇民政所办理改为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1991一2003年,全县履行结婚登记51120对,平均每年3932对;离婚登记644对(不含法院判决离婚),平均每年49对。
   村民自治
  1993年,根据吉安地委组织部、地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加强全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遂川确定新江乡、上坑乡为村民自治试点乡,每个乡镇抓一个示范村。此后,村民自治活动普遍展开。1996年,江西省统一村委会换届时间、届次,确定当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第3届,全县379个村完成村委会换届。1997年,依据《江西省村民委员会分类考核办法》和《江西省村民自治示范单位检查验收办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村村建有村务公开栏,定期将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开展村民自治活动。1999年开始推行直接选举,落实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当年11月,在珠田乡洋湖村进行直选试点,12月全面进行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登记选民301896人,参加投票291282人,参选率96.4%。选举设主会场274个、投票站295个、流动票箱1024个。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379人,选举村民代表7477人,村民小组长4099人。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均颁发当选证书。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建立健全配套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制度,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000一2003年,珠田乡、禾源镇、西溪乡先后被吉安市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
   区划调整
  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大汾等6个乡由建制乡改为建制镇。1995年6月,泉江镇与瑶厦乡合并,称泉江镇。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撤并部分乡镇和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由29个乡镇减至23个,减幅20.7%。至2003年,全县共设11个镇、12个乡和2个国有林场。
  在撤乡并镇工作中,县内成立撤并乡镇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撤并乡镇。工作组对撤并乡镇的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对人员提出安排意见。所撤并的乡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以保证国家财产不流失和撤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2003年,成立县城基层管理委员会并设置调查工作组,对县城居委会管辖范围、历史沿革、人口密度、社区设置进行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制订《关于调整县城社区委员会设置意见》。经批准,撤销原文献、东路、水南、四里4个居委会,设立东路、文献、水南、四里、四厢街、银云6个社区居委会。同年9月,6个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社区居委会成立后,建立管理制度,强化服务功能,开展创星级社区活动,水南社区被省民政厅评为城市低保先进单位。
  2003年,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行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意见》,对总人口少于1000人的村或两税附加不足10000元的村进行撤并,共撤并行政村71个。县内成立撤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成立撤并村工作指导小组,对撤并村进行清产核资,并对合并村依法进行村委会选举。是年底,全县有308个行政村,4204个村民小组。
   社团登记
  1991年,全县经登记的社会团体13个。1998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规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当年全县登记社会团体22个,取缔1个,撤销3个。2001年,取缔气功协会、元极功学研究会。2003年,登记县个体经营协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协会、建筑业协会、农村民间流通协会,全县社会团体达24个。
   殡葬管理
  2003年前,遂川丧葬沿袭传统土葬,占用土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为改变陈旧的丧葬方式,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风气,县政府先后印发《遂川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遂川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遂川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2002年12月设立殡葬管理所,隶属县民政局管理,负责殡葬改革的管理、执法、监督、协调等工作。是年,通过招商引资,筹资400万元,在距县城2.5公里的泉江镇东门村庙背坑兴建县殡仪馆。殡仪馆(含公墓山)占地面积13.33公顷,集吊唁、整容、火化、骨灰安放于一体。2002年10月建成,2003年1月投入使用。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3年1月起,殡葬改革工作分三步实施,即1月份起,对全县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遗体、因交通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在县乡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实行火化;3月份始,对泉江、零田、珠田、枚江、巾石五个乡镇死亡人员遗体实行火化;10月份始,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实行火化。2003年,全县取缔棺木生产销售点10处,制止在县城抬棺游丧等违规行为86起,制止准备从医院运尸土葬事件24起。火化遗体800具,出售公墓47穴。
   老龄工作
  1996年以前县内老龄工作由县劳动人事局兼管,1997年划归县民政局管理,设立老龄工作办公室(副科级)。县老龄工作办公室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坚持每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2003年在银云社区开辟健身房,设置健身器材,为老年人提供健身服务。
   勘界
  1997年2月至2000年10月,县内完成5条县界、2条省界和5个交会点的勘定任务。遂(川)泰(和)线,线路长33.3公里,全线设两面界桩2个;遂(川)万(安)线,线路长115.3公里,全线设两面界桩6个;遂(川)井(冈山)线,线路长91.5公里,全线设两面界桩2个;遂(川)上(犹)线,线路长76.2公里,全线设两面界桩3个;遂(川)南(康)线,线路长35.9公里,全线设两面界桩2个;遂(川)桂(东)线,遂(川)炎(陵)线是省界,完成外业勘定任务,界桩埋设由省勘界办负责。 勘界过程中,在井(冈山)泰(和)遂(川)三县市边界交会点(位于井冈山市拿山乡小通村、泰和县碧溪乡太湖村、遂川县新江乡小湖村边界线交会处),泰(和)遂(川)万(安)三县边界交会点(位于泰和县桥头乡东山村、遂川县双桥乡潭溪村、万安县高陂镇秦上村边界线交会处),南(康)遂(川)万(安)三县市边界交会点(位于南康市隆木乡晓源村、遂川县巾石乡汤村、万安县柏岩乡上造村边界线交会处),上(犹)遂(川)桂(东)三县边界交会点(位于上犹县五指峰乡高山锋村、遂丿11县高坪镇白沙村、桂东县新坊乡泥塘村和增口乡金兰村边界线交会处),井(冈山)遂(川)炎(陵)三县市边界交会点(位于井冈山市长坪乡长坪村、遂川县滁洲乡上坳村、炎陵县国营大院农场边界线交会处)等5个交会点,分别埋设钢筋水泥制作的三面界桩各1个。
   第二章扶贫
  1991年,全县老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由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老建办)负责。2002年6月成立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机构。2002年11月,增设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德技术合作江西试点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2003年2月,成立县深山区移民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上述三个单位均与县老建办合署办公,一套人员。2003年底,县老建办设综合股、计划股,有工作人员10名。每个贫困乡镇均配有扶贫专职干部。
  第一节贫困状况遂川是山区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县内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不少居民生活比较贫困。1991年,全县贫困人口3.45万户17.6万人。按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特困人口标准.核定贫困乡镇有珠田、上坑、大坑、横岭、衙前、五斗江、草林、禾源、西溪、堆子前、左安、南江、黄坑、扬芬、汤湖、高坪、大汾、七岭、滁洲、戴家埔、营盘坏等21个,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特困人口有2.28万余户11.62万人;此外,在泉江、瑶厦、巾石、盆珠、枚江、雩田、碧洲、双桥、新江9个非贫困乡镇中,有1.17万余户5.98万余人的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到1993年,全县有贫困村133个、贫困户3.31万户15.55万余人。
   第二节扶贫措施
  1986一1993年,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化扶贫开发,逐步形成支柱产业(毛竹、果茶、鹅鸭、蚕桑、药材),增强“造血”功能,从根本上扶助老区、贫困乡群众脱贫致富。1994一2000年,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和贫困户增粮增收为目标,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1年起,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的要求,扶贫开发工作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基础,以扶贫开发重点村为单位组织实施。
   国家部委扶贫
  1991一1993年,国家民政部扶贫团驻莲花带遂川,投入资金64万元,重点扶助兴办了县办福利厂和县办塑料包装厂。1994年起,民政部扶贫团正式进驻遂川,与县委、县政府共同研究制定《遂川县1994一2000年扶贫工作规划》,当年投入119万元扶贫资金,对种植业、养殖业和民政福利事业进行重点扶助。1995年,投入资金122万元,扶助项目10个。1994一2000年,民政部扶贫团在汤湖、戴家埔两个茶叶主产区开发茶叶基地,共投入扶贫资金68.5万元,实施茶园开发和茶园低改项目,开发茶园100公顷;无偿扶助30万元,支持黄坑乡实施种鹅繁殖基地项目,以基地孵化幼鹅,由农户分散饲养,基地统一收购销售;无偿扶助10万元,支持双桥乡实施敬老院猪、鹅、果产业化繁育基地项目,共发展良种母猪20头,肉鹅100对,果树苗圃0.67公顷;无偿扶助20万元,支持大坑乡实施蜜蜂饲养基地项目,扶助饲养蜜蜂加工提炼蜂蜜专业户45户。1996一2003年,民政部扶贫团仍定点遂川,但驻点方式作了调整:扶贫资金由民政部拨给,县内上报项目,经民政部筛选确定后,委托省、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民政部领导每年不定期督促检查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1991一2003年,民政部定点扶助遂川资金达847万元,扶持项目77个,其中种植业23个,养殖业23个,加工业9个,改造敬老院11所,兴建救灾扶贫服务中心1个,扶助其他公益设施建设项目10个。
  1991年,科技部扶贫团开始驻吉安地区一市四县(包括遂川县),开展科技扶贫活动。科技部每年组织人员来县开展科技扶贫活动。至2003年,共投入科技扶贫资金104万元,围绕遂川农副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开发。项目有金橘低产改造及系列产品加工、竹胶板生产、板鸭真空保鲜灭菌包装、口味板鸭熟食品加工、禽肉方便食品加工、螺旋藻系列产品加工、春玉米一晚稻种植模式、新世纪梨优良新品种引进等。通过帮扶,实施金橘低改200公顷;建设螺旋藻养殖池2.2万平方米;开发螺旋藻胶囊、片剂、母液、奶粉等系列产品;建设6.8公顷新世纪梨种植基地;建设10公顷春玉米一晚稻示范基地,推广面积66.67公顷。
   省、市部门扶贫
  1995一2003年,江西省农业厅在遂川开展挂点扶贫工作。1995一1997年在零田镇中洲村包村3年,共投入资金46.5万元。期间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种养能手80多人,到外地学习农业新技术,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8期,培训4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00份;扶助新建9个村办企业;修建水泥路面168米,修建中洲二桥1座130米,硬化进村公路1条400米;新建中洲希望小学教学楼616平方米;兴建村农民夜校、科技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通过挂点扶贫,中洲村人均纯收入由1994年的1100元增加到1997年的22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由1994年的0.9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8万元。1998一2003年,省农业厅在戴家埔乡清秀村帮扶,共投入扶贫资金190万元。期间兴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108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6500多份,培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群众成为种养能手达250余人;帮扶修建福庄公路8.9公里、淋清公路8.1公里,建桥3座计28米;帮助兴建清秀村小学。通过挂点扶贫,该村200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45元,比1998年人均增收913元。
  2002一2003年,江西省地税局在大汾镇石狮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共投入资金49.4万元,新建村小教学楼1幢710平方米,修建水泥桥2座长85米,创办药业种植基地1个6.67公顷,引导44户农户种植药材。
  2002一2003年,吉安市委组织部在零田镇龙脑村开展包村帮扶工作,共投入资金29.5万元,修建村组道路8公里,水圳硬化600米,开通有线电视62户,修建民心桥1座,完善村小教学设施,创办大棚蔬菜种植基地1个,维修水陂2座。2003年市委组织部又在堆子前镇堆前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投入扶贫资金1.3万元,解决防汛抗旱设施,组织2批24名种植能人到广西阳朔县学习金橘种植技术,实施金橘低改53.34公顷。 此外,1991一2003年在县开展扶贫工作的部门还有省农业银行、新余钢铁厂、市合作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电力公司、市航务局、市农科所、市盐务局、市司法局、市地税局、市人寿保险公司等。
  13年间,省、地(市)帮扶单位共投入资金1034万元,扶助项目158个,创办企业116个,修建村组道路157公里,桥梁26座,架设低压输电线路125公里,新建或整修村委会办公房16栋,改建校舍危房2060平方米,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86期,培训7200人次,捐助现金31.02万元、衣被7万件、水泥150吨、化肥9吨,组织劳务输出7501人次。
   县直单位帮扶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地(市)帮扶的同时,1995年起,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县直部门(单位)三年一轮的包村扶贫工作。
  1995一1997年,围绕整顿农村后进村的工作目标,安排58个县直部门(单位)79名干部、24个乡镇166名机关干部,上级选派地区工作组2个,共组成83个工作组,对被列为整顿对象的24个乡镇的83个村进行首轮包村扶贫工作。三年中,共投入各类村建和帮扶资金1063.92万元,创办企业373个,扶助添置农用机械设备56件,农用物资372吨,修建村组道路257公里,桥梁69座,架设低压输电线路8.96公里,新建或整修村委会办公用房67栋,改建校舍危房3620平方米,解决11个村人畜饮水困难,接通13个村程控电话。经过整顿,1997年,后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2.59万元,比1994年增加2.2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94年增加1000元;83个后进村全部转化升级,其中57个后进村达到一类标准。
  1998一2000年,安排90个县直单位781名干部,连同上级选派9个省直、地直单位,共组成99个工作组,按照“四定包干创五好”(四定:①定驻村包干对象,②定人数、时间、工作任务和目标,③定责任、检查验收和奖励办法,④定工作组管理制度。五创:①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②培养锻炼一支好的党团员干部队伍,③选取一条发展经济好的路子,④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⑤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工作目标,进驻29个乡镇99个村开展第二轮挂乡扶村和挂村帮户工作。其中26个县直部门(单位)、3个地直单位到29个乡镇29个村开展挂乡扶村工作,64个县直部门(单位)、6个地直单位到21个乡镇70个村开展挂村帮户工作。三年投入各类帮扶资金921.3万元,新办和改造村集体企业151个,新种和低改竹、茶、果、药等经济作物面积480.43公顷,新建村委会办公楼35栋,修建村组道路198.3公里,新建桥梁21座,架设或改造低压输电线路21公里,兴修水利设施286处,38个村开通有线电视,57个村开通程控电话,兴建小学教学楼37栋。同时,大力实施”1+1”(一名科级以上干部扶助一户贫困户)联户帮扶工作,各级干部捐资61.86万元,帮扶3317户贫困户,解决430名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通过帮扶,受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由1997年的0.8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2.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的1526元增长到2000年的1860元。
  2001一2003年,安排72个县直部门(单位)558名干部,上级选派12个省直、市直单位,共组成86个工作组,进驻23个乡镇82个村开展帮扶工作。其中4个省直、8个市直单位、28个县直部门(单位)配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的实施,在全县28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三年中,投入各类帮扶资金408万元,新办和改造集体企业129个,兴建或整修村委会办公楼34栋,修筑村组道路360.8公里,兴修水利设施167处,新建桥梁20座。同时,继续开展“1+1”联户帮扶活动,各级干部捐资55.3万元,帮扶2740户贫困户,解决365名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通过帮扶,受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由2000年的2.15万元增长到2003年的4.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860元增长到2003年的2010元。在第三轮包村工作中,县委、县政府从2002年起建立“两书制”(帮扶村工作组年度帮扶措施承诺书,乡镇村落实帮扶措施约定书)工作制度,明确帮扶内容、办法和措施。
  2003年,遂川开展“思廉扶贫”教育活动,全县干部职工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做到“四个一”:问一番农家情、吃一顿家常饭、算一笔收支账、帮一条致富路。每人拿出一日的工资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用于解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建立思廉扶贫民心工程。当年全县有23个乡镇、89个县直单位及20个省、市条管单位共计9360人参加了“工资一日帮”扶贫活动,共筹集资金24万元。
  项目扶贫
  进入20世纪90年代,县内注重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总结80年代扶贫工作经验,改革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的使用方法,重点实施项目扶助,通过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项目涉及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农田基本建设、电力建设、交通建设、文教卫生科技事业等。1991—1993年,共实施扶贫项目163个,其中侬田基本建设31个,种植业50个,养殖业1个,交通建设1个,农村电力建设34个,乡镇企业7个,乡镇集市贸易建设1个,文教卫生事业9个,其他项目29个。1994一2000年,共实施扶贫项目417个,其中:农田基本建设72个,种植业107个,养殖业42个,交通建设136个,农村电力建设5个,乡镇企业16个,农业技术培训1个,文教卫生事业28个,其他项目10个。
  1991一2000年,扶贫资金投入主要以老区发展资金和扶贫贷款投入为主,共投入老区发展资金1049.24万元,其中:中央、省投入老区发展资金978.24万元,占投入总额的93.23%;市、县配套投入71万元,占投入总额的6.77%。扶贫贷款8351万元,主要用于扶助支柱产业的开发。
  2001年,遂川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戴家埔、营盘坏、七岭、大汾、高坪、汤湖、扬芬、南江、黄坑、大坑、上坑、堆子前12个乡镇列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同年年底撤乡并镇后,贫困乡镇由12个并为11个。同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戴家埔乡的立新、清秀、川桃村等11个乡镇的28个行政村列为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同年,开始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以省确定的2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为扶助重点。扶贫资金投入主要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2001一2003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35.4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451.2万元,占投入总额的94.52%,市、县配套投入84.2万元,占投入总额的5.48%。投入扶贫贷款2175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349个,其中:农田基本建设54个,种植业36个,养殖业12个,交通建设136个,农村电力建设1个,乡镇企业9个,文教卫生事业24个,其他项目77个。
  1991一2003年,通过项目扶持,全县共兴建小型水库7座,容量30.34万立方米;农田基本建设102项;人畜饮水工程7项,解决饮水困难人数5605人,牲畜10.77万头;植树造林414.7公顷,新建茶园242.33公顷,新建果园778.33公顷;发展生猪2.19万头,牛3000头,羊3300头,鱼17.65万尾;修建村组道路563.8公里,修建桥梁25座;新建小水电站3个,装机容量700千瓦,低压输电线路9.6公里;支援乡镇企业38个;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883人次;新建中小学校舍15所,面积8250平方米;修建卫生院1个;修建广播电视站1个;改造中低产田20公顷。
  移民扶贫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后,到2001年底,遂川仍有贫困人口2.95万余人,涉及全县16个乡镇。这些贫困人口,大多数居住在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使这些群众长期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仅通过资金扶贫和项目扶贫一时难以奏效。2003年,省政府在修水、万安、遂川三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移民扶贫试点,遂川主要探索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扶贫工作经验。中央、省、市共向遂川投入1150万元移民扶贫专项资金,其中: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655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8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65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按照异地搬迁每人3500元,就近避灾每户4000元的标准直接补助给移民户。
  移民安置分两种情况:一是本乡镇易地安置。移民集中安置点建在坏镇或公路旁,交通便利,便于移民经商、办企业及移民的就医和就学。二是跨乡镇安置。在枚江乡高城村原县水稻良种场集中安置高坪镇牛岭村整体搬迁的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29户133人。2003年,在草林等16个乡镇建立19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共安置移民641户3008人,占全年移民搬迁总数的75%以上,其余256户1058人为分散安置。
   国际合作扶贫
  中德技术合作江西试点项目是遂川乃至江西省第一个国际合作扶贫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开发一个参与式监测与评估体系,为实施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规划提供支持。项目的实施期限为5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遂川、吉安、于都三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始,时间为2003年至2005年;第二阶段在2007年结束。2002年12月,在项目启动前开展了一次基线调查。2003年9月,中德技术合作江西试点项目导向培训班在遂川举办,该项目正式启动。
   第三节扶贫效果
  经过13年的扶贫攻坚,遂川的贫困人口大为减少,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全县贫困人口17.6万人,在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20元。1993年,全县贫困人口减至15.55万人,贫困面34.5%,在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425元。1994年起,遂川开始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5年,全县贫困乡镇减少到12个,占全县乡镇的41%,贫困户减少到1.864万户8.75万余人。1998年,对上年的贫困状况进行调查,按照上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700元以下的标准,核定全县有贫困户1.16万户、贫困人口5.45万人。经过7年的扶贫攻坚,至2000年全县贫困人口减少到3.33万人,在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785元。2001年,遂川开始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是年全县贫困人口2.95万余人,贫困面缩小到4.2%,在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825元。2003年,全县贫困人口减少到2.53万人,在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980元。1991一2000年,全县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以年均递增10.35%的速度增长。2001一2003年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5.48%。贫困户的衣、食、住、行都发生较大变化。2003年,全县粮食总产为15.74万吨,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18公斤,40%的农户有一定余粮。贫困乡镇的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较大调整和优化,逐步形成了木竹、果茶、水禽、蚕桑、药材等支柱产业;乡村建设、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有长足发展。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施移民扶贫, 引导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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